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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范文5篇

为了展现我们认真的工作态度,一定要将工作总结写好,为了能写出高质量的工作总结,我们必须深入分析自己的工作情况,下面是九九范本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范文5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范文5篇

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篇1

一年来,我县的统计法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根据“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方略,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这个中心,以深入开展统计普法教育为重点,全县统计法制建设取得了新进展,为推进统计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建设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

1、以“四五”普法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统计普法工作

法制建设的根本问题是教育问题,搞好统计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是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根据省统计局和县法制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抓住“四五”普法的时机,使统计普法搞得有声有色,我们针对这几年来人事制度改革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后,作为统计普法重点对象的各级领导和统计人员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四五”统计普法的查漏补缺工作,到12月止参加统计普法合格人员达210人次。

2、强化基础建设,保障统计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

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是统计法律、法规得以全面实施的重要保证。一年来,为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制意识,县统计局先后举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人员培训班、村会计培训班、新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班和统计证年检培训班等,着重在统计法律、法规方面开展培训,参加人员多达700余人。

3、认真开展各种纪念活动,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周年

今年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以此为契机,我局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纪念宣传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邀请县人大副主任陈志强同志在xx电视台发表了题为《不出假数、真实可信》的电视讲话。二是召开一次由常务副县长宋志恒出席、有关部门领导和统计专业人员参加的《统计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三是在《莫干山报》上刊登有关宣传《统计法》及统计知识的正版文章。四是向社会发放了一本介绍统计常识、专用语和统计法宣传的小册子;五是在全县各乡镇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全县共计悬挂100余条。

通过这一系列活动,有效的加强了人民群众对《统计法》的认知程度,进一步确保统计对象的知法、守法,从而为各项统计工作的推进和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4、认真开展统计专项执法检查,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

根据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局联合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计经委等有关单位于今年7月上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由县统计局、监察局、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为了搞好这次大检查,成立了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县统计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和县计经委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执法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各乡镇和主要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从相关部门共抽调xx人,组成了5个执法检查小组。其间共检查了16个乡镇,各种类型部门42家,其中工业企业11家,商业企业6家,房地产企业16家,机关事业单位9家。这次检查,全县共查处统计违法案件8起,其中因涉及统计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警告处罚的单位5个,受到行政罚款处罚的单位3个。

一年来,全县统计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和差距,这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和部门的一些领导对统计法制工作的认识还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统计法制意识还不够强;二是有法不依、执法力度不够的现象依然存在,统计执法的权威性尚未真正树立起来;三是统计普法覆盖面还不够宽,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还不强;总之,这些问题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明年我县统计法制工作任务是十分繁重、十分艰巨的,为此全县统计工作者将同心协力,增强信心,从大局出发,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统计法制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统计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而奋斗。

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篇2

今年棉花市场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重点抓了市场准入、整治“打白条”和消防安全等工作。通过努力,在维护全县棉花经营秩序、保护棉农棉企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使本年度棉花收购经营工作呈现平稳态势。现就今年棉花市场运行情况及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县棉花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1、棉花总产量。20xx年,全县棉花企业共收购籽棉9.9万吨,较去年减少0.2万吨,折合皮棉3.58万吨。

2、收购加工网点。今年全县入市收购、加工的棉花企业共有41户,较去年减少13户。其中:加工企业16户,较去年减少3户;收购企业25户,较去年减少10户。收购量居前三位的企业分别是常鸿棉业、银地棉业、敦煌种业**棉花公司。

3、资金兑付情况。20xx年向金融部门贷款的企业20户,其中:农发行4户、信用社15户、兰州银行1户,申请贷款7.98亿元,企业自筹和引进客户资金2.39亿元。截至10月30日,全县籽棉收购实付资金7.99亿元,较去年籽棉收购实付资金减少9790万元,棉农比较收益下降。

