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申请书能够帮助我们解决在工作或学习中的很多诉求,大家在写申请书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用词恰当,九九范本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保全申请书优秀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保全申请书篇1
申请人:***,男,195******生,汉,身份证号:44250119******
住址:xx市******号
电话:139221xxxx,13923624250
被申请人:xx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xx市******楼
法定代表人:***,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xx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惠州市******号房的房屋一套,禁止该房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备案、办理产权、转让等确权或变更行为。该房屋未备案,未办产权证,所属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号:惠市房预许(20xx)***号,开发企业:xx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诉讼主张的价值******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月**日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转让位于惠州市******房的房屋,约定被申请人提供******户型供申请人回迁。经了解,新建成的位于惠州市******房只剩下第***层未售出,现申请人为了保障能按协议实现权利,特提请贵院对该房屋作出保全。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1月 日
★保全申请书篇2
继续保全申请书一:财产保全续期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男,回族,20xx年1月29日出生,现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北下街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续延(20xx)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xx)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20xx)管民初字第458号案的原告和(20xx)管执字第313号案的申请人。原贵院依某某的申请分别于20xx年2月28日(尚在诉讼审判阶段)和20xx年4月18日依法作出的(20xx)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xx)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被告即被执行人慕某的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慕某的房子、汽车等相关财产,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此,某某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等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续封,特此申请。请依法继续保全。
此致
郑州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
二oxx年二月二十日
>继续保全申请书二:继续采取财产保全申请书>>(272字)
申请人:宁波***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城区*********号。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浙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路***号。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象山支行帐户内140万存款再次采取冻结措施。(银行地址:象山县丹城靖南路320号。)
理由:
因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货款纠纷一事,贵院因原告申请在20xx年10月8日对被告的上述账户内140万存款进行了冻结,现在即将届满6个月,但诉讼尚未终结,为此特向贵院申请续冻。
此致
余姚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特别授权代理人:
2024
>继续保全申请书三:财产保全续期申请书 >>(380字)
申请人:临沂市梦裳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董事长。
申请事项:依法裁定续延(20xx)临兰商保字第888888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申请理由:申请人是(20xx)临兰商初字第6666号案的原告暨(20xx)临商终字第55555号案的被上诉人。我单位于20xx年12月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贵院于20xx年1月依法作出(20xx)临兰商保字第8888888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临沂市海泰贸易厂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临沂市海泰贸易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财产一宗,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续封,望准许。
特此申请!
此致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临沂市梦裳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保全申请书篇3
申请人:xxx,男,1948年2月8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灵芝新村79栋101号,联系电话:13682xxxxxx 身份证号码:440321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1952年1月20日出生,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花园一村29栋401号,联系电话:139751xxxxxx
身份证号码:43020219xxxxxxxx
请求事项:
1、立即查封被申请人xxx的银行账号,冻结其账户的存款。
2、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的“湘生汽车用品商行”店内的商品和财物。
3、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的仓库,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至今,被申请人批发和零售侵犯申请人专利权的汽车方向盘锁,情节严重,20xx年5月申请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求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被申请人销售的产品侵犯申请人的专利权,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销售,并且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但被申请人目中无法,拒不赔偿损失,也不执行处理决定,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继续大量销售侵权产品。为此,申请人请求长沙市公证处对被申请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和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现申请人拟就这一专利侵权纠纷向贵院起诉,索赔标的40万元。因被申请人藐视国家法律,视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废纸,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的庭审调解时,被申请人曾口出狂言:“一分钱也不赔”其无所畏惧的法盲姿态可见一斑。现情况紧急,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和隐匿财产,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内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店铺,“湘生汽车用品批发商行”的商品和财物;查封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被申请人的仑库;冻结建设银行卡号:6222802920xxxxxxx,户名xxx的账户资金;冻结农业银行卡号:62284810907xxxxxxxxx,户名xxx的账户资金;冻结交通银行卡号:62226006xxxxxxxxxx,户名xxx的账户资金。
申请人愿以名下的长沙碧桂园威尼斯城的房产作为担保。
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偿。
此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11月9日
★保全申请书篇4
异议人:xx,男,汉族,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异议人就昆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信用社诉ddd贷款纠纷一案中,查封扣押了车牌号为:12345的本田小车一辆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法院解除对12345的本田车的保全,将车返还异议人。并责令保全申请人承担异议人由此给异议人所造成的5000元损失。
请求理由:
法院于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二日扣押的12345的本田小车的产权属异议人所有,该案中原、被告相互勾结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应当解除扣押归还异议人。其理由:
1.从事实上看:12345的车在昆明市车管所登记的户主名为ddd,这是事实。但该车是ds(四川宜宾江安县人)于二000年八月购买,ds是购买该车的实际车主,因为采用的是按揭方式,而ds因不是昆明市本地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获得银行按揭,所以ds和ddd协商,ds所购车借ddd的名义向东风信用社进行按揭贷款。该车以ddd的名义按揭后,车一直由ds控制使用。在ds购买使用近三年后的20xx年三月,实际车主ds经与异议人协商后,达成 ds将该车以25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异议人的协议,异议人在支付了车款后取得该车。因此该车的所有权从20xx年三月三日起归异议人所有,现异议人已实际控制使用该车有一年半。该车按异议人与ds的购车协议,本应当在二00三年八月前过户到异议人名下,因ds的违约未能及时为异议人过户,直到今年即二 00四年八月,ds以要为异议人去昆明办理过户手续为由相诱,叫异议人将车开去昆明过户,结果ds指使人采用暴力抢劫了异议人所有的12345号,在异议人报警后,西山区东风信用社也向昆明西山区公安局谎报ddd贷款诈骗,后经公安局对西山区东风信用社的报案审查后认为不成立,公安局撤了案。但是东风信用社即通过贵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扣押了异议人的车。我们有理由怀疑是原告和被告恶意串通,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该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2.从法律上看: 12345车也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根据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的《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的问题的复函》(20xx)98号:“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和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复的《关于机动车财产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从法律上来讲,12345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异议人的所有的12345号车,虽然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主是ddd,但不能因此认定其就是实际的车主;异议人与ds于二00三年三月三订立购车协议后,即将该车交付异议人使用至今。即12345号车的所有权在一年半前就已经归异议人所有。因此,法院现在采取保全措施扣押的 12345号,是属于案外人即异议人的财产,应当予以解除扣押,并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赔偿异议人因此所受的5000元的损失。
此呈
昆明市人民法院
★保全申请书篇5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注解:此处应填写申请人请求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在辖区,并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
附:1、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紧急的证明材料。
2、请求保全的财产线索和证明材料。
★保全申请书篇6
申请人:杭州x,住址:杭州市xxxx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87x
被申请人:xxx(身份证:xxxx),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安徽省人,杭州市xxxx路xxx号xxx理发店理发师,现住杭州市xxxx地下库,联系电话,13xxx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84689.88元(租金35024.65元+滞纳金46631.23元+诉讼费3034元)。
事实与依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xx年9月2日作出(xxxx)上民三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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