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如今的生活中,我们需要使用到合同的地方也越来越多了,现在合同的使用率越来越高,在签署合同后是具备法律效应的,以下是九九范本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服务管理服务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服务管理服务合同篇1
甲方:中国民航学院
乙方:后勤服务总公司
协议期限:xxxx
民航学院委托乙方负责学校的饮食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
1、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正常供餐;
2、负责全校餐饮行业承包租赁户的管理。
二、服务标准:
(一)供餐标准
1、早餐:主食10种以上:稀食8种以上:小菜8种以上。
2、午餐:主食不少于10种;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
(1)低档菜(0.8元/份):5个以上(占菜品的10%)
(2)中档菜(1.5元,~2元/份):30个以上(占菜品的60%)
(3)高档菜:15个以上(占菜品的30%)
3、晚餐:主食不少于10种;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
(1)低档菜(0.8元/份):5个以上(占菜品的10%)
(2)中档菜(1.5元~2元/份):30个以上(占菜品的60%)
(3)高档菜:15个以上(占菜品的30%)
(二)、卫生标准:
l、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制定饮食管理安全卫生制度,随时检查落实餐饮卫生制度,杜绝食物中毒。
2、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严把“四关―进货关、加工关、卫生关、出售关”;
3、协同口岸检疫局、卫生防疫站对餐饮的监督检查;
4、办理好每年的卫生许可证和餐饮人员健康证。
(三)、价格标准:
1、租赁食堂按市场价;
2、校办食堂由成本和赢利两部分组成。其中,赢利在当月应控制在2%以内,全年盈亏持平:成本由下表比例构成:
成本构成:
原材料费63.2%炊具设备(大型设备除外)、维修费5%
煤气费5%卫生、防疫费1%
水电费9.3%劳保办公费1%
人头费10.5%管理费5%
三、经费:自收自养。
四、违约责任:
1、未达到供餐标准每次罚款200元;
2、未达到卫生标准每次每处罚款200元,造成食物中毒等恶性后果,除赔偿损失外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价格检查一般按月检查,未达到价格标准,除没收超标所得外罚款500―1000元。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在: 乙方代表:
服务管理服务合同篇2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管理单位:乙方
为加强项目科学规范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项目:是指__________
1.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指派,代表甲方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的负责人。
1.3乙方代表(或项目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指派,代表项目管理单位在合同范围内行使管理权的负责人。
1.4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任何其它单位、机构或实体。
1.5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项目管理事项及项目概况
2.1 项目管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____________全部建安工程、电信、网通、有限电视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2.2项目管理内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项目规划及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招标管理与设计管理;投资与合同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保修管理等。并负责实施甲方已批准的项目对内外策划和宣传工作及文化创新工作,力保甲方在旧城改造建设工作中的领先水平;对于由甲方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乙方负责协调管理其工作;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2.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位置:(由各项目管理公司填)
2.4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本项目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投资审核;协助甲方组织部分材料、设备的自行招标、询价及定价工作;配合甲方协调外部事务,如质安站、执法局、环卫环保等,但对于所有涉及到投资及对外宣传事宜的文件、资料,必须经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具有效力。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3.1向乙方提出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阶段工作要求。甲方拥有对工程规模、建设方式、投资、建设标准、质量安全目标、总体进度目标和重要的阶段性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拥有对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的最终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3 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后,有权对乙方审核的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3.4 对项目建设总规划和建设节点计划进行最终审批,并对建设项目计划和工程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5对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工程资金使用计划、进度计划、计量报表、各类报告、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单等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乙方上报服务过程汇总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3.6 协调本项目内乙方与其他合同主体单位的相互工作关系。
3.7 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月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对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与乙方进行沟通。乙方应对工作过程中的疏漏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3.8 项目管理成果的权属
乙方递交给甲方的各类项目管理报告、函件等工作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
3.9 现场人员的更换
3.9.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或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项目管理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9.1对需要更换的任何项目管理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及时安排新的并经甲方认可的专业人员到位。
3.10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按以下方式和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要求乙方交纳违约金。
3.10.1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植物贰仟至伍仟元的违约金,对于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3.10.2乙方工作人员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7.3条的规定到位、出勤和调整工作人员:出现开会迟到、开会通知不及时、不准确;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预结算及其他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等现象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的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3.10.3乙方违反本合同7.4条的规定,或者乙方屡次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工作,经批评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彻底,或因乙方责任发哦知合同目标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本期的项目管理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11 对乙方的建议和决定,甲方具有审核权和最终决策权。
3.1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服务内容,如调整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有较大出入时,应相应增加或减少项目管理服务费。
3.1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权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反监督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4.1 支持乙方的工作
