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提高工作的准确性,优质的工作总结不但要写出自己工作这段时间以来的收获,自身的不足也要写出来,九九范本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法律援助站工作总结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援助站工作总结篇1
20xx年,在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年度工作中心,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吴圩”这个目标,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积极改进“148”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从坚持上下班制度、文明服务承诺入手,提高窗口的接待质量。二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明确任务,分解指标,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撰写简报信息和工作总结。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搪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拒绝;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截止年底,司法所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0余件,法律援助5件。在20件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中,其中电话接待15件,来访接待5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品牌
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司法所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制订了《吴圩司法所法律援助办法》。司法所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办法》的试点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进行试运行。三是加强《办法》实施的跟踪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深入试点一线,亲临庭审现场参加旁听,掌握第一手资料。该《办法》实施以来成效显著,经我所援助的案子,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很满意。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件,已结案。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三是继续关注和跟踪好《法律援助办法》的实施,并搞好经验总结。四是继续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适合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案件的试点,切实加强认罪轻案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
法律援助站工作总结篇2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和“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优服务、谋创新;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5件,其中民事案件662件,刑事案件512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为现将今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归纳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运用同行案卷质量评估、法官评价、受援人满意度评价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网上监控、庭审旁听等措施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案件承办进行监督, 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前期法律援助案卷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并对法律援助审批卷目录进行适当调整,提升了法律援助案卷的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智慧法援”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
一是五大平台打造“智慧法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支付宝五大网络平台,便于当事人通过网络或者手机上线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针对“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功能应用,在县法援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站,张贴“浙里办app”宣传画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掌上申请法律援助。三是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对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应用,目前公安局已通过政法一体化传送通知类案件,法院、检察院也正在筹备之中。
(三)落实“应援尽援”,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
推进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工作,已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在《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军属、七十岁以年老人、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将多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行政诉讼、土地林权承包及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与时同时,推进落实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和“就近跑一次”,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方便经济困难公民就近就便提起法律援助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推行全域通办服务;至本月17日,已指派两起异地法院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重点工作
(一)深度优化援助工作平台。推进协同办公,打造大数据共享、多维度便捷服务的法律援助平台。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整合后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面积将达到800平方米,实现与人民调解、法院立案、信访、“12345”平台以及心理咨询等在同一个平面联合办公、数据共享。届时,我们将会把法律援助部分数据分享给“数据平台”,同时也希望能依托该平台提升法律援助当事人信息核查效率(如低保信息、身份信息、婚姻关系等)。另外准备通过与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以及法院的联动,满足群众多元的权益保障需求,真正实现群众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二)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在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方面尽量做好统筹,特别在落实工作站律师值班方面,由于我县律师资源匮乏、数量不足,我们将积极运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挖掘潜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队伍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学习平台,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人的需求。同时也希望市里能建立法律援助系统学习平台,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援助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将永嘉县内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具有诉讼能力局限,且诉讼请求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讼诉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确有必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向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并附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给予援助。