4、价格情况。由于今年棉花价格较前年、去年大幅下跌,9月27日部分企业以7.60元/公斤价格开秤收购棉花时,棉农迟迟不愿交售。10月2日,部分企业将收购价格调整至7.90元/公斤,有棉农开始售棉,但价格不稳,棉农交棉积极性仍然不高。10月5日以后,所有企业陆续将收购价格调整至8.00元/公斤,各企业门前出现交棉高峰。10月11日,部分企业将价格调整至8.20元/公斤。10月13日,收购价格达到最高8.30元/公斤。至10月17日以后,企业陆续将价格调整至7.50-8.00元/公斤。

根据测算,今年全县棉花平均收购价格7.99元/公斤,较去年每公斤下降0.88元,没有出现一起“打白条”现象。

价格基本走势:前低后高,涨幅不大,总体价格略高于周边县市。

5、收购入库、加工销售。经统计,自9月27日至10月29日,各企业共计收购籽棉9.9万吨,同比减少0.2万吨,各企业已加工皮棉1.1万吨。由于今年陕西、江苏、河南、河北、山东等地纺织企业客商居多,皮棉去向一是竞拍入国储;二是客商自行消化(进入自家纺织厂);三是推向市场销售。

6、质量情况。由于今年气候适宜,棉花成熟好,另外籽棉价格较去年下降,棉农不急于交售,摘花期延长,用药减少,企业谨慎观望,棉农囤棉惜售,反而遏制了掺水棉、超水棉,棉花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

二、棉市运行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皮棉价格低迷,观望情绪浓厚。一是由于今年皮棉市场行情低迷,国家发改委、棉麻储备总公司先后出台国库棉抛入储价格后,企业对市场走势信心不足,迟迟不能准确定位籽棉价格;二是虽然今年气温良好,棉花喜获丰收,但受去年棉价一路飙升的影响,棉农迟迟不愿售棉。以上因素导致我县前期棉花市场企业收购谨慎、棉农囤棉惜售,观望等待氛围浓厚,棉农只交棉不算账和家中存棉过多,造成安全隐患增加,监管压力增大。

2、入市信心不足,客商进入减少。由于国家发改委从9月3日开始抛售2011/20xx年度的储备棉,竞拍底价为18500元/吨。根据测算,对应的籽棉收购参考价约为7.59-7.73元/公斤,使得本就需求不旺的棉花市场更加信心不足。9月10日,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发布棉花临时收储价格为每吨20400元,对应的籽棉收购参考价约为8.4-8.7元/公斤,但仍不能激起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积极性。因为国家收储新棉数量有限,如果企业以20400元/吨收储棉的价格对应收购籽棉,一旦不能入储国库,则只能以18500元/吨的价格推向市场,这样将造成每吨2000的损失(还不算运输、库存、银行利息等费用)。另外由于我县去年棉花价格较高,进入我县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客商(企业)多数微利或亏损,因此,造成今年进入我县的外地客商明显减少。

3、自律意识增强,经营管理规范。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棉花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要求,各企业对配合搞好棉花市场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完善和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从人员培训、设备检修、消防安全、申报验收等环节抓起,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今年参与棉花收购加工的41户企业全部手续合格,一律按要求规范操作。

4、收购资金充足,“白条”得到治理。由于今年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棉花市场管理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棉监办全力以赴,早行动、早协调,金融部门特别是发行、信用社早审批、早投放,保证了收购资金的充足到位,保证了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监管及金融部门、企业的通力协作,没有出现打“白条”收购棉花的现象。

5、监管仍需细化,企管亟待提升。虽然今年棉花市场运行整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管理部门工作仍需超前谋划,提早进行,防止企业急于收购而相关手续不能及时办理;二是企业内部管理仍需加强,人员素质、设备操作、管理水平亟待提升。

三、监管措施及主要做法

1、各级高度重视,监管氛围浓厚。9月18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棉花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9月19日—21日,由县棉监办、发改委、工商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安监局、人行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县47家拟经营棉花的企业在市场准入、消防安全、人员培训、劳务用工、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执法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时限。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棉花购销行为,确保棉花收购、加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广大棉农、棉企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由县棉监办、发改委、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棉花市场监督管理的通告》,通过电视、张贴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南岔、**、西湖等乡镇专门召开棉花工作会或成立领导小组,就辖区内棉花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抽调乡干部进厂驻点直接监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深入企业进行检查,为今年棉花市场平稳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严把市场准入,监管措施到位。凡是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企业必须在开称前向县棉监办提供棉花加工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工商营业执照、计量器具检验合格证、金融部门的资金到位证明等相关手续,所有证照齐全、手续合格并经棉监办通过电视台公示后方可开称收购,对手续不全未经公示的企业坚决不准开称收购。