4.1.1 为顺利开展项目管理服务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4.1.2 为乙方现场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一间;
4.1.3 负责向本项目其他参建方及有关部门明确乙方的身份和管理权限,并要求参建各方为乙方工作提供支持与配合。
4.1.4 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而提交的任何报告、
合同、协议、信函等文件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要求,或驳回上述文件。
4.2 甲方应按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项目管理费用。
4.3对施工过程中政府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工程备案工作,甲方应提供文件或资料的支持。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5.1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并书面报告甲方。
5.2按照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生产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有权对不合理方案提出质疑,并限期修改、完善。
5.3 主持项目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和项目管理工作会议。
5.4监督、审核本项目监理方发布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5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发现第三方人远工作不力,乙方报告甲方批准后有权要求第三方调换有关人员。
5.6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可代表甲方享有授权范围内的决策权。
5.8代表甲方核查承包单位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汇报甲方。
5.9经济签证的审核权。现场签证单应先与甲方进行沟通,然后乙方按程序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交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甲方予以确认。
5.10各项资金拨付的审核权。乙方有权审核各种工程款、甲供材料设备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用的支付。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6.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向甲方呈报管理工作规划及相关工作计划和建议。如因乙方管理失误,造成质量安全问题或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2乙方应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甲方不承担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6.3乙方在项目过程中必须保证自己的工作质量,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工作成果和甲方要求的所以资料。
6.4乙方对其在合同中承诺的全部服务,应付有全部的和不可分割的责任。如合同终止,应于合同终止14日内,办理包括第二条所列工作内容的交接,如因乙方原因每延误一日,按已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5乙方除定期向甲方提交书面项目建设报告外,还应将项目管理过程中预期会影响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情况或因素,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并提出方案或建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虽发现问题但未能及时向甲方提出报告、建议或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甲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6乙方要严格审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所上报的各种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乙方应审查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合理性,并报甲方审定。
6.7乙方应自费准备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所需的各类仪器、设备、并配备足够的通讯设备,以保证乙方与甲方、跟踪审计、监理方和承包方之间正常的快捷联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负责人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6.8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出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总预算、阶段预算、已完工程量统计、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其中单体工程总预算在乙方收到监理单位提交单体工程总预算后28日内审核完毕并报审计单位;月度已完工程量统计和阶段结算与当月28日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竣工结算于建立方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28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
6.9对“四控”、“两管”工作未完成承担连带受罚权。“四控”系指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两管”系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6.10保修期内乙方应落实1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作,做到随叫随到,必要时现场联合办公。对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分析事故原因、鉴定质量缺陷、明确费用划分,组织质量最终鉴定。对有争议的质量责任,乙方协调先行质量缺陷出来并根据最终的责任界定确定费用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提供项目管理
服务。
7.2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7.2.1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模和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7.2.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所有上报甲方的资料(除特殊要求外)均要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递交当月的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及下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7.2.3需甲方供应或定价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乙方要根据项目施工总进度考虑甲方的采购时间,必须提前40天报送供应计划;乙方还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0天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7.2.4乙方负责对本片区(标段)的合同的起草及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核,并保证质量。
7.2.5根据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审核施工现场签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竣工结算的审核及结算时间、场地的安排等工作。
7.2.6根据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反映、沟通,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7.3项目管理人员
7.3.1乙方根据项目情况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派驻现场的人员资格须经甲方认可。乙方调换现场主要人员须经甲方认可。
7.3.2乙方派驻现场的专业工程师的服务时间,应满足工程建设中各阶段的实际工作需要,且不少于甲方工作时间。工程施工期间的节假日及夜间乙方必须安排专人值班。
7.3.3项目实施前期,乙方需派驻项目经理和相关的专业人员配合办理项目前期的有关手续、设计管理、项目发包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文档管理等;项目开工后,除项目经理和文档管理人员外,乙方需增加一名施工管理负责人,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满足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管理的需要。另外,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需抽调1-2名德才兼备且管理能力较强的管理人员到甲方建设工程部工作。项目实施期间,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和合同文档管理人