三、下步工作思路
抓工作保障,全面激发援助队伍工作活力。一是统一制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浙财行〔2020〕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将着手与县财政对接,统一制定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援助办案补贴。二是优化律师成长环境。努力为年轻律师提供更多办案机会,加快年轻律师成长。自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以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所增长。为此,我们从我县律师资源实际出发,在管理考核中提高律师服务社会志愿的要求,把年度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从市司法局要求的至少1件提高至2件以上。同时细化标准,提升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比例。此外,我们还在指派案件的时候,按照案件性质、结合律师的业务特长指派,做到既可以让年轻律师从简单案件中获得经验,又可以让重大复杂案件的被告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站工作总结篇3
新安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实现了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为维护新安的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新安、平安新安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党委政府重视,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律援助能够从源头上预防产生不稳定因素,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具有既改善民生、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双重作用。我们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将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全县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年度财政预算提高至3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我们大力改善法律援助的办公条件,20xx年10月将法律援助中心从原来的老城旧址搬迁至新城繁华地段办公,由于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办公面积偏小,对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标准还有差距。20xx年11月, 局领导在县城繁华路段重新选择两间临街门面房,面积80余平方,严格按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要求落实。又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照相机、录音笔、电话等办公设备,新充实1名工作人员,帮助解决了人员经费等实际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
二、开展规范化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一是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的全覆盖。在全县13个乡镇、产业集聚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6个行政村,村村聘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工、青、妇、残、军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二是在县城繁华地段建立了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室,接待室设置了公示栏,摆放了饮水机和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便民服务设施,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人员统一挂牌上岗,实现了接待规范。
三是推行律师值班制度。在县法院、县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代理或其他法律服务。四是建立了法律援助舆情分析、非诉讼案件限时办结、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报告、案件回访、案卷质量评查等制度,实行了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网络化管理,实现了对法律援助各个环节的实时掌控。
三、落实便民措施,确保法律援助便捷高效。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快速通道”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减少审查步骤,快速启动援助程序,实现当事人申请“零等待”。
四、加强培训和督查,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为了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好,我们每年定期专门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进行了以《法律援助条例》、常用法律法规、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了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月督查、月小结、月通报,保证各工作站在及时完成法律援助任务的同时,要强化服务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8件,接待咨询3085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次。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一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利用农村集会日和节假日,通过设立咨询台、巡回展出宣传版面、入户走访、上门受理申请、回访受援人等形式,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方便群众了解和选择法律援助服务。在今年的“三八”节、“八一”建军节以及新兵入伍以后,在县新城繁华路段,走进军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并义务解答咨询。
二是实施“法律援助亮化工程”,按照方便群众、喜闻乐见、点面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四个一”,即:实现每个社区制作一个法律援助宣传栏,每个行政村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墙体标语,每个乡镇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农村每户居民有一张法律援助宣传单。目前这一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律援助是党委政府便民、惠民的实事,事关民生,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扣目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援助站工作总结篇4
保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于1999年8月份成立,为县司法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直到20xx年我上任之时,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跟其他兄弟县市一样,依然处于探索阶段,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经验可以借鉴,一切几乎需要从零开始。加之由于我县农民比重大且大多文化低,县域经济滞后,群众生活条件差,交通便利外来人员多,多数群众不懂得法律,更不知道怎样利用法律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难的法律援助工作,就成为一项拾遗补缺、可有可无的工作。
