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拟定一份详细的合同能够防止合作过程中出现利益分配不公的情况,保障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合同的存在可以确保双方在争议时有明确的争议解决结果,以下是九九范本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搭脚手架合同参考6篇,供大家参考。
搭脚手架合同篇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为承建工程,(工程施工地点在)租用乙方建筑器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预计租用乙方钢管2100米,扣件1400套,活动脚手架套,实际数量以发货单据为准。租赁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视同乙方仍承租租赁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 甲方在提货时由提货人点清器材数量,验收质量,如有异议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甲方承担器材自发货时起至归还止这一期间丢失、毁损及导致他人损害等器材本身及相关的任何责任,乙方概不负责。甲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检验。
三、 甲方租用器材的提货、送回地点均为乙方仓库,仓库所在地为乙方库房。装卸和运输费用由甲方自理。装、卸车费按如下标准计算:架管300米为1吨,装车费30元吨,卸车费30元吨(包码堆);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输。
四、 甲方授权身份证号码为,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权限为:代甲方签订、变更租赁协议;代为甲方履行租赁合同;代为提货;代为指定或变更提货人;代为进行租赁合同项下的.结算;代为指定或变更合同结算人。
五、 甲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乙方开具押金收据,甲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结时返还押金。押金收取标准每吨(300米)为元(以押金条为准)。
六、 器材成本及租金收取标准如下表:
上述租金标准为未含税租金的标准,甲方在以收据领取发票时,另外补交与甲方承担的税金数额相等的租金。
七、 租期起止时间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送货当天不计,算头不算尾),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计算租金。租金结算以发货单和验收单为结算凭据。甲方应于每月的十五号提请乙方结算租金,甲方未按时结算,甲方有权按照合同和已发货情况计算租金作为当月度甲方应付租金。
八、 甲方应按月度交付租金,于每月的十五号将应交租金交付清结。甲方应按时缴纳租金,未按时缴纳的,每逾期一天,按应缴租金的3加收滞纳金至缴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60天不交付租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至租赁物回收前,甲方有权按照租金标准收取期间的经营损失。
九、 甲方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租用的器材,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不得转租、转借、转换工地;不得截断、焊接、打眼;如转租、转借、转换工地,须经乙方同意。甲方送回租用的器材前,须将器材上的附着物(泥沙)铲除、清刷干净。
十、 甲方需另外交纳下列费用:扣件洗油费按0。2元套收取(甲方不得自行洗油);若钢架管折弯,按2元根计收校直费用;顶托
按0。6元套计收洗油费:若超长超短钢架管改制,按1元根计收费用(钢架管长度最大正负误差3以上为10㎝,3以下或特殊规格允许误差不得超过5㎝)。顶托丝杆与底板脱焊按5元套计收焊接维修费。
十一、 租赁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没有归还租赁物,则乙方可以视同租赁物已被乙方丢失,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但在赔偿款付清前,因甲方相当于实际占用租赁器材,仍需按租金标准收取费用。甲方有权选择如下赔偿费收取标准:
①丢失损坏架管、扣件、顶托及其配件,按成本价值的100%计收其赔偿费;或者
②按赔偿费支付时器材的市场价不计折旧予以赔偿。
十二、 承租方承租钢架管需定制标杆、加刷制定颜色的油漆时,要提前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按双方商定价格收取油漆费。
十三、 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合同签订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项目负责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搭脚手架合同篇2
出租方(甲方):____
联系电话:____
承租方(乙方):____
联系电话:____
一、乙方因施工需要租用甲方脚手架套,每套每天3元,轮子另计每只每天1元,租用时间自____年___月____日天。
二、运费及力资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可代为联系车辆,费用按实由承租方支付。甲方有权拉回租赁脚手架。
三、时间
四、租赁方式
五、乙方不得转租或转移工地,如需转租或转移工地必须与甲方结清租赁款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六、一切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责任自负,甲方概不承担。
七、安全注意事项:
1、三层以上必须先固定后施工,或多搭组合,确保安全。
2、移动脚手架时人员必须从作业平台上下到地面后方可移动,且移动速度应小于1米/分;移动后作业时,必须将轮子刹车踩下;不可在作业平台上架设梯子。
3、应尽量避免使脚手架受到突如其来的水平冲击及撞击。严禁在脚手架外悬挂重物,防止脚手就爱偏载而翻倒。万向轮的承载能力为100kg/个,切勿超载,应避免两人同时由一边上下,以防侧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运输车号:______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______
押金:______
固定住址: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搭脚手架合同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钢管、扣件及配件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承建中煤三建宿州汴北安置区(二期)工程,承租甲方钢管、扣件及配件。
二、实际承租数量及时间以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材料出库单、入库单为准。
三、乙方确保租赁物用于施工地点:中煤三建宿州汴北安置区(二期)工程。
四、乙方负责租赁物资在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租、转借或转到其他地点使用。不得擅自改变钢管的长度,归还时应完好无损,符合验收标准。损坏的材料如乙方交甲方维修,乙方必须支付相关的费用。如材料丢失,应在双方确定赔偿后五日内结清,否则租金计算至付清之日。赔偿标准:按结算时的市场价。
五、合同履行地和费用负担:乙方承租物的提货,返还地点均为甲方仓库。甲方承担出库装车费及入库的卸车费。其它费用有乙方承担。
六、计算租金。租金结算凭据: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租赁材料出库单、入库单为结算凭据。
七、租金支付期限和违约责任:租金每季结清一次,结清日为每季度最后一天,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拖欠租金金额每日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脚手架落完后,三个月内结清全部余款。否则按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八、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施工进度要求,不得延误工期。若甲方不能及时供货。乙方有权进行处罚,并处以延迟一天进行5000元罚款。乙方须提前一天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甲方只保证正常规格的钢管使用量,异型规格除外。甲方现有钢管规格如下:1米、1.2米、1.5米、1.8米、2米、2.2米、2.5米、2.7米、3米、3.3米、3.4米、3.5米、3.7米、4米、4.2米、4.5米、5米、5.4米、6米),每种规格上下相差50mm。