员及抽调到建设工程部工作的人员必须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其他的专业人员也许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乙方派驻的项目管理人员除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外,均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项目经理应具备国际注册的相应资质证书,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要求,投资控制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或中级预算员证书,合同文档管理人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安全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员上岗证或更高资格证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将项目经理、造价管理及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人员证书放置甲方处,直至项目管理工作结束,在此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认可同意不得将上述人员证件取回。
7.3.4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安排
项目实施期间,上述人员必须全部在现场,如果发现一人不在现场,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管理人员,否则,每更换一名专业工程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捌万元;若项目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并更换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项目经理。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管理人员不能胜任项目管理工作或其他原因,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5日内进行更换,否则每延期一天,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4拒收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7.4.1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所支付项目管理费用,是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能得到的唯一费用。乙方所有人员均不得接受与本合同有关的或与其承担的义务有关任何商业佣金、回扣或服务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7.4.2乙方不得与本项目的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利益关系;原来存在利益关系的,乙方应主动向甲方说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7.5保密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2年,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和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和信息。
7.6资料整理及移交
建立规范的文档管理体系,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交甲方存档备案。
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对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达到城建档案和档案局的要求,并协助甲方移交档案资料。
项目管理工作结束,乙方需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有关项目进度等方面的实物摄影图片一套,项目开始至竣工期间原始影像资料一套。
项目结算资料报审前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履行情况报告、月报、现场签证、变更通知、会议记录、项目管理完整资料原件一套;项目管理工作结束后10日内提供上述资料的完整电子文档一套。
第八条 项目代表
甲方的项目代表为:______;乙方的项目代表为:_______。
双方委派的代表,代表本合同相应的当事人行使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双方的正式函件,须经项目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双方项目代表可委派若干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联络工作。甲方项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员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量报表、各类报告、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单等涉及甲方权利义务的内天予以确认,乙方项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员无权对甲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做出确认,除非该项目代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明确其委派工作人员享有上述某专项权利。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等书面文件经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方式递交乙方,乙方人员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甲方项目代表的指令、通知等书面文件送达乙方后立即生效,乙方应按照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执行。情况紧急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或通知,并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
第九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
9.1甲方应付的费用(按费率计算)
除非另有约定,项目管理服务费用包括乙方执行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正常管理工作的费用,本合同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合理费用、乙方生活费及办公、用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所必须的所有辅助工作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不论改辅助工作是否已在本合同列举。项目管理费用不包括甲方邮箱项目证照、各项手续办理及甲方另行委托管理方聘请的第三方服务等费用。甲方应付的项目管理费用(按费率计算)为: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的乙方所管辖范围全部建安工程的项目结算值(扣除总包服务费)的1.4%(项目结算值为乙方所管辖的总包单位合同结算值及建设单位单独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单位合同结算值的总和),该管理费为乙方完成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工程保修阶段)的全部项目管理费用。
9.1.1在第10.2条款规定的完成服务时间以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继续提供服务,人员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并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乙方不得因此再向甲方收取费用。
9.1.2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综合考评奖励,执行甲方指定的奖罚办法及有关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规定。
9.2 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方式
9.2.1根据乙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五次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具体规定为:
第一次:本项目基础结构完成8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并经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基础分部验收备案后,支付本阶段已完基础结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75%;
第二次:本项目主体结构完成9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并经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主体分部验收备案后,支付本阶段已完主
体结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75%;
第三次:本项目装饰工程完成8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后28日内,支付本阶段已完工程项目基础管理费的75%;
第四次: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备案证的日期为准)满半年后无质量问题并结算审计完毕,提交审计档案后28日内无息付至项目管理费用的95%;
第五次: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备案证的日期为准)并交付使用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至项目管理费用的100%。
如有特殊情况(比如本项目中有个别单体工程一直不具备开工条件),双方可协商解决。
乙方在各付款阶段内未完成履行管理职责或管理不力,甲方有权停止付款或推迟付款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管理职责且工作有明显的改善、提高。