3、遵守诚信原则,杜绝“白条”现象。所有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企业都能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现钱现货”的'交易原则,开秤收购后每天坚持公布当日收购价格,并在结算票据上予以明确,及时完成资金结算,保证不向棉农打“白条”。

4、严控资金流量,方便棉农交棉。棉花开称收购后,发行、信用社等每天向棉监办提供当日棉花收购企业的资金余额,并经棉监办通过电视公示,对收购资金不足的企业,棉监办及时警示并责令其停止收购,严禁打“白条”收购,同时通过电视提示广大棉农关注棉企资金状况,有选择地交售棉花并当日结清棉款。

5、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消防安全。棉花开称收购后,棉监办抽调工作人员每天对企业的消防安全、收购秩序、资金兑付进行巡回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汇同消防、安监、发改、质监、工商等部门对企业进行抽查,对一些企业棉垛堆放不规范、苫盖不严、消防池罐水位不足、消防器材不齐等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落实领导指示,维护市场秩序。9月26日和10月4日,县委书记马世林两次带领相关部门领导深入棉花企业和田间地头,调研棉花市场运行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指示。9月27日全县棉花开秤收购后,棉监办全体工作人员中秋、国庆照常上班,每天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不足、手续不全的企业坚决禁止其收购棉花。棉监办主要负责人每天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当天的棉花价格、资金余额、消防安全及收购秩序情况,使领导能够了解掌握全县棉花市场运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和处理。

今年棉花市场运行,自开称以来,前期因为价格不明朗,给棉花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但在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部门及各产棉乡镇政府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全县棉花市场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篇3

一年来,我局统计法制工作按照上级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要求,结合新化统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这个中心,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扎实开展统计巡查、加大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为营造统计工作良好环境,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推进统计改革与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继续推进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我局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继续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将统计法制宣传融入各项统计工作之中。

1、结合统计调查业务培训、工作会议、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等工作、组织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促使基层统计人员知法守法。

2、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一方面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情况列入检查的内容,同时对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开展面对面的以案说法、以事说法,进行法制宣传与教育,收效明显。另一方面,对一些做出行政处罚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公开进行曝光、彰显统计法的严肃性和警示作用,促进人们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实现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最终目的。

3、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学习活动。以《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颁布实施和新修订后的《统计法》颁布为契机,采取举办培训班、法制讲座、召开专题学习会、开展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乡镇统计站的领导与统计员、企事业单位基础统计人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一法一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深远影响,特别是其中包含的新理念、新规定和新要求。

4、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去年12月,根据省、市统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专门发文、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了系列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制作电视游动字幕、宣传广告牌、横幅标语、政府络专栏宣传《统计法》及统计知识。二是印制和发放介绍统计常识、专用语和统计法宣传的小册子。三是在《统计工作》上刊登有有关宣传《统计法》,介绍我县统计工作发展情况的专版文章。

二、积极组织、扎实开展统计巡查

今年,根据省、市《20xx年统计巡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继续组织开展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主管部门的统计巡查工作。3月25日印发了新统发〔20xx〕04号《关于开展乡镇和部门统计巡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统计巡查工作。4月份,在全县各乡镇、县直主管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局领导带领的巡查小组对游家、炉观、荣华、天门、金凤、琅塘5个乡镇的统计工作进行了扎实的监督检查,仔细听取了乡镇领导对巡查内容的工作汇报,检查了基层统计站的建设情况、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和开展统计服务情况,事后写出巡查报告,将监督检查情况反馈给乡镇的党委、政府、人大,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整改到位。从而不断夯实我县统计工作的基础,从源头上、从组织上确保我县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三、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建设,依法规范统计工作行为