九、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架管和扣件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规定。钢管规格应为φ48×3.2,实际壁厚原则上不能低于2.75mm。
十、丢失租赁物赔偿未付清前,租金继续计算,至赔偿款付清日止。
十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管、卡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检测证明、产品标识。
十二、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三、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生纠纷,双方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全部返还租赁物,付清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之日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身份证(复印件):
手机: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搭脚手架合同篇4
甲方(单位)全称: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十六建筑分公司
项目部名称: 南通四建 ( 工程项目部 )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登记注册地: 合肥市 实际经营地: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脚手架安装及拆除工程
二、工期: 以甲方给定的工期为准
三、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 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十人一间)和配套的生活设施,确保乙方施工人员正常生活,但乙方不得随意居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上报甲方,由甲方统一安排。
(2) 组织乙方施工人员参加三级安全知识教育、定期安全知识培训、技术知识培训、职工大会等。
(3) 提供乙方分包专业施工图纸一套及相关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资料并组织交底会,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实施的各项通知、指令和设计变更单等。
(4)制定分包工程管理制度,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材料管理等进行检查、验收;按照规章制度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罚。若乙方不服从管理或施工过程中不能执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要求,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直至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5)制定并提供施工进度计划,督促乙方按照计划实施,对乙方跟踪检查,按照规章制度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罚。
(6) 提供施工生产中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7) 每月10日前按合同约定预付工资。
(8) 提供进场施工人员安全帽(印有南通四建字样),乙方须交每顶安全帽50元押金给甲方,施工人员应对安全帽妥善保管及正确使用,退场时交回给甲方,凭押金条收回押金。
2、乙方职责:
(1)乙方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三级教育、定期安全知识培训、技术知识培训等。
(2) 乙方按照现行国家规范、地区相关规定、企业标准、合同约定等完成施工图纸、相关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所包含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在此部位施工前2天以书面通知乙方)。
(3) 乙方施工期间必须按甲方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质量标准、技术交底、进度计划执行,服从甲方的全面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督促,并就本分包工程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因安全文明、质量、工期、职工管理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场,但乙方在正常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出停工或退场,否则承担相应的损失;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每拖延一天处罚500元,为保证工期计划乙方应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连续5天不能按计划完成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其结算量为乙方已完成合格工作量的80%;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5) 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乙方需提前7天报进场计划单交予甲方准备,配合甲方做好每次材料进场取样送检工作,否则造成误工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关其他责任及费用。施工中合理用料,严禁浪费,做到工完场地清,剩余材料归类堆放整齐,如乙方有违反现象,甲方人员一经发现可视情节轻重一次给予材料价格的1-3倍处罚,如乙方人员不服从处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威胁报复等,一经发现处以1000元的处罚,对造成后果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6) 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运输、钢筋原材料到场后的卸货。
(7) 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用具做到妥善保管、进行正常维护。
(8) 除施工升降机、塔吊等大型机械由甲方负责外,其他施工用的小型器具及操作人员等由乙方负责。
(9)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好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技术水平,操作能力达到熟练工要求,每天的出勤人数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且以甲方提供的日考勤表的形式如实报甲方项目部,并经项目部的指派人员核对确认签字后,作为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
(10) 乙方代表必须住在工地,及时参加甲方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缺席,缺席一次处罚100元,乙方代表要全权负责乙方的一切事务,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矛盾均由乙方代表一人与甲方协调处理,乙方其他人员禁止与甲方代表交涉或围攻、辱骂,如发现一次应承担500元处罚。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巡查、管理,外出必须向甲方项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员请假,否则每次按200元的标准给予经济处罚。
