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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费的合同模板6篇

合同是各方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在我们平时的工作或生活中,接触到合同的机会也越来越多了,九九范本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居间费的合同模板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居间费的合同模板6篇

居间费的合同模板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各项条款达成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 租赁范围与用途

1.甲方同意将所属位于 号的物业、场地及附属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用于 。

2.甲方租赁给乙方物业的具体范围:

⑴ 结构的楼房第 层, 套,建筑面积为 ㎡;(具体范围见《 字第 号房产证》及平面图纸)。

⑵项目所属土地 ㎡(具体范围见《 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 ⑶项目附属现有各项设备设施(具体见设备设施交接清单)。

3.甲方提供现有状况下水、电、气等,并同意配合乙方将以上设施户名变更至乙方名下,以便乙方交纳各项费用。如原容量不足,由乙方负责申请增容,甲方应协助办理、提供增容的相关资料,因增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租赁范围内物业、场地及附属设施的全部使用和经营管理权。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 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乙方未按约定提出续租或者双方未能在合同期满前 天就续租达成新的协议的,甲方有权另行招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 租金交纳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项下的物业、场地及附属设施的年租金为 元。该价款包含 费用,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 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

2.租金以 (年/季度/月)为单位收取,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1(年/季度/月)租金 元,乙方每 (年/季度/月)须交纳的租金应在上一 (年/季度/月)租期届满之日前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

3.甲方在收到各期租金款项的五个工作日内应给予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 物业交接

1.甲方应于合同签署日之后的 日内,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业及场地的近期规划红线图及项目全套工程资料图纸,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后的 日内将出租范围内的物业、场地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完整移交给乙方,并保证建筑物结构的完好可进行装修改造。

3.项目内原有水、电、气、供暖、通讯、道路、排污等设施随物业、场地一并移交乙方使用,移交时交付的标的物以设备设施交接清单为准,清单外的设施设备乙方拥有全权处臵及收益权。

4.经移交的设备设施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不需用的设施设备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五条 房屋的装修及保养

1.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的物业装修改建成符合,乙方负责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资金投入及经营管理。

2.乙方工程改建须保持原物业基础框架结构的安全,如改建影响建筑基础框架结构安全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涉及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负责对所出租物业及附属设施的修缮更换,以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修缮工作应不影响乙方营业。如甲方委托乙方修缮,则乙方所支出的修缮费用将用以抵冲租金,或由甲方按协议偿还,修缮工作的具体日程应与乙方共同商定。

4.在甲方修缮房屋结构期间,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税费承担

乙方负责交纳经营中产生的与经营有关的税、费,其他与业主产权有关的税、费(如房产税等)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权益转让

1.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本合同不受房地产所有权人变更的影响。

2.在保证本合同充分履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其经营需要,在承租期内转租或者部分转租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或场地使用权。乙方应保证受让的第三方接受原合同的条件。

3.在保证本合同充分履行的前提下,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物业、场地及附属设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4.该物业一旦遇到征地、市政动迁,按政府动迁政策及其相关规定乙方有权获得当地政府对该房屋的装修改造及经营损失的赔偿,其它相关补偿由甲方享有。

5.项目广告位约定:乙方租赁区域建筑物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享有。乙方租赁项目后,可自行决定在项目租赁区域内及外墙区域任意位臵发布乙方公司标识广告,或者将该房屋的广告位租赁给第三方使用,无需通过甲方同意,无需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拥有本合同物业的完整产权或者经营权,并自付费用取得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同意出租的批件等房屋出租的一切法律手续。

(2)甲方如需以该物业在银行抵押贷款,必须先向受抵押方声明乙方的权益,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并由乙方认可的法人单位出具负连带赔偿责任的担保书;

(3)负责处理与该房屋有关的债权债务、人员清退及其他未了事项,保证物业的如期交接和甲方正常使用;

(4)按合同约定提供乙方可用于邮政网点的物业、场地、道路、车位及附属设施;

(5)保证提供现有水、电、燃气、供暖、通讯、道路、排污等设施供乙方改建与经营使用;

(6)配合乙方申报项目装修改建的工程施工执照及邮政营业网点的营业执照、等营业所需一切手续,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的责任

