申请书是一种可以将自己的愿望很好的承载的书信,申请书的写作是需要保证其中的数据是准确的,以下是九九范本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关于分案申请书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分案申请书篇1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于20xx年x月进入医院,本人工作认真负责并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工作极富热情;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能够与病人及病人家属保持良好的医患沟通,和医院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且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
这段时间以来,本人一直从事着临床护理的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在第一个月里,主要从事着临床护理的工作,在这飞速成长的一个月里,从临床工作经验几乎为零,到逐渐熟悉,从医学理论到临床实践的运用,从同事朋友之间的沟通,到面对广大基层群众之间的沟通等等;这些所有的知识,都有全面的认识和掌握。在之后的时间里,我也会一直从事着临床护理的工作,坚持精益求精的`原则,一丝不苟的对待每一位病人,坚持把工作献给社会、把爱心捧给患者,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质量,同时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不断吸取新营养,促进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在这段实习期里,通过各位领导、同事的批评、指点,和深刻的自我反省,同时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如下:理论知识不够全面,不够牢固,业务知识不精,不广,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希望在以后工作中,在各位同行前辈以及领导的帮助和支持下,以及自身的努力学习下,不断完善自己,让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临床护士。
经过这几个月的工作和学习,看到医院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医院一起成长。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医院创造价值,同医院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关于分案申请书篇2
市人社局:
本人 ,生于19 年 月 日,于 年 月参加工作,于 年 月 日将届满60岁,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根据有关职工退休的相关规定,申请退休。请贵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及本人的实际情况,为本人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
关于分案申请书篇3
尊敬的院领导、主管部门领导:
本人进入同仁县法院工作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通过这两年来在办公室、立案庭、执行局的学习、工作,对法院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个人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也学到了很多法院工作的技能和知识。法院的工作是让很多人羡慕的,但是两年多来,由于我自身能力不足,自我感觉以我目前的状态不足以顺利完成日常工作,经常会因为个人能力和所学不能为单位的发展发挥最大的效能而深感愧疚。
我反省过自己的`工作,发现自己未曾从工作中体会到法院工作的神圣以及工作完成的成就感,反而因为不能完全为工作付出所学而感到愧疚,致使每天都以一种浑噩的状态去面对工作。这种心态在法院工作中是极其危险的。
通过在工作中不断的反省,觉得我个人工作能力与法院目前的岗位设置和工作安排缺乏对应点,以致不能为法院工作发挥个人的最大能力和热情,这说明我个人综合能力跟不上法院对人才的要求,不能达到一个优秀法院干警的标准,对此我深表歉意。
经过长时间的慎重考虑,结合目前本单位人员编制的实际情况,为了减轻单位负担,我决定暂时离开目前的工作岗位。总结我现在的工作跟法院工作的工资标准,我做的确实不够,这份工资我受之有愧。法院并不是养闲人的地方,我计划去重新学习一些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以便日后能更好的为法院工作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于此,特申请办理停薪留职相关事项以期日后学成归来为单位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感谢两年多来关心帮助我的领导,以及情同手足的同事们。
敬礼!
关于分案申请书篇4
尊敬的董事长:
在您百忙之中有一件个人的事情想耽误你点时间。
首先很感谢您及蒋总给我锻炼的机会,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从x年x月份到公司担任xxxx一职以来,我一直认认真真,力求把工作做的尽善尽美,敬职敬业,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上我任劳任怨,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交给我的工作。
在您、xx总及公司其他同事的指导和帮助下,我逐渐成长为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几个月以来,我的工作经验逐渐丰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如期完成了领导交付的一个又一个的艰巨任务,如:每月子公司行政考核计算与汇总、每月子公司行政管理工作排名总结计算、每月行政管理中心统一部署工作跟进、各子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统一部署工作完成总结报告拟写、领导战略性报告市场信息收集整理,领导战略性项目报告的打印,帮助xx总如期完成了您交办的各项管理事务、经营事务、战略事务及经营管理模式设计、实施跟进,执行考核等。
有幸能为公司添砖加瓦略尽绵力,是我的荣幸。我喜欢这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这段共同成长的岁月里,我对公司的同事们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我喜欢公司的企业文化,喜欢公司的工作氛围,喜欢公司的每一个伙伴们。我给予了他们的同时,他们也给予了我更多。
我相信,只要有付出,就会有收获,由于我目前的薪酬是xxx元,我认为已经不能和我目前的工作付出成正比。随着“xxxx”战略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申请公司在充分考虑的情况下给我加薪,以资鼓励和肯定。就我目前的工作性质、工作表现、工作强度、工作要求而言,我期望能加到xxx元/月以上,望公司领导给予酌情考虑。
我会更加珍惜今后的时间,不断充实自我、丰富自我、完善自我。相信领导的信任与我的努力能共创更美好的明天。万望批准为盼!