1、强势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餐饮企业、星级住宿企业、资质以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规范性统计基础建设工作,依法加强检查指导,努力提高其基础建设水平。

2、扎实开展统计基础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统计年报、定报制度,规范统计报表签领、签收和登记制度,明确统计调查范围,扎实培训统计业务。

3、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和工作程序,实行查前通知、亮证执法、规范使用统计催报、查询、迟报登记法律文书,不断提高统计依法行政的水平。

4、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今年,根据市统计局《20xx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三月十三日就全年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印发了新统发〔20xx〕02号《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确定新化县白塘煤矿等40家单位为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其中工业企业6家、批零贸易企业4家、住宿餐饮企业2家、服务业企业4家、建筑业企业2家、房地产企业4家、行政事业单位18家,检查范围较广,涉及了各统计专业,为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通过一年来的努力,现已完成36家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对14家有轻微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3家单位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有2家单位已执行到位并结案。

总之,我局今年的统计法制工作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先进的兄弟县市比较,还有不少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继续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积极探索,不断推进我县法制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篇4

加快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

建立网络监管信息化平台。总局指导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试点推广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大数据应用。截至20xx年xx月,全国已经建成28个省级网监平台(广西、西藏、宁夏正在建设当中),还有23个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和地市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建立了网监平台。

天津市工商局搭建了由“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和“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组成的“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系统。江苏省工商局着力建设网络监测中心,同时建成“一个门户、六个系统”,加快推动网站基础信息公开、电子标识公开、信用信息公开、商品信息公开,探索推进在线纠纷解决、电子合同管理等工作。浙江省工商局加快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现已覆盖阿里巴巴、百度、腾讯、新浪等全国xx9家重点网站,20xx年共监测互联网广告超300万条,网络广告违法率下降xx.4%。福建省工商局建立了“福建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并按国家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实验室标准配备了专业设备,为全省工商系统提供线索搜索、电子取证、证据固定、鉴定分析、数据恢复、案件研判等工作的技术与设备支持。山东省工商局通过加强与省通信管理局的合作,实现网络经营主体信息共享,为各地开展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建档工作提供了有力帮助。湖南省工商局制定了《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数据质量考核办法》,组织各市州网络监管专职人员开展了全面的数据质量检查,通过自检互检的方式检查数据质量。青海省工商局建设完成了“一网一系统一中心”。即“青海工商网络交易监管信息网”“青海省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市工商局依托辽宁省局网监系统,借助专业公司的“搜索云”服务和“网络涉嫌违法调查研判系统”,积极发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研发“工商智能核查系统”,确立了“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数据采集为基础,以比对分析为途径,以规范市场竞争为重点,以促进企业信用建设为目的”的高效化“宽进严管”的新思路。

提高网络市场监管取证能力。20xx年,总局网络市场监控中心、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实验室正式投入运行,同时指导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技术手段,不断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基础设施,推进电子数据取证试验室(中心)建设。山西省工商局建成省级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基本满足了日常监管中的电子数据证据的固化和提取,有力地推进了电子证据取证分析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为网监工作进度较快、主体数量较多的8个盟市配备了电子数据取证设备,同时不断完善自主研发的内蒙古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山东省工商局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为省局和全省17个市局全部建成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为相关案件查办提供了重要支持。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于20xx年底前完成了第一期、第二期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河南省商丘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引入网页证据保全第三方公证,为打破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取证困境作出了有益尝试。

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依托商事制度改革,降低网络创业门槛。20xx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着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

从各地网络市场发展情况来看,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网络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浙江省工商局20xx年登记网络经营主体204652户(含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同比增长18%。山东省工商局登记网络经营主体xx0276户,其中内资企业86261户,同比增长0.71%;外商投资企业2xx2户,增长xx.33%;个体工商户31883户,增长1.92%。