9.2.2项目管理费率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而变动。
9.2.3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票支付管理费,按无汇率计付。
9.3有争议的款项
如果甲方对乙方开出的付款单据中的任何款项提出异议和问题,甲方可拒绝付款;但甲方不得对其中无争议的部分,以同样理由拒绝支付。
乙方人员应及时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并对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伤害或损失负有全部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10.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项目管理单位服务时间:自项目规划开始至项目保修期满结束。
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延期服务,具体服务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再增加服务费用。
10.3 变更
本合同须经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变更合同条款。
10.4转让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书面同意下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交给其他单位完成。如果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项目管理服务费用,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0.5推迟或终止
10.5.1甲方的书面通知
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本项目将被推迟或终止,乙方应在不损害项目利益的条件下尽快采取步骤结束服务,服务费按服务的实际时间和内容经双方协商确定。
10.5.2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乙方不能推迟实施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1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列明不能履行或部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理由,服务费按已实际发生的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乙方提出的关于本合同付款申请,在送达后30日内甲方认为没有异议而仍未付款,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在书面通知甲方30天内仍未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终止生效日为止的服务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11.2乙方违约
11.2.1乙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按总项目管理服务费用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1.2.2由于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项目阶段性计划和竣工工期不能实现,乙方向甲方支付总项目管理费用的1%~5%的违约金,并承担第三方其他相关损失。
11.2.3由于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监理单位负责落实,在检查仍不合格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至合格,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4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监理方、施工当
的工作,经乙方检验合格后,甲方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检时,若发现质量问题,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5 由于乙方项目管理工作未尽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6因乙方原因导致材料、设备计划等审核不及时、不准确、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7进场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而项目管理单位故意放行而造成质量问题、工程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至伍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8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后,乙方对监理方上报的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误差控制在5%范围之内(与甲乙双方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定值相比),误差超出±5%范围之内,按照乌价费发{20_}239号文的比例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9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周报、月报、项目管理总结和项目管理报告等有关资料,或者乙方所报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行为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10乙方对其所负责的合同起草、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核等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内容错误,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不准确、清单项目漏项等问题,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至伍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11其他一般违约,按照本合同第3.10条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内产生的任何争端或分歧,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提交乌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份,甲方八分,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单位(盖章): 项目管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服务管理服务合同篇3
甲方:华能西藏藏木发电有限公司水电项目筹建处
乙方: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为所其坐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加查县藏木水电站营地的物业(以下简称该项目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精神,于 20xx年6月 1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该项目位于西藏山南地区加查县境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乙方根据该项目在合同期限内的发展计划,以丰富的管理经验,以有效务实的方式协助及配合甲方为该项目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服务。
甲乙双方约定每季度在甲方的办公室或在该项目举行工作会议不少于一次或进行现场巡视一次,每次为期一天,将乙方的顾问工作体现及完成,并定期为甲方物业管理人员提供全面的培训。为甲方的现场管理提供建议,为更有效地完成工作,甲乙双方同意工作会议或现场巡视日期因故需要更改(包括顾问人员休假、生病等等),应事先通知对方及另订日期。乙方通过去时将书面报告或会议录,以书面的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呈送甲方,完成有关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和制定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开始时向甲方提供工作计划,并接受甲方监管,使顾问工作时间和运作落到实处。
二、委任期限
委任期限为期三年,由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委任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任何一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双方同意物业管理顾问费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全数人民币 万元正(大写 万元整),甲方在签定合同时首先支付顾问费25%即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合同签订三个月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顾问费25%即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于签定合同半年后七日内支付顾问费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于签订合同九个月后七日内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4.2以上顾问服务并不包含甲方在本合同期间要求乙方提供超越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的服务或物品的任何费用(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用)。有关服务条款及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补充成为合同的附件执行。