谨祝xxx前景辉煌、蒸蒸日上!特此申请。
关于分案申请书篇5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 月 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目前本岗位相关工作及资料已移交给 同志。
感谢领导一直以来的关心及照顾,鉴于我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请求休产假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月 日)。特此申请,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关于分案申请书篇6
尊敬的领导:
我是xxx单位职工xxx,我家庭有两口人,月平均收入在xx元左右,家庭人均收入在750元左右。我和前夫结婚多年因病一向末能生育子女,经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医治。直到xx年11月最后生下女儿。因身体因素导致女儿早产。女儿一出娘胎就在儿科抢救。(在这以前就为了医病不但花光了家里夫妻俩的全部积蓄和收入还多方借债。)女儿的早产给本来就贫困的家庭带来了更多的困难。使一贫如洗的家庭旧债末还又添新债。但为了孩子再苦再累花再多的钱也是值得的我也是高兴的。但没有想到的是女儿的出生不但没有给我带来期望和幸福,却是更加的绝望。当我还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中的时候,一场婚变给了我致命的`打击。当时孩子才满月,前夫家因为我生了女儿非逼着我离婚。我不一样意前夫就毅然辞去工作,离开我和女儿。
因为我母亲早故,父亲年岁已高。在孩子一周岁之后我不得不一样意离婚给前夫。但条件有一个前夫务必先帮我把孩子带到能上学。前夫家住在织金县下属的一个乡镇,来回一次的路费要200多元。孩子所有的费用都由我来承担,前夫家只负责照看孩子。哪怕孩子有一点小病前夫都会通知我去带孩子看病。前夫家庭对女孩的成见和前夫对孩子的不负职责让我更是心惊肉跳,我怕我一个大意孩子就会有什么不测。所以我务必每一个月最少去看孩子一次。这让原本就很贫困的我更是雪上加霜。我几乎失去了生活的勇气。我想到领导对我和孩子的经常关怀。所以我鼓足勇气向领导提出请求,恳请领导在经济上帮我一把我会在实际工作中报答领导对我的关怀的。
申请人:xxx
20 年12月30日
关于分案申请书篇7
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介有,男,×岁,汉族,农民。住内蒙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再富,男,×岁,满族,村长;邮寄地址: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二街。
第三人:荆树贵,男,×岁,汉族,干部,住中和镇库堤河村一街。
申请事由:
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2、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3、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
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1项、2项、3项、4项、6项、10项、11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
请求事项:
1、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元。
3、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
纠纷事实:
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70平米土瓦结构房。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115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
民案原判:
故意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
1、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还款凭证》、房屋照片,是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的关键证据;法院原判未予认证质证!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情形。
2、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认定的事实是伪造的,没有质证。
纠纷源之房产抵押买卖;认定债务纠纷,没有证据证明。
署名潘振林、标明63平米土草房的《房照》,来路不明;村委会代签的日期是在此房出卖并且建成砖瓦结构房之后,是废弃无效证件;不具证明力。做定案依据未质证。
如此审判错误,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的2、3、4项规定情形“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3、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房产抵押买卖纠纷用《民法通则》债权条款判决,明显与纠纷性质不符。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6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情形。
4、原判决遗漏:庭审时,被告反诉原告欠款事项没有认证。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12项“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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