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指导和扶持。黑龙江省工商局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支持下,积极引导企业用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特色产品名称申请“.中国”“.公司”“.网络”中文域名,形成商标、商号、品名与互联网域名的关联保护。上海市工商局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探索跨境电商配套性、创新性的工作模式和办法,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和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推动社区生活电子商务应用,支持网络购物企业走进社区,支持建设集成家政、维修、废旧回收、社区咨询等的第三方服务平台,探索社区电商服务新模式。江苏省工商局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互联网信息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文明办网”创建活动。安徽省工商局以合肥市为试点建立了电商产业园工作指导站及注册分中心,在名称预核准、设立、变更以及集团注册登记等工商业务方面积极服务电商企业。贵州省工商局免费为网络经营企业备案,发放电子链接标识,为796家企业发放了工商网络备案红盾标识。陕西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32xx”重点帮扶活动,即省工商局至少帮扶3家大型交易平台,各市级局至少帮扶2家交易平台或龙头企业,各县级局至少帮扶1家重点企业,各工商所至少帮扶1家特色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加强与商务厅、经信委、国税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积极参与指导电子商务协会工作,引导协会充分发挥履行行业管理、行业协调、行业自律的作用。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建立“平台商工商业务联络员制度”,在平台商网站指定一名工商业务联络员,畅通管理通道,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了对平台商的日常化监管。福建省厦门市工商局综合运用登记、商标、合同、广告等职能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扶持培育省、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漳州市工商局引导海峡两岸农产品市场、海峡花卉集散中心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推进专业市场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大力实施青年网络创业工程,指导建设了“博山经济信息网”和“中国水泵网”两个交易平台,帮助30多名大学毕业生开设网店实现自主创业。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队伍建设

逐步健全网络市场监管机构。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网络监管机构,强化监管力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20xx年8月,经中央编办批准,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加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牌子,下设3个处负责网络监管相关工作。截至20xx年xx月,北京、天津、辽宁、海南、重庆、贵州、陕西、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杭州、青岛、武汉、深圳、广州、成都等17个地方局设立了专职网监机构;上海、江苏、四川、云南4地在市场处加挂网监处牌子;其他省(区、市)局一般由市场监管机构承担网络监管职责。部分地市州和县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也单独设立了网监机构,并在工商、市场监管所确定专人负责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组建了专门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队伍,共有专职网监工作人员52人,兼职网监工作人员535人。辽宁省成立市一级独立网监机构7个,其余市在市场分局设立网络监管科,县区级成立独立网监机构4个,专职人员xx3人,兼职人员791人。安徽省成立了以省局主要领导为组长,xx个处室为成员的网监工作领导小组。湖北省工商系统共有网监专(兼)职工作人员3076名,确保了每个工商所至少有一名专(兼)职网监工作人员。湖南省工商局建立以网络监管办公室牵头,注册、商广、个监、消保、外资、企监、xx3xx、个私协会、消委会等部门和机构协调配合的网络监管服务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重庆、四川等地大部地市级局均单独设立了网监机构,部分县级局也单设了专职网监机构。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设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处后,积极督促各区工商局明确了履行网络交易监管的职能机构,在2个区级工商局设立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科,建立了一支市、区、所三级共327人的网络交易监管队伍。

组织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培训。总局面向副省级以上工商局网监机构负责同志在行政学院举办了网络市场监管业务培训班,培训学员58名。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地方执法办案经验做法。

天津市工商局网监处在全系统建立了xx7人的网络监管人才库,下一步将收集食药、质监的网监人才信息纳入网监人才库,形成监管合力。河北省工商局组织326人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培训中心实施的网络监管工作骨干培训,考试合格率xx0%。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选派8名工作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考取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电子数据取证调查分析师》岗位能力证书。福建省工商局举办3期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培训班,有22名优秀学员获得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资格认证。山东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4期电子数据取证分析业务专题培训,举办了为期5天的全省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专家型人才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系统网监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监管执法能力。海南省工商系统首批23名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参加了厦门美亚信息安全学院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集训,通过了认证考试。青海省工商局组织全系统网监业务综合培训2次、电子数据取证培训3次、个别培训30余次,开展“一网一系统”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应用培训1次、重点地区应用培训2次。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投入近60万元为全系统33家单位及业务机构配发设备,组织业务培训xx次,日常培训17次,培训干部405人次。