4.3 顾问费只包含乙方人员前往该项目提供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用,(但不包括交通差旅费及食宿费用以及甲方管理层交流学习考察等所发生的费用。)
4.4 所有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其他费用及劳务费用并不包含任何税项(国税、地税及外地税项。
五、付款时间及欠款处理
5.1 本合同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甲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之七天内支付,不得拖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有效地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5.2 甲方如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则乙方可停止对甲方物业的顾问支持。
六、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且在甲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又没有明确改善,以至无法合作,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甲方送达乙方5天内生效。
6.2若甲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部分内容,并且在乙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也没有明显改善,以致无法合作,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乙方送达甲方5天内生效。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办理。
7.1 如该项目因建筑设计,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安装技术或工程延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及管理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善后处处理。
7.2与管理该项目有关之机密文件及资料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复印、印制或抄录予第三者。
7.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数据,并协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7.4 如甲方乙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经协商无效后,可提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
7.6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后附合同附件。
甲 方:华能西藏藏木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
水电项目筹建处(签章) (北京)有限公司 (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服务管理服务合同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服务管理服务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拥有的安顺市新大十字天河购物广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委托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服务项目的标的
甲方拥有安顺市新大十字天河购物广场负一层、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建筑面积约 11200平方米房屋的所有权(物业名称的准确面积、具体范围及可招商经营部分参见附件一之红线标注部分),该购物广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用百货、眼镜、床上用品、工艺美术品、玩具、皮革制品、鞋帽、服装、餐饮等(具体项目以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主要事项
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管理的方式为:乙方委派总经理,招商总监,营运总监,企划总监各一名与甲方董事长及甲方委派的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七人共同组成管理委员会,对天河购物广场进行经营管理。
(一) 对甲方原来作的商场品牌布臵作调整,对本物业商业建筑
(二) 组织企划宣传部门做出宣传策划方案并具体实施
(三) 对双方协商同意的品牌进行招商并实施开业筹备工作 对商场开业后实施商业经营管理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本购物广场公司总经理,招商总监、营运总监、企划总监由乙方派任;董事长及行政总监,财务总监由甲方派任。其它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聘用完毕。
(二)公司为总经理负责制,依据公司管理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总经理代表公司洽谈与本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合同在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对外签约决策权,如低于甲乙双方商定的招商条件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乙方需向甲方报送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列各期服务计划及主要内容(见附件二)
(四)总经理应于开业前逐年向甲方提供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经甲方核定后,乙方可在既定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内,自行执行各项工作及支配预算。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乙方依法设立、在本合同期内有效存续;
(二)乙方具有必要的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项下的义务;
(三)乙方(含所委派)的人员,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的任何经营管理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工商、税务。公安、物价等行政部门要求;
(四)乙方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现有债务;
(五)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的经营期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未受到有关主管部门或任何有权机关的行政处罚;但不影响到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外;
(六)乙方目前不存在任何未结的以其为被告、被申请人、被处罚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程序。但不影响到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外;
(七)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并需回复文件,须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加以说明或双方谅解除外)内给予甲方回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执行。否则,甲方则视为乙方同意该文件意旨执行工作。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有权知道并了解乙方各期工作主要内容及工作制度。
(二)审核并通过乙方所制定的财务预算方案、经营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及流程。
(三)为配合乙方完成本项目的评估调研和制定相应方案,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乙方如实提交下列数据及资料;
1,本合同下委托管理事项有资产清单(包括中央空调、水电气、监控、信息等相关营运设备设施),并应经甲、乙双方对上述资产在交接时的状况进行确认。
2,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四)及时支付关于装修设计、营销策划实施及招商洽谈等位本项目招商及准备开业的各项必要费用,保障乙方的招商及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五)甲方排任到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全力配合公司总经理的工作,做好保障工作。
(六)甲方按工作开展的需求向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电脑1台/人、打印机、复印机、国内直线电话、文件柜等),开展业务所需办公文具,总经理用车一辆。商务用车一辆。
第六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依法设立、在本合同期内有效存续。
(二)甲方具有必要的经营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
(三)甲方保证对合同下委托乙方之市调定位、招商代理及经营管理的本项目拥有完整的、合法的、独立的使用权并有权对外出租,不受任何第三方的非法干扰。
(四)甲方保证对本合同下委托乙方之市调定位,招商代理及经营管理的本项目的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够充分满足奥特莱斯经营需要且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五)甲方将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经营商品零售业务所需的执照、批准或许可,且该执照、批准或许可在本合同期间内将是持续保持有效的:
(六)甲方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现有的债务;
