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大论的申请书于领导而言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正规的申请书才能使我们的请求被通过以及认可的,其实申请书要在开头就应该表达出自己的内心想法和意见,以下是九九范本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医疗救申请书推荐6篇,供大家参考。
医疗救申请书篇1
xx民政部门:
我叫陈昌贝,现年23岁;身份证号4210231**********.家住xx县、新沟镇、交通村五组。电话********
我在20xx年2月15日因做鼻炎手术住进了xx县人民医院,先后将近花去医疗费4000元。手术后效果太差,需要在次治疗。现在都20xx年7月2号了。情况没有改善。每天睡觉堵一边鼻子。导致睡眠非常不好。第2天人没精神。浑身乏力。只想睡觉。却睡不着。我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我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劳动会心口痛。体力难以恢复。我还很年轻。还有很多路要走。一时之间,出现前所未有的困境,生活没有了着落。父母都是农村人没读过什么书。母亲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患有子宫肌瘤。糖尿病7年了。不能手术。没话语权。经济大权在父亲手上。实在无法沟通。可能是经历了太多是是非非。不相信任何人。我虽然是他儿子。却形同陌路。更不可能从他那拿到一分钱。家族过敏性体质。从小怕冷。一冷就流鼻涕。从小过冬衣服就没穿暖和过。经济权在父亲手上。他不给钱。你拿什么买衣服。这病不会要命。却是让我生不如死。。望被救助为谢!
此致
敬礼!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医疗救申请书篇2
平罗县卫生局:
本人魏光华20xx年6月26日不慎将“右肱骨内髁斯脱性骨折”,住平罗县中医院外二科手术治疗期间,平罗县中医院对患者极不负责,错误引导患者,致患者生命健康而不顾,不按《职业医师法》行医、治疗。
患者主治大夫司红兵剥夺患者选择权、知情权,外请县医院已被平罗县卫生局停止在平罗县医院手术大夫丁跃华为其做手术,司红兵大夫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请丁跃华大夫给患者手术已属违法。
一小块骨头五次手术导致患者伤残
一、受平罗县卫生局委托,由石嘴山市医学会做出的医疗鉴定结论:“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二、受平罗县鑫源律师事务所委托,由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魏光华之伤残评定为玖级伤残。”
申请人请求平罗县卫生局以《民事办案简明手册》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
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及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请求事项:
1、患者即申请人请求平罗县中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平罗县卫生局制作赔偿协议书,并陈述医疗事故的原因。
2、请求平罗县卫生局对平罗县中医院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计算标准拿出法律依据。
3、请求平罗县中医院法定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医疗救申请书篇3
xxx县民政局:
我是大水平居民委员会荔枝树居民小组居民何xx,出生于xxxx年9月,妻子张xx出生于xxxx年xx月。自结婚以来,妻子长期身患疾病,膝下仅有一子,现已结婚,全家共有5口人。由于我妻子长期患病在身,家中田地又少,生活过得十分艰难。
20xx年4月我妻子在县医院检查后确诊患上了肝炎,治疗住院需要大笔医药费,家中实在无力支付,住了一周后就出院在家靠吃药治疗。20xx年1月15日我不幸又出车祸,车祸导致我左腿粉碎性骨折,在玉溪市中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达2万多元,现左腿已终身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因没有得到有效治疗,20xx年4月我妻子病情加重,再次到玉溪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患肝炎肝硬化、慢性乙型病青性肝炎等五种疾病。到4月21日,因无力再支付医疗费用,只得出院回家,在家忍受病痛的折磨。
两年来因我们俩的病家里已花费5万余元的医疗费用,欠了亲戚朋友4万多元,还欠信用社贷款8000元。近日,我妻子病情又有所加重,急需住院治理,因家中实在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特向元江县民政局申请给予临时医疗救助。
申请人:
20xx年3月22日
医疗救申请书篇4
xx乡民政办:
我叫xxx,今年66岁,系我乡xx村xx组村民,老两口一起生活,现两人年老体衰,均有病缠身。
我于20xx年患腰椎第三、四节膨大,行走困难,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几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曾几次到六安进行治疗,效果都不理想。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向亲戚朋友求助,在大家的帮助下,住进了合肥安医第二附属医院,由于经济困难,在医院做手术将开支俭省到最低,也花去医疗费近2万元。这对一个年老体弱夫妻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开支。
恳请民政部门领导,给予贫困医疗救助,对所花去的医疗费给予报销,为盼。
谢谢!
