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人在撰写申请书的时候务必要强调字句精准,我们每个人在工作中,都应该认真对待写申请书这件事,下面是九九范本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推荐5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篇1
案号(20xx)增法民一初字第1562号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卢愿光律师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510050
手机:13502403197、13724825670
请求事项:
1、请求贵院向广州市城东农村信用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
社开户帐号323006001000065xxx有关存款、取款记录及余额记录,该帐号户名:禹x华,开户行:广州市城东农村信用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社,拟证明被告禹x华帐号内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合理分割。
2、请求贵院向增城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调取20xx年8月28日
龙x清报警《询问笔录》、禹美华《询问笔录》,拟证明被告禹x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的事实。
事实和理由:
我们在贵院受理“龙x清诉禹x华离婚”案中,担任原告龙x清的代理人,申请贵院依职权调取有关材料,以便贵院对本案审理。
1、被告禹x华在广州市城东农村信用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社
开户的帐号:323006001000065390,是原告、被告共同经营广州市黄埔区创x气动液压机械经营部收取经营款的帐号,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经营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夫妻双方离婚。应当对帐户内的款项进行分割。
2、20xx年8月28日被告禹美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情
节严重,龙x清增城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报警处理,该派出所的'人员介入处理,并对双方作了《询问笔录》,该笔录反映了有关情况,能证明禹x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的事实。
由于申请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据材料,但这些材料对本案的审理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特申请贵院调取上述有关证据材料。
此致
增城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
律师:卢愿光
20xx年9月15日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篇2
申请人:____律师事务??
被申请人:___,____,__族
申请事项:
许可调查取证
申请理由:
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的辩护律师,因案情需要,本人拟向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________________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特此申请、请予许可。
敬礼!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篇3
申请人:,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路29号
委托代理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xx元/月。
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
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x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篇4
上海市xxxx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案号为()原告xx诉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对被告掌握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不甚了解,而被告的财产状况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至关重要。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原告方无法自行收集被告有关财产权属等证据材料,因此特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收集相关证据:
调查机构:
该机构地址: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篇5
上诉人(一审被告): 住所地:,
上诉人(一审被告): 住所地:沈阳市电话:,
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中支行诉我借贷纠纷一案,经和平法院一审我们败诉提起上诉现在贵院审理因有重大事实直接决定本案性质特提请二审法院调取:
原告说在20xx年11月2日把在20xx年11月3日把钱全部提出来,超过五万就得凭本人的身份证核实后取款,原告在有意回避47万取款条,要是骗子把钱都提出来就不会在20xx年11月9日去和原告公证,只有一种可能是经办人提走的钱,又要求骗子和他去办的公证(贷款都不公证就此特殊是以此要胁我们还钱), 而银行拒不提供该取款条,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虽然有此规定,但当事人还是想请求法院调取20xx年11月3日那47万取款条,查清事实,事实终究是事实啊,找出真正的贷款人啊,依法判决。
此 致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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