(七)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的经营期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未受到有关主管部门或任何有权机关的行政处罚:
(八)甲方目前不存在任何未结的、可能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的以其为被告、被申请人、被处罚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程序;
(九)甲方与其现有员工或以往员工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的劳动争议纠纷,可能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十)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签署前、签署时及本合同期限内,按时向乙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文件、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是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并需回复文件,必须在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加以说明或双方谅解除外)内给予乙方回复,以保证不影响工作之执行;否则,乙方则视为甲方同意该文件并按该文件意旨执行工作:
(十二)甲方按乙方所需求的工作进度全面协调建筑、装修及相关审批工作,按本合同约定的阶段完成各项基础工作。在全面招商阶段完成主体基建工程以及达到开业所需的全部条件。
第七条 服务费用
(一)乙方经营管理期的服务费用分为两部分:固定费用加招商提成奖励(经营利润提成奖励)。
1、月固定费用每月四 万元整,甲方须全额支付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固定费用包括乙方向其派驻人员支付的薪金、福利、房租、移动通讯费。
2、招商提成奖励:除甲方已经招到的品牌外,甲方对乙方招到的品牌按照品牌价值分别按照1.5万元及7千元及3千元支付招商提成奖励。(详见附件三)
3、经营利润提成奖励:合同约定购物广场第一年合同约定的租赁或者扣点总利润800万元/年为起点,合同期内每年度的利润递增50万元指标为基本标准。在保证甲方的基本收益的情况下。乙方得高出基本利润部分的 50%作为利润分成。
第八条 利润分配
1,公司每年12月30号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确定可分配利润并进行一次性分配
2,公司经营所需而使用的水、电、通信、经营管理、广告、工资、税收等费用均列入成本
3,公司每年广告费用按预算使用,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其余各项成本费用由乙方在每合同年年初,以书面形式上报董事会。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4,开业前进行的内装修,房屋外装修、消防、暖气设施、自动扶梯不计入合作公司折旧成本。开业后重新进行的内装修招牌分年折旧进入公司经营成本,
5,甲方负责消防设施验收,安装中央空调、电扶梯、观光梯和经营的电力配套。如需增容由甲方负责,并负责由其统一管理。
6,甲方保障房屋的使用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顶地、墙及强弱电线路一次性交工,开业后发生的维修费用计入合作公司成本 7, 合作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工资标准为:(详见附件四)
8, 购物广场发生的欠、贷款及利息由甲方组织资金偿付。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安顺市天河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借款、对外担保、向外抵押。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作为单一经营管理方也不承担合作公司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关系。
第九条 合作期满或合作期内终止的资产处理:
1. 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确定终止继续合作的,房屋及相关设施、装修等均归甲方所有,企业名称贵州省安顺市天河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归甲方所有。
2. 合作期内因一方违约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除按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外,其他仍按上述原则处理。
第十条 合作条件:
1. 甲方按照附件(一)的标准提供经营场所;
2,年利润达不到当年目标乙方只收取当年基本管理费。
3,年利润超过当年目标并弥补前期不足的利润后,超出部分乙方得高出基本利润部分 50%的
4.甲方已经完成购物广场60%的招商,,乙方应于20xx年5 月 1日前完成该项目的招商工作。
5,保底利润核算表
第一年800万 第二年850万 第三年900万 第四年900万 第五年950万 第六年1000万 第七年1050万 第八年1100万 第九年1150万 第十年1200万
6,分红款为净额,乙方不承担相关税费。
7,如果延续三年乙方均不能完成商场联营保底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服务费用及各项奖励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一)自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入驻当天起算),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月固定服务费用,须于每月10日前将本月项目服务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二)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经营提成奖励,须在次年5日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招商进度奖励,甲方在招商开业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四)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执行经营管理期的相关合作,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的固定服务费不退回。
(五)如本项目合作商户进驻时间不统一,各商户陆续开业。则经营期内招商业务仍然继续,乙方在经营期内的招商工作不再另计招商提成奖励。
(六)由于客观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全面开张,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按预计开业时间顺延,甲方按招商筹备期固定费用标准继续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十二条 双方的财务管理约定
(一)公司在项目筹备期所需的费用预算,乙方于项目筹备期开始后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报甲方审议,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根据预算计划进行支配和使用;
(二)公司在经营管理期所需的费用预算,乙方于开业前15天或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出,报甲方审议,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根据预算计划进行支配和使用:
(三)乙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经甲方同意后,作为公司财务运作的执行准则:
(四)公司非正常资金划出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五)甲方承担本项目所有的开办费。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超出本合同中甲方委托的范围,或乙方或其委派的人员从事非法活动,导致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在服务期间连续三个年不能按照计划完成经营利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做出赔偿:
(四)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出现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做出赔偿:
1、对本项目不再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不再具备从事商品零售业所须的有效批准、执照或许可;
3、本项目作为零售业的经营场所,不再具备能够正常经营的合法资格;
4、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并在宽限期届满后的15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的:
5、不能按照约定予以配合协助或侵犯乙方经营管理权的。
(五)甲乙双方因充分理由解除本合同时,须以负责认真之态度,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之后的两个月为业务交接期。在业务交接期内,双方之合作合同仍是存在有效。经营管理期业务交接期费用,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七条第第1、2,3项费用标准支付乙方。
第十四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署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陈述、保证、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固定服务费、经营提成奖励、招商奖励,如逾期支付,则按每天支付总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如甲方逾期三日还未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及赔偿违约金;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或其他合法依据,甲、乙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或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否则违约一方应向对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的补充、修改和转让
