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和性格特点的思考和描摹,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注意文章的结构和逻辑,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我们的观点和论证,九九范本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曹文轩的书房子读后感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曹文轩的书房子读后感篇1
?草房子》这本书妈妈已经给我买了很久了,它是我最喜爱的图书了。这本书是曹文轩的少年长篇小说,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也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
看了这篇文章,有很多美丽的片段在我脑海中浮现:
“白鸽在天上盘旋着,当时正是一番最好的秋天的阳光,鸽群从天空滑过时,满空中泛着迷人的白光。这些小家伙,居然在见了陌生人之后,产生了表演的欲望,在空中潇洒而优美地展翅、滑翔或做集体性的俯冲、拔高与穿梭……”多美的意境啊。
“墓前,是一大片艾,都是原先的艾地移来的,由于孩子们天天来浇水,竟然没有一棵死去。它们笔直地挺着,在从田野上吹来的风中摇响着竹子,终日散发着他们特有的香气。”在《草房子》里,又有多少让我们落泪的真情。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它会让我受益终生的!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要以平静的心,美好的去看待一切,我们还要坚强勇敢的面对以后的困难。
?草房子》好像让我的心灵得到了静化,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当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感染。磨难是一种经历,能让人成长,愿这本书能让孩子明白肩上的责任,让孩子健康乐观的成长。
曹文轩的书房子读后感篇2
假期里,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一书。书里的人物有秃鹤、纸月、白雀、桑桑、杜小康、秦大奶奶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大奶奶。
这本书一开始描述秦大奶奶是一个十分可恶的老太婆,她明明看见学校的菜园边上就是一条路,却仗着自我老眼昏花,愣说没有路,拄着拐棍,横穿菜园,一路把菜苗踩倒了许多。秋天,一不留神,她就会把学校种的瓜和豆荚摘了去,自我吃也行啊,她又不自我吃,而是将它们扔到大河里去。
秦大奶奶住在学校里,给教学带来了很大麻烦。为了治理学校,学校在校外给秦大奶奶盖了一间新房子,可秦大奶奶偏偏不住新房子,而硬是躺在老房子前的艾地里。到了冬天,瘦弱的秦大奶奶在学校里面用一根细竹竿支撑一张破席子,做成一座简易房子住。
之后,秦大奶奶为救一个学生而落水,在教师们的照料下,秦大奶奶得以恢复健康。此后,秦大奶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始喜爱学校和学生。秦大奶奶采了凤仙花,放在陶罐里,加上明矾,把它们拌在一齐,并仔细地捣烂,敷在同学们的指甲上,再包上麻叶,用绳扎上。过四五天,去了麻叶,同学们就有了透明鲜亮的红指甲了。有了红指甲的女孩把手伸给没有染红指甲的女孩说:“这时秦大奶奶给我染的。”秦大奶奶越来越喜欢这些小孩子了。
有一次,学校的南瓜落到水中,为了保护南瓜,秦大奶奶伸手去抓,不料两脚顺坡滑了下去,滑到水中。因为太老了,几经挣扎,不幸被水淹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爱的力量是伟大的,爱能够化解矛盾,能够让世界变得更完美。是教师用爱感化了秦大奶奶,秦大奶奶用爱回报了学校,回报了社会。
曹文轩的书房子读后感篇3
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纯净的文字,纯真的乡情,纯朴的风物,纯美的人性,“纯”和“美”是对这本书醉简单的概括。它是那样的真实自然,弥漫着原始的未加雕琢的自然气息的唯美,美得动人心魄,美得洗去俗人的浊气,它是一种伤感的美,让人觉得苦难也可以这么美,不过却让人的心生疼生疼的。
油麻地小学的孩子在苦难的面前以一种坚忍的姿态去默默承受,他们瘦小的身躯在那一刻显得如此高大,散发着一种刚毅的美。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他常常坐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台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最终凭着自己对尊严的执著坚守找到了自信,让所有的人对他刮目相看,他爽朗的笑声响彻油麻地。