(1)负责装修改建方案设计和工程项目的施工,提供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项目改建方案,保证装修改建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2)负责办理该网点营业执照、消防、治安等许可证及营业所需一切手续及承担相应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任何违法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4)负责对承租物业、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建筑物装修改建部分的维修,保证建筑物及所附属设施的完好,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5)不将所投入的各项设备等投资物用作抵押与担保;

(6)按期及时向甲方缴付租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均须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1)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按乙方全部原始投资额加计利息(按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并加计违约金 元人民币,合计计算后赔偿乙方;

(2)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将其投资全部留给甲方并赔偿甲方违约金 元人民币。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按期交付合乎合同所要求的物业、场地及附属设施,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人民币 元,并负有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迟延时间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条第1款第1项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签约开始施工后,如因土地使用权、房产租赁资格、法定手续等方面的原因,而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及时归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因甲方、第三方或者租赁物本身的原因致使乙方在租赁期内所租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在15日内排除障碍,并在乙方不能使用房屋期间停止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如甲方在上述情况出现15日后仍不能使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在书面通知甲方后合同解除,甲方应按照退租约定赔偿乙方因此蒙受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损坏房屋结构,造成毁损的,负赔偿责任。

6.在甲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乙方连续6个月无故拖欠租金,且经甲方三次书面催告无效,将视同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按上述本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7.如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与房产用作抵押、担保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则按上述本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如遭遇自然灾害、政府政策或者乙方上级单位政策变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此造成甲、乙双方财产损失,由各方自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任何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2. 遇有上述免责事由的一方,应在 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两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3.因上述原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双方商定延期履行的,原合同条件不变;商定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第 方式解决:

1.向物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效力将保持至双方已经完全履行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并且双方之间所有付款、索赔结清时止。

2.乙方如欲改变本合同项下的物业、场地的使用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双方一致同意,提出方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单方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负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如未行使续期选择权,合同终止。租赁的场地上的建筑物归还甲方,不破坏建筑物结构、不影响建筑物继续使用的附属设施和流动资产由乙方全权处理,如甲方需要,可经双方协商折价后归甲方;其余设施及资产由甲方自行处理,但甲方不得自己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乙方企业名称和标识。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撤消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范围平面图,甲方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同意出租的批件,以及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设备设施、水、电、气起止码交接清单等。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费的合同模板篇2

委托人:

居间人:

见证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双方就融资、贷款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以委托人本单位实业等资产作抵押从银行或社会融资、贷款,贷款人民币金额共计五千万元。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居间报酬与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融资、贷款成立的,居间报酬为促成融资、贷款成立金额的 %,委托人应在每笔融资、贷款成立后的当日支付上述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融资、贷款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融资、贷款成立的,委托人不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如融资、贷款成立,委托人不按时支付给居间人上述报酬,按上述应支付报酬金额的双倍向居间人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融资、贷款不成立,居间人支出的居间费用由居间人自行负担。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居间人、见证人各一份,本合同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见证人:

身份证号:

居间费的合同模板篇3

编号:_______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_厅____卫;平房为____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结构:__________;朝向: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元;租期: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

房屋权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___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居间费的合同模板篇4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居间人(居间方): 营业执照号: :通讯地址: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 联系电话: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提供居间标的基本情况与价款

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1、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四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房屋转让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 居间服务结束。

第六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

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房屋转让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七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买卖双方相关委托事宜。

2、居间方在促成《房屋转让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房屋转让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不履行《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已收取的佣金不退还。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八条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买方、卖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买方、卖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买方、卖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5、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 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 项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按佣金额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居间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居间三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费的合同模板篇5

甲方委托方(盖章): 乙方居间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以下称该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例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2、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执行。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签订,并入场施工,视为居间成功,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2、合同签订后,在甲方进入施工现场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的居间费用、拨款后, 内应支付剩余的居间费。

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由乙方提供指定账户转账或现金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样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向乙方支付 的违约金。

六、合同终止

1、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1、如果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费的合同模板篇6

委托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居间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 (以下简称第三人)以个人信用贷款方式融资人民币 万元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

1.第三人一旦与委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2.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 %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在获得第三人融资款项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账户中支付居间服务费。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2.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后生效。至本协议履行完毕时终止。

委托方(签字): 居间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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