(11) 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提供花名册、身份证、婚育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至少提前二天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若发现乙方私自带工人进场施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未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时甲方将按私自进场人员数量以每人每天50元的'金额扣除违约金,若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时,除承担自身一切损失外,乙方还将承担甲方经济损失及全部安全事故法律责任。
(12) 施工人员不得打架、闹事,一经发现无论是谁的责任均给予500元的处罚。主要责任者加倍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项目部如不能协调处理的将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3) 若非乙方原因发生工程停工或工序衔接等原因发生暂时停工,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人员休息或撤场,但乙方不得向甲方提误工索赔等经济要求。
(14) 乙方必须做到包安全、包质量、包进度、包工人思想教育、包承包班组工人工资发放等。若乙方有挪用或克扣班组人员工资及弄虚作假骗取项目部或班组工人工资等违法行为,项目部一经发现一律以诈骗或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论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不少于一倍的罚款,视情节轻重可解除合同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5) 非班组施工人员(包括家属子女等非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逗留,严禁留宿,严禁非婚姻男女混居,若有上述现象发生时扣除乙方违规人员每人每天50元的违约金并强行清出,上述人员若对甲方造成损失或发生安全及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且与甲方无关,若需甲方协调处理时,一切责任及费用仍由乙方承担,为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转乙方往来。
(16) 本项目部严禁在宿舍内自炊、烧水、使用电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若有集中自炊点时,必须在指定的自炊点集中自炊或临时烧水,若发现有乙方职工在宿舍内自炊、烧水、使用电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除没收器具外,将扣除乙方不少于50元每次的违约金,发现两次以上的将按相应次数的倍数处罚,造成事故或甲方损失时将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经济赔偿。职工就餐可统一安排在甲方食堂用餐,但乙方人员不得以饭菜质量或价格等任何理由围攻、辱骂、殴打食堂人员及其他人员,如发现一次但未造成恶劣影响时乙方应承担不少于500元的经济处罚,若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事件时将提交司法部门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用电管理(每日上班时间段宿舍断电),不得以任何理由威胁、恐吓甲方宿管员,否则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17) 甲方在临舍区不提供空调,只提供空调电源,班组可外租空调,但不许使用冷风机及取暖器。
(18) 检查、验收、整改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误工,七天之内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赔;超过7天(八天以上),甲方按每人每天30元补助生活费;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合同单价乘以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不得进行其他索赔。
(19)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地误工,其他班组的误工补贴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另外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
四、质量管理标准及进度控制标准
1. 本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
2. 质量标准执行依据: 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地方标准(省、市)、企业标准(南通四建、万科)、技术交底、合同约定等
3.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建筑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等相关规范和评定标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控制标准。
4. 甲方项目部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根据上述质量标准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组织验收。相关分项工程必须以样板引路,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5. 每套工序结束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凭自检合格记录向本项目部质检人员申报验收,经甲方及监理相关人员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甲方、监理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整改,达到验收合格为止,经相关人员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乙方违反上述程序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将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6. 工程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实施,执行甲方工程进度等有关奖罚制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将实际发生损失费从乙方工程费用中扣除(下道工序施工人员误工费、因施工节点进度延误而造成业主对甲方罚款等)。
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1. 甲乙双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的制度,甲方负责对乙方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岗前安全培训(三级教育),办理相应签字等手续,以及授权委托等,甲方根据安全三级教育人员签字名单作为依据来发放工资和办理相关事宜,未参加三级教育人员甲方可拒绝办理工资支付手续,若工地上下班实行打卡时,乙方必须配合执行,刷卡记录同样作为工资等相关事宜的主要依据,否则甲方可拒绝办理。
2. 乙方施工人数超50人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内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要求。