(一)本合同未尽事宣,可由合同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
(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做成书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三)除非经本合同另一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二)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各自机构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十七条 通知和送达
(一)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对方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二)送达方式及时间的确认
l、若面呈的通知在被通知人签收时视为送达,被通知人未签收的不得视为有效送达;
2、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的,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视为送达:
3、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均应采用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并以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的邮戳时间为送达时间。
(三)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如果发生变化,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3日内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进行本次合作主要为本购物广场二期开发打下合作基础,本购物广场二期开发中双方有意共同对等投资按照投资比例分红,。
第十九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管理服务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双方就甲方关庙市场四楼物业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托物业服务期限
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止。
二、 物业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1)公共区域的水、电、消防、卫生和秩序等管理。
(2)信件、报刊、包裹的收发。
(3)完成由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业服务费每月包干总价3500元(大写:叁仟伍百元整)
四、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1)治安秩序维护
设治安秩序维护员2人(年龄在48岁以内),白班1人,夜班1人;着统一服装、装备,配证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标准的动作和优质的服务展示企业形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纪录,做到上交下接清楚无误、责任明确;维护责任区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种不安全事件发生;巡视责任区内各种危及安全的情况,防止人为破坏行为,防止丢失,发生异常及时上报;礼貌接待客户,认真回答客户或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对与自己不明白的问题不可乱讲,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对管区内的可疑人员要加以监视,禁止外来人员乱贴乱画宣传资料等;制止外来人员在服务区域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时间开、关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根据消防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间严禁饮酒。
(2)办公区域及公共设施管理
每月定期对营业厅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甲方。
(3)水电管理
负责xx的水电维修、维护,保证正常安全运行;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因水、电等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维护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记工时费,并负责水、电公司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4)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清洁员设置1人每日对营业厅走道、楼梯、扶手、厕所等打扫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洁一次。营业厅环境、地面无杂物垃圾,不留卫生死角,每日清运垃圾外出,清洁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卫生质量标准达到天花光洁明亮,无蛛网、积灰;墙面整洁美观,公共灯具定期擦拭;清洁工实行全天侯保洁。
(5)消防管理
根据消防的要求,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测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和消防部门汇报情况,并协助业主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工作。
(6)安全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违约责任
⒈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⒉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约定,或服务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减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①维修维护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报刊丢失,每次扣20元;
③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发生扰乱办公事件,秩序维护员又未及时劝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员失职导致公共财物(不含现金及其它无法界定的财物)被损坏、盗窃,由乙方照价赔偿,如乙方不赔偿,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的服务保证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保证金20x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不发生遗失问题,甲方如数归还,否则按违约金额扣款。
(8)合同期间,乙方应每月将代缴甲方水电费,并将明细和缴费凭证交甲方办公室备案。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从20xx年x月xx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洽谈合同续签事宜。
(10)未尽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20xx年 xx月 xx日
20xx年 xx月 xx日
服务管理服务合同篇7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在本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甲方根据体检客户的需要,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甲方对乙方办理“健康卡“的合法资质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健康卡”的体检服务。同意甲方负责部分体检项目,乙方负责根据体检结果出具“健康卡”。
第二条 合作宗旨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条 双方职责
1、甲方作为体检方、协议方,应负责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并于_______小时内出具体检报告,乙方在接到报告后_______天内负责出具“健康卡”。
2、甲乙方双方应认真负责,互相配合,乙方配合甲方负责:关于健康卡体检所需的客人信息的录入及大便培养的结果的准确性。
第四条 合作收益
甲方负责收取被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每个月按发放健康卡的数量付给乙方费用,每个健康卡付给乙方______元整。
第五条 协议补充、终止、续签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有需要调整补充的条款需经双方协商签订,未经双方协商的任何条款是无效的。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甲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______个月向乙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乙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合作期间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______份,复印件无效。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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