大力推动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网络市场经营主体亮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网络市场主体公开营业执照信息的义务,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网络交易监管新路径,试点推行电子链接标识,引导涉网经营主体完成身份认证,同时不断扩大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从源头上实现准入可控,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北京市工商局将未被网监系统搜索入库的网络经营主体登记入库,进一步健全网络经营主体电子台账。河北省工商局开展了河北省网络经营主体排查摸底、实地核查和网络交易平台排查、统计工作。吉林省工商局建立数据库信息8703条、发放电子链接标识824个。黑龙江省工商局以工商登记主体身份信息为基础,依法汇集企业年报、产地、质量标准、生产日期等产品信息和交易及售后服务信息,建立了网络经营主体信用数据库,并指导各地启动了信用数据库入库工作。上海市工商局比对、甄别和梳理网络经营主体数据,核实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企业xx.25万户,涉及网站(网页)18.48万个。浙江省工商局建立全省统一的涉网主体认证库,实现与平台服务商的信息互通和共享,由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平台上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的认证比对,进行二级域名建档。搭建“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平台”,方便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办理网络标识数44xx42个。福建省工商局选择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声誉的电商企业发放电子标识,全省共发放电子链接标识6608个。山东省工商局依托网监平台,深入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建档、检查、亮照等工作,全省共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档案20万份,网上检查率达到95%,亮照率达60%。广东省工商局在广州、深圳两市开展网商企业工商红盾电子标志主体身份认证服务试点,核发独立网站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内网店工商红盾标识,实现网上虚拟经营主体的“实体化”,目前已核发“工商红盾电子标识”近xx万个。海南省工商局在官网开通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自动申请通道,已有409家企业主动通过网上自动申报办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四川省工商局发布实施《四川省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截至20xx年xx月,该省工商系统共受理26xx家网站的申请,审核发放电子链接标识xx92个。陕西省工商局把网上亮照工作作为网络监管工作重点,简化工作流程,提高申办效率,先后引导7000余家网络经营企业贴标亮照。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已登记入库网络经营主体20220个。浙江省宁波市工商局下发《重点网络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调查表》,共核对并完善网络经营主体信息数据9241条、“网络工商”标识xx838个。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工作的通知》,指导网络经营主体开展网上亮照工作,目前全市网络经营主体亮照率超过90%。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为全市建档的9362个一级域名企业独立网站中的8xx7个办理了营业执照电子标识,同时加强亮照信息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由工商总局牵头组织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项目。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总局印发了《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标准规范指引》,形成了以重庆、深圳、哈尔滨、郑州、福州5个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城市和河南、湖南、江苏、山东、四川5个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试点省份为依托的试点工作格局。同时,与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同意东莞市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通知》,指导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河北省工商局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开展“诚信示范网站”创建活动。首选唐山市为试点,开展“十佳诚信示范网站”创建活动。山西省工商局组织40多家电子商务企业和近百家网店组成省内首个“网商联盟”,并签署了《文明诚信办网倡议书》。黑龙江省工商局指导成立黑龙江省网商信用协会,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促进电子商务企业规范运作、诚信经营。上海市工商局会同上海市商务委、公安局建立互联网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指导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网络交易纠纷处理机制组织大型电商企业发起诚信自律宣言。四川省工商局建立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指标体系,推动网络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及交易信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发布,建立健全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要求,阶段性地完成了完善电子商务经营规定、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加快数据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牵头工作。福建省厦门市工商局积极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有538家电商企业获得“守重企业”称号。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指导建立了青岛电子商务协会和青岛网商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山西省大同市工商局与xx家大型门户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签订了《电子商务诚信经营承诺书》,力求将网上消费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网络违法行为纠正在事发之前。

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快法制建设

一是继续积极参与全国人大电子商务立法相关工作,推动构建完善以《电子商务法》为核心,包括网络市场主体管理、网络市场监管机制、退出机制、各方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监管工作提供充分的依据和支撑,进一步健全网络市场的规制体系。

二是加快制定出台《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尽快研究制定网络交易案件移送办理机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落实“宽进”之后的“严管”。