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施工过程中必须拆除、变动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更改并及时恢复原状。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事故以及意外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4.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一经发现未戴安全帽的每次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未系安全帽带每次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硬底鞋、赤膊等上班的一经发现的将给予每次50-100元的经济处罚,并当场给予纠正,不服从者加倍处罚或停工整顿,否则由此造成事故以及意外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5. 乙方宿舍内应勤打扫,电线不得私拉乱接、墙壁不得乱涂乱画,宿舍内严禁烧电磁炉、电饭锅、电炒锅等自炊工具,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50元的处罚,并没收炊具。不得使用60w以上的灯泡,严禁长明灯,上班时间内必须关闭电灯,以防超负荷用电而发生电火灾及触电事故,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统一供电时间,否则由此造成事故以及意外伤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6. 乙方就餐后的剩饭剩菜不得随意乱倒,严禁酒后上班,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100元的处罚,并作停工处理。
7. 乙方不得串岗作业,对不服从指挥、违章操作者将给予每次1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乙方自行负责。
8. 乙方负责人必须在每天施工前对所属职工进行必要的技术、安全教育交底,及思想教育,并做好书面记录。
9. 凡因乙方所雇职工在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意外事故(除甲方直接伤害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施工期间受甲方原因伤害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凡因乙方自行雇用的人员现场闹事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伤亡事故的,双方都应立即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及另一方。
10.本项目要求统一着装,工人不穿甲方指定的工作服严禁进场施工。工人置装费按每人150元收取,含工作服套装两套、短袖两件,此费用从班组结算中扣除。若本项目获得安徽省安全文明双示范工程,此费用可作为奖励返还给班组。
六、物料采购与管理
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乙方所需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设备计划必须提前7天报甲方准备,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要求限额领料、量材适用,一经发现造成材料浪费的将给予以材料价格的1-3倍进行处罚。
3.材料的用量以安徽省20xx年消耗量定额用量为准,乙方必须保证材料的消耗量在安徽省20xx年消耗量定额规定的范围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材料超用,超出部分材料费用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能节约材料,甲方给予节约材料价款的50%奖励。施工现场的领料以乙方在甲方仓库签字的出库单等手续为材料实际使用量的结算依据。
4.甲方替乙方所购的零星材料的价格、数量必须由乙方现场代表签字核实,最终在结算款中扣除。
七、承包价格、工程结算、付款方式及违约措施
1. 所承包分项工程必须安全无事故、保质保量完成并经甲方、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办理结算。
2. 结算总价:结算价=按有效工作内容完成的实际数量×综合单价±派工单价款±奖罚款(按有效工作内容指:设计图纸中规定和现场项目部确认需要施工的内容)。
①. 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含人工费、辅材费、小型工具费、材料运输费、利润、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应的措施费用、依法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税金、进退场车旅费等全部费用。
②.脚手架综合单价为:18.20元/m2(按建筑面积计算),搭设费用与拆除费用按6.5:3.5比例拆分,按±0.00米以上建筑面积计算,±0.00米以下不计算建筑面积,具体完成工程量以施工图预算工程量并结合双方在现场实量工程量并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③.合同价款为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的全部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作调整。
④.合同价格中已包括了工人加班及法定假日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加班工资等全部工资,不再另行调整。
3.工程量计算规则:①.以建筑面积为基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20xx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②.其余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4. 付款方式: 由公司财务每月5日前统一按上月考勤工日,10日前对乙方预付工资,按40元/工日/人计;①.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脚手架全部搭设完成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搭设费用的70%;②.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脚手架全部拆除后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5%;③.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付清。
5.如乙方中途终止履约合同(或业主要求乙方退场),结算单价按承包综合单价的50%乘以已完成合格部分工程量办理结算。
6.乙方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安全文明、质量、工期要求且经在规定时间内二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结算单价按承包综合单价的50%乘以已完成合格部份工程量办理结算。
7. 甲方安排乙方承包范围外的临时用工时甲方以派工单的形式予以确认,工作完成后派工单3天内项目部签字确认完毕,7日内送分公司审核,如项目部7天内未送分公司审核,乙方应及时督促甲方办理,否则超过7天未经分公司审核,此派工单无效。
8. 乙方承担为达到甲方约定的安徽省“双示范”文明工地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所采取的一切施工措施费用(乙方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内)。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自行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2.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对有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乙方应配合项目部做好进场安全三级教育,并做好分部、分项、分工种的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工作,做好安全日记,每月一次交项目部安全员汇总。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4.乙方施工人员变动时,应及时报项目部批准,并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有效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复印件,如不及时提供,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5.乙方不得雇佣年龄小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年龄大于50周岁人员不得从事一线工作。