纸月,一个内向柔弱的女孩,却拥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和奶奶相依为命,一个人来去几里路坚持上学,风雨无阻,邮用她一颗幼小稚嫩而善良坚忍的心默默给人以力量。她关注的眼神,一篮篮新鲜的鸡蛋和青菜,都给疾病中的桑桑莫大的安慰,这注定纸月有一个坚定的人生。
桑桑,小说中贯穿始终的主人公,他的独特,他那种隐隐的普爱之心处处给苦难的朋友一无形的力量。他支撑起油麻地孩童的一片天空,注定他在“一大片金色的草房子中走出疾病,走出油麻地,走向那只巨大的旋转的花环”。
即使物质贫乏,即使病痛的缠绕,即使再难的将临……一切悲惨丑陋的事都掩盖不了那些孩子美丽的心,他们在苦难中坚强,在爱中成长。即使有一天大家都分开,一切都在改变,那份曾经珍藏在心中的美好回忆却永远不会变质。
曹文轩的书房子读后感篇4
我没有接触过曹文轩的作品,所以拿到这本书时,便带着一种挑剔的目光翻开了它,《草房子》看起来是一部很平庸的书,这只是我的第一感觉。
那天,在我一口气读了一整章之后,我发现我竟然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它。它就像一个真实的世界展现在我的眼前,而我仿佛就活在这个世界里。直到重读后,我才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那是因为这本书写的太贴近生活了,那种感觉也可以形容为“质朴”。一看就是真情实感,这让我有了一种别样的感觉,而主人公的悲欢离合,也总是让我牵肠挂肚。一读这本书,我就什么都忘了,那种真切的感觉,总是令我全身心地投入到故事里,这时别人说话,甚至呐喊,我都听不见了……
主人公桑桑天真浪漫,但却性格古怪,总是做一些你做梦也想不到的怪事。比如那次,他把蚊帐剪了,做成渔网捕了好多小鱼小虾,结果差点没被妈妈打。那种天真童趣,让他成为了我心目中最偏爱的那个人物。
不过最让我感到疑惑和好奇的那个人不是桑桑,而是杜小康。他让我感到既敬佩又厌恶。敬佩,是因为他总是做些了不起的好事,例如班上那次缺镰刀割麦子,他带去了好多,于是就解决了这个难题,而且他学习也很棒。但最让我佩服的还是杜小康在家境破落之后,所表现出的那种异乎寻常的毅力,或许优秀对他来讲,已经深入骨髓了吧。而让我不喜欢的是他那种无所谓、淡漠的性格。不能完全说那是趾高气昂,因为趾高气昂的人是会在乎别人的眼光的。也许,用目中无人更合适些。还是比如那次,没有镰刀的同学们看到杜小康拿来的镰刀后,很感激地看着他,而杜小康,无所谓,仿佛没看见似的,没有任何表示。要是我的话,怎么也会高兴地微笑一下,助人为乐的快乐一定会在我脸上表现出来一部分,就算不表现,心里也一定美滋滋的。而他,是真正的无所谓。我想,是他的无视别人让我产生了反感吧。
最让我感动的人是秦大奶奶。但写秦大奶奶的那一章,我只是最初读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读过。《草房子》里所有我喜欢的章节,我都会一遍遍地读,但唯独这一章,我再也不读了。因为每当我看到或是想到描写秦大奶奶的这章时,我心里都会涌出无限的悲伤。秦大奶奶和丈夫用汗水、泪水和鲜血换了这片美丽肥沃的土地,他们将自己的青春与生命全部献给了这片土地。奶奶与学校之间的土地争夺最终平息了,奶奶喜欢上了油麻地小学,喜欢那里的孩子。而最终,秦大奶奶为了去捡捞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而落水牺牲。真是一波未落,一波又起。
要说的实在太多了,对这本书的喜欢更是不可言说,如果想自己体会一下,那就快来阅读吧!
曹文轩的书房子读后感篇5
这星期,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
这本书写的是油麻地小学发生的事,它包括《秃鹤》、《红门》等故事。《秃鹤》写的是:陆鹤是个秃子,同学们都叫他秃鹤,还经常戏弄、嘲笑他,他为了报复,在全区的会操比赛上出洋相,让学校失去了荣誉,大家都不理他了,之后,在举行文艺会演时,他成功扮演了秃头伪军连长,为学校争得了荣誉,赢得了大家的尊重。《红门》讲的是:杜小康家开了个杂货铺,是村里的富户,可之后他家败落了,连读书的钱都拿不出来,他只得跟随父亲去外地放鸭,可最终又失败了,于是,他又去学校门口摆小摊,最终赚到了钱。
读完这本书,我被陆鹤和杜小康在困境中坚持不懈、顽强向上的精神感动了,我不禁想起有一回,爸爸妈妈带着我和弟弟去野炊,大人们拾柴,我和弟弟垒灶。当我的灶差一块石头就能垒好时,找不到适宜的石头了,我仔细的找了好几遍,弟弟的灶已经垒好了,爸爸妈妈也快回来了,我虽然想放弃,但又不想输给弟弟,于是,我跑远了一些,又仔细的找了一遍,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最终找到了适宜的石头,垒出了一个又稳当又美观的野炊灶。
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必须不要垂头丧气,轻易放弃,而是要像歌里唱的那样:不怕困难、不怕敌人、顽强学习、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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