上任伊始,我首先面对的是如何拓宽工作思路,提高中心人员的思想认识。我通过集中学习,使大家终于认识到,只要增加一份社会责任,法律援助工作是能够解决大问题的;只要我们用真心换真情、用有为换有位,通过一件件成功的案例、一滴滴辛勤的汗水,在百姓心中铸起“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丰碑,就一定能够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威望。
上任第一年,我爬山涉水、走乡串村地把法律援助材料和典型援助案件,向社会向农民尤其是弱势群体进行了广泛宣传。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终于让当地的老百姓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由此,许多人才开始知道找法律援助中心来帮助他们解决各种纠纷。
20xx年9月,一个双手拄着拐杖的中年残疾人走进我的办公室。经询问得知他叫张某,曾是陕西省府谷县某电石厂的一个临时工,在做工时因受命去维修横车道上出故障的缆绳而掉下去受伤,头部严重受伤、胸部骨折已成残疾,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且病情尚未稳定。由此引发妻子绝情出走及两个未成年子女生活无着落到处漂流。他本人多次向雇主索赔,却只在被迫协议的情况下(本站推荐)得到少许医疗费。张某讲的声泪俱下、痛不欲生。我被张某的不幸遭遇深深打动后,立即受理了这个案件,并及时赶到电石厂了解情况。但是雇主以已经协议解决为由,拒不再出一分钱。我找当时在场的工人取证,可有的已另谋出路不知去向,留下的则害怕厂方刁难而拒绝作证,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我和同事上苛岚、去榆林、到太原,走访了十多个单位,寻访了三十多个知情人,耗费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才最终取得了充分的证据,把雇主电石厂告上法庭。经过一年多的漫长诉讼路,当张某拿着获得赔偿的判决书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当张某通过我的大力帮助,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拿到四万二千多元的赔偿费时,更是激动得满县城宣传法律援助的好处。
两年多来,我一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50多件,其中类似上述疑难案件8件。
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并不都要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我通过工作实践发现,有时候,通过调解也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同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但迅速简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减诉息事的作用。于是,两年多来,我充分发挥在公证处工作期间练就的调解本事,共居间主持调解解决纠纷并制作调解协议书18份,而且基本上都得到了履行。只有1件因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而被诉至法院。最后经法院审理,因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要求而被法院判决维持。
两年多来,我向弱势群体散发法律援助传单近8000份,其中利用集会在街头散发放5000份,利用双休日上门发放3000份;解答咨询200多人次,其中在街头解答20多人次,上门解答30多人次;代,写协议、诉状、申请等法律文书近70份,其中上门代书20份;调解各种民事、经济纠纷17件,其中上门调解8件;上门回访20多次。
经过艰苦的'努力赢得百姓的一个好口碑,是我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最大动力。为此,1992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的我,20xx年离开为之奋斗了五年,已经因成绩突出被省厅授予文明公证处的保德县公证处后,便主动请缨,放弃经济收入优厚的社会律师工作,承担起振兴保德法律援助工作,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职能,按期完成构筑保德法律援助大厦的基础工程的重任。
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后,我几乎每天早上都是第一个到县司法大楼上班的人,同时又几乎每天晚上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大楼的人。由于我几乎每天的工作时间都超过十个小时,而且双休日从来都是正常上班,所以经常遭到妻子的怨怪。坐在办公室上班期间,又往往是一方面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另一方面法律咨询热线响个不停。
由于我县地处晋陕蒙三角交界处,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加上连续五座功能各异的跨黄河大桥提供了非常便利的交通条件,所以往来中转的人多,外来务工的人多,由此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厂矿雇员受伤赔偿案及婚姻家庭纠纷问题比较突出。我中心与此有关的案件占到所有案件的八成。如果政府没有部门、没有人来妥善解决问题的话,一方面影响保德社会治安稳定,影响县政府的形象,而且外来人员也会有看法。所以,积极从事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正能够很好地利用我的专业知识;为这批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服务,也能引导广大群众依照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
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子后,我和同事坚决按法定程序,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并减免收取法律服务费。我还结合保德实际,倡议实行周六、周日假日值班并回访当事人等一系列制度,以最大限度的方便于群众、服务于群众。每一个来访者来到法援中心,我都会亲自给他们递上一杯茶水;他们反映情况时,我会仔细倾听,耐心引导,积极帮助他们依照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工作中我深深感到,我帮助群众打官司、提供法律服务的整个过程中,群众都对我非常尊重,非常理解。很多群众在我帮他们打完官司后,回家乡之前都来跟我道一声别。这使我在受感动、受鼓励之余,进一步认识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也更坚定了为法律援助工作奋斗的信心。
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社区方便群众,我在先后促成县妇联、工会、残联成立了法律援助站后,又促成城关街道办成立了“社区法律援助站”,专门为城区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和家庭困难者答疑解惑。实现了即时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更好地实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保障,从而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各社团和街道办为基础的保德县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促进了法律援助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目前,我为之努力的法律援助工作,不但得到了困难群众特别是贫、弱、病、残者的认可和欢迎,而且正越来越受到全县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好评。
两年多的法律援助工作实践,使我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好的工作方法,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跟社会的需求和群众的愿望相比,我的工作差距还较大。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以取得更大的成绩。尤其要在帮助同事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让中心充分行使好对包括社会力量在内的整个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职能,并探索制定出一套简便易行、方便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措施和程序。这正是我目前最大的工作愿望。
法律援助站工作总结篇5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区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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