6.乙方应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十、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后与乙方的约谈记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应。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分包详细说明(承包单价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脚手架钢管油漆及搭设、悬挑型钢二次加工油漆及安装、连墙件预埋、u型卡扣制作和预埋、斜拉钢丝绳的连接件制作及预埋、斜拉钢丝绳安装,斜拉钢丝绳套pvc管并刷油漆,悬挑层硬性封闭及外侧刷油漆。
2.垂直密目安全网张挂、悬挑水平安全网张挂、钢笆或竹笆铺设。
3.脚手架每隔10米一道马槽防护,每层悬挑层外围一道踢脚板防护,脚手架拆除后外侧临边防护搭设,“四口”临边防护及零星防护等。
4.每层大型卸料平台安拆一次及相应部位脚手架的恢复,所有楼层的一次性安全防护搭拆,所有材料加工安全防护棚搭设及拆除,所有安全通道搭设及拆除,塔吊附墙装置防护通道搭设及拆除,人货电梯脚手架平台搭设及拆除。
5.脚手架及时维护,脚手架的拆除(钢管、密目安全网、型钢、u型卡扣、封闭层、钢竹笆等全部外架拆除),拆除后的材料必须按归类堆放整齐。
6.安全标语、标识标牌挂设等。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搭脚手架合同篇5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乙方申请,甲方决定派遣乙方赴日本某公司(以下简称日本公司)进行劳务输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到日本工作期限
1.1 乙方到日本公司工作的期限为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限届满乙方应立即回国并回甲方工作;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缩短、调整或结束工作期限的权利。
第二条:出国费用承担及出国履约保证金
2.1 乙方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1)办理护照等出国手续费用人民币13500元;
(2)单程去日本机票约人民币3500元(按实结算);
(3)出国前三个月在国内的培训费用人民币1000元。
2.2 除上述约定外,乙方还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出国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除要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该出国履约保证金还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乙方不愿出国;
(2)因乙方的原因而无法出国、不能出国;
(3)因乙方的原因,乙方被日本公司退工等而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三年工作时间。
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后,上述出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工作报酬及回国履约保证金
3.1 乙方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报酬约定为:第一年每月为5万日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每月皆为6万日元;加班报酬约定:第一年每小时为300日元、第二年每小时为320日元、第三年每小时为350日元。
3.2 乙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日本公司每月从上述报酬中扣除2万日作为乙方的回国履约保证金,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回国履约保证金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三年工作期满,乙方不愿回国或因乙方的原因无法回国、不能回国;
(2)乙方回国后拒绝和甲方签订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或拒绝回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回国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以个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乙方严重失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甲方解雇。
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三年后,上述回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义务
4.1 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间的食宿等费用开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担,国内的养老等社会保险金皆由乙方个人承担,先由甲方代为支付,乙方回国后直接支付结算给甲方。
4.2 乙方从工作中获得的任何技术、知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公开、泄露或提供给予他人,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三年。
4.3 乙方应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在出国期间不得有下列违约行为:
(1)触犯法律,违反当地有关劳动或其他条例;
(2)参与或牵涉政治敏感性活动;
(3)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和作出有损甲方和日本公司声誉的举动;
(4)进行危险性运动或活动;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无法继续参加工作的任何行为;
(6)抵触或违反日本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第五条:本合同经甲方的授权代表、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余余款的效力,合同双方应协商修改有关条款,使合同保持有效。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同意不在其他任何机构提起针对对方的诉讼、仲裁或劳动仲裁。
第九条:双方确认,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以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一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搭脚手架合同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所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条:租赁、搭设费用及期限:
1、脚手架租赁数量:114套,租赁期限:10天租金:1.5_114_10=1710元
2、租用调节杆:50只 租赁期限:10天租金::0.5_50_10=250元
3、运费:4次_250=1000元
4、搭设人工费:30个工_200元=6000元合计:1710+250+1000+6000=8960元
5、税金:8960_5%=448元总计:8960+448=9408元(脚手架租赁期限及搭设人工按现场实际情况计算)搭设方案见附图
注:脚手架每套包括(门架两片、台板一块、斜撑两付)
第三条:验收方式:
以按图纸搭设,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验收标准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
2、安装时要将脚手架安装平稳,地面不平时必须用调节轮或调节脚,超过两层要安装固定件和安全建筑物固定,工作台移动时严禁登人。
3、租赁物件在甲方搭设期间内发生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时,由甲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脚手架在使用期间由于甲方搭设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解决。如不能解决时,由出租方所在地经济法庭判决。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以正本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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