医疗救申请书篇5
医疗保险(社保)报销申请单
报销申请须知:
1. 请清楚、完整、正确填写申请单;
2. 当年急诊或持蓝本门诊就医金额 >1800元,超过1800元部分扣除自费金额,报销50%; 3. 当年持蓝本住院或社保卡,出院结账时医院直接和社保结算,不再手工社保报销。
4. 报销时只提交收据及当日开药处方、诊疗费小条(不含挂号费)原件,并自己留好复印件;同时,提交检查结果和病历复印件。
5. 报销时收据及当日开药处方,请按时间顺序排好,所有诊疗费小条集中放在最上面,勿粘贴; 6. 请检查每张收据左上角是否有电脑打印的上传号,没有上传号的除盖急诊章外社保不能报销,用社保卡看病的单据直接交商保报销。
7. 有社保卡用蓝本看病的请在提交单据的同时提交社保卡,并书写未用卡说明。 8. 提交时间:每月1-15日收单。
9. 负责人:徐维娜,20层人力资源部,分机3017,weina1。
此联员工留存(作为交单依据时,需有交接人签字有效)
人力资源部收单人员签字:
收单日期: 年 月 日(必须填写)
底联: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留存
员工签字: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必须填写)
医疗救申请书篇6
申请人 :
性别:女 民族:汉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医院院长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xx年10月 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xx年10月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镜取石手术。xx年10月 日,申请人被开腹修补胆总管及左右肝管失败。xx年10月日,申请人因胆管损伤,腹腔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切口及重复切口感染严重及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抢救。经长达60多天的全力抢救和治疗后,保住了性命。现在康复阶段,半年后需要再进行胆肠吻合手术。
根据上述事实,申请人认为:
一,xx年10月日,申请人被推进手术台,接受腹腔镜取石手术,术中发现石头过大(直径超过3cm),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改变手术方案,仍然用直径仅为0.3―1cm的腹腔镜野蛮取石,造成申请人总胆管及左右肝管断裂,而被申请人并未及时进行修补就结束了手术。被申请人违反医疗常规,未对申请人做细致全面的正确诊断而盲目手术,术中发现问题也未及时调整手术方案,以直径0.3―1cm的腹腔镜头去取直径大于3cm以上的结石,毫无客观依据,凭借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草率从事。导致申请人胆肝管损伤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二,xx年10月日,申请人开始出现胆漏并黄疸症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开腹缝补胆管手术,荒唐的是,被申请人不能胜任胆管修补手术,却坚持开腹。后以未找到胆管为由,没有进行胆汁引流,又将切口缝合,导致申请人出现重度腹膜炎合并双侧胸腔积液。在既不请示上级医生,又不及时将申请人转院的情况下,任由申请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濒临死亡,不得已术后第二天就离开病房前往个旧的被申请人主管医生才匆匆赶回医院,将申请人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经过全力抢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常规所造成的。而被申请人主管医生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没有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术后被申请人未及时进行切口清创和引流,导致申请人的切口及重复切口出现重度感染,被申请人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是造成申请人人身多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明知申请人病情已经很严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申请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濒临死亡的边缘。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及护理常规,诊查失误,手术错误,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申请人人身损害,病情恶化(虽经抢救脱离危险,但还需要再进行一次胆肠吻合手术。)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更加清晰明确地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行为,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求贵局给予依法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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