健全信用体系

信用体系缺失是制约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必须紧紧抓住信用监管这个核心和关键。下一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网监机构应当紧密结合总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加速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项目试点,指导相关行业组织开展网商诚信测评、网络经营主体失信管控等行业自律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网络经营主体主动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一是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完善网监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网络监管大数据运用,同时加强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对接,进一步夯实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基础。

二是完善主体数据库,强化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信息共享,摸清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录入、公示网络经营者成立、变更、违法情况等信用信息。

三是加强对各地网监平台建设的指导力度,逐步实现总局平台与各地平台、各地平台之间的全面对接,破解网络市场监管中跨区域协作监管的难题。建设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

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合理调配人员,保障和充实网络市场监管队伍。

二是加大人才库建设力度,加强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加强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提升对网络市场发展趋势的综合研判能力。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围绕法律法规运用和电子取证、网监平台应用等技术应用加强培训,不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的依法行政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综合研判能力、队伍工作能力,迎难而上,敢于担当,依法履行好肩负的监管职责。

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篇5

20xx年法制工作继续围绕“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政,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现将法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继续加强法制宣传,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充分利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公民道德宣传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时机,通过办板报、挂横幅、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围绕“消费与责任”这一主题,我局制定了20xx年度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将此次活动安排到各科、室、所,形成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在查干郭勒乡开展宣传咨询和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展示,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向农村深化。

(二)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干部执法水平

为继续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年初,一是我们制定了《20xx年干部“业务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局实际,把干部培训重点主要放在自学、讨论和以案说法上,加强干部实际运用能力的培训,推行领导辅导干部学习,截止目前,我局已集中开展干部培训1期,参加培训人员达26人,组织考试1期,参加考试人员22人,及格率达100%,二是加强停止收费后,对干部的法律法规培训,我们从9月17日开始,利用每天下班前1小时,对全局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截止目前已有6位科所骨干为全局干部进行了讲课,促使工商所和局机关干部能够在此次转岗培训中进一步提升法律水平,更好地适用新的工作需要。三是要求全局干部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加网上培训,同时加强网上自学能力,根据自己工作需要选取学习内容来不断充实自己,促进全局干部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不断提高业务整体素质,今年,我局有3名同志参加了网上培训。

(三)继续认真落实限时办案和“回访”工作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限时办案要求和《xxx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回访办法》、《xxx工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办案工作规程》,xxx县工商局在执法工作中注重狠抓落实。加强对工商所案件的监督力度,及时掌握每起案件的结案时间,确保限时办案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严格执行“回访”工作,使行政许可回访和行政处罚回访,落实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中。

(四)继续加强案件核审工作,保证案件核审质量

今年我局各科、所立案97起,办结各类案件83件,核审83件,涉案金额达79.1万元,罚没款4.474万元。罚没款入库率100%。在上述案件中,案值1万元以下的案件39件,1-5万元案件26件,工商所查办案件80件,工商所充分挥了执法办案主力军作用。无一起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加强执法联系,提高业务水平

为提高我局执法水平,使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目的,20xx年5月30日,我局组织全局干部对基层执法人员提出的六个问题集中进行了讨论,做到了各抒己见,集中归纳,不但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也使执法干部拓宽了思路,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

(六)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xxx县工商局组织法规纪检、财务、企业、消保等科室人员深入工商所和各科室,对照年初目标责任书等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一是查看各科室所的常规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对照目标责任书,查看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分别抽调10个个体档案和企业登记档案,查看行政许可事项材料是否齐全;四是调取各科室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查看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行政处罚回访等是否规范、到位,五是调取各项收费票据,查看票据填写是否正确、全面。通过检查,也发现一些问题,如票据填写不规范、在抽取城镇工商所的xx起案件中,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也及时予以了纠正。并提出了好的建议,同时要求科室所负责人进行整改。四是组织人员利用晚上时间对全局63个案件进行了检查,并抽出19个案件进行了评查,对在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和个别存在的问题详,细反馈给了各科室所并有求加以整改,促使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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