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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研报告篇1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x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x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从不同角度展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扩大社会知名度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制度化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避免照顾性和轮流性的奖励以及形式性惩罚的情况出现,要用好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司法所长轮岗交流,要把工作踏实,作风优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条件较好的基层所任职,让作风飘浮、成绩低劣的干部去条件艰苦的环境接受锻炼。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司法所工作活力。引导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先的浓厚竞争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
要牢固树立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意识,切实做到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司法局在持续增加司法所公用经费的同时,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为基层司法所争取和协调充足的工作经费,形成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最终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业务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做相应调整,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自身也应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规范、安全、有效使用每一笔经费,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司法调研报告篇2
群众是党和政府的衣食父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司法行政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去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满意度测评中,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满意率为7.71%,为全市最高。与全市最低的水城县4.40%相比高出3.31%。一下子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满意度低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笔者进行了系列调查,总结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和症结,提出几点建议和对策。
影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去年,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各项工作成效是显著的,但民意调查测评结果却很不理想,经过深入客观调查分析,影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的主要问题有:
一、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司法行政知晓率、认知度不高,致使群众评价偏颇。一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较多,但对县乡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职责系统、全覆盖地宣传却没有,导致群众对公检法司的职能职责混为一谈,加上平时的业务往来也使群众误认为司法局就是所有司法系统的总合,还有群众认为司法局就是管公、检、法的,或者把司法行政机关和公检法机关等同起来,有的群众还到司法局来投诉公检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把对公检法的不满意算在了司法局的名下。二是缺乏专门的宣传手段和机制。没有独立的门户网站、没有专门的刊物及其他载体,更没有专门的宣传机构、人员和相关制度,致使群众知晓率、认知度都较低,更导致群众评价随意性高。三是宣传不到位致使群众认知脱节。司法行政的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机构都具有服务性职能,常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但是群众却不知晓,对这些部门服务职能的认知度,不能统一到对司法行政的良好评价上来,是间接导致司法行政民意调查不理想的原因。四是司法行政许多为民服务的好做法好成效以及典型事例、先进人物没有得到较好的宣传,没有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好评。
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发挥不太好,为民服务的好事实事做得不够好。一是在普法为基础和依法治理为目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只注重普法却偏废了依法治理。在协调整合社会力量资源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未全面到位,致使普治整体水平还不高,因而有政协委员建议加强此项工作。普法创新方式方法不多,形式模式老套,基本处于传统普法的状况,普法针对性、实用性、新颖性差,致使群众难于接受吸收,效果不太好。在依法治理工作中,仅限于单一的行业治理或单位治理,综合治理、基层治理、专项治理还不很到位,效果也不很理想。群众在普法依法治理中感受到的好处实惠还不多,也不深刻。二是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新做法,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很多纠纷得到了就地化解。但由于调解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不强和工作积极性不高以及调解员补助难到位等问题,导致出现化解矛盾纠纷不及时、调解偶有不公正、文书档案不齐备、协议履行率不很高等问题,也是群众不满意的一大重要因素。三是部分当事人中还未能得到法律援助,特别是在指定辩护中,由于补助少,被指派的律师例行义务性出庭辩护,工作积极性不高,深入实际调查取证做不到位致使辩护效果不佳等等,也让一些群众不满意。四是在办理公证服务中,由于公证体制机制原因、公证员奇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差异、办公条件不好等因素,导致群众办证不能及时获证,办证中没有休息场地,办事环境不好等,都导致了群众不满意。五是在法律服务中,部分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只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效益,诚信建设还不是特别到位,服务群众的思想、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人员夸大其词、私自受案,甚至还有一些冒充律师的黑律师更是作虚假承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律师声誉,也是他们对司法行政机关不满意的一个因素。六是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由于服刑人员很多都受好逸恶劳思想的影响,不肯吃苦,还想挣大钱,结果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释解后,仍然挑挑拣拣,长时间不能就业。刑释解教人员由于其特殊经历,社会对他们存有偏见,致其就业困难、生活举步维艰。也致使一些人员不满意。
三、诸多客观因素长期制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更好开展,也是导致群众不满意的又一重要因素。一是人员编制少且事务繁多。37个司法所中一人编制所还有19个,一人所的现状严重影响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依照《人民调解法》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调解纠纷、案件调查、走访矫正对象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开展工作,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现在我县各司法所普遍只有两名甚至一名同志,一旦出去工作,司法所就得关门,群众来办事就得吃闭门羹。群众找不到人,办不成事,满意度自然不高。二是不能专人专职。由于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多年沉淀的原因,大部分乡镇党委政府把司法所当作内设机构,把司法所人员当作乡镇人员使用,从事很多与司法工作无关的事务如行政包村、计划生育、禁烧防火、合作医疗收款等,不能专职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业务成了附带和捎带。三是工作经费不足,工作保障难以到位。由于缺乏车辆编制和经费,致使22个司法所没有车辆,出现了处置纠纷赶赴现场不及时的问题,也严重制约着司法所各项工作的开展,也直接导致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不满意。四是司法行政机关待遇差,难以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法庭、派出所、财政所都已是副科级机构,但司法所还是股级,在工作协调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司法所当前承担着监管四种罪犯的职能职责,但却没有转警,没有赋予其相应职权,履行职能职责存在许多困难;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经常到一线处置群体性问题和化解纠纷,但却没有岗位津贴,严重挫伤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四、干部队伍服务能力、水平、质量整体还不够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不够高。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法律素养、宣传能力、科技信息化技术应用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不高,也致使工作中慢作为的现象出现或者少数不作为、个别乱作为的现象。二是不善于缺乏“面对面”做群众工作,不善于接近群众,不会讲群众语言,不会用群众的方法思考问题,不会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与群众的需求、与当地实际相结合,更好、更有效地为群众服务。三是不会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虽然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都是事关群众利益和好处的事。但由于不讲究做事的方式方法,作风不细致、态度不和蔼、工作不扎实,好事办不好,实事办不实。没有尽最大可能地应用司法行政资源更多地帮助办好群众关心的,亟待解决的困难事。没有把群众要求解决的琐事、杂事和群众关注的“小事”办好办实。四是没有做到心里装着大众,遇事想着群众。司法行政每项职能职责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但还没有把“心里一定要装着群众,做什么事、开展什么工作,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处处关心群众的疾苦,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做群众的知心人和贴心人。”的理念溶入血液里,变成每个干部的实际行动。
五、社会管理创新不够,群众感受到的实惠还不多。主要是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办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工作中的创新举措还不很多,群众感受到的实惠还不很多;在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强大和明显,在促进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方面还做得不是特别到位;在实施民生改善和保障工程还没有做到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最大化、无缝隙、全覆盖、无盲点地服务好群众。
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工作满意度的建议和对策
一、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准确了解掌握群众之所需、之所盼,增强群众满意度工作针对性、时效性
经过调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对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很多,但总体来说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需要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希望解决好治安突出问题,生命财产得到保障,工作、生产、生活更加安全。二是公正执法方面。希望司法行政干部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切实增强法律保障力度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社会管理服务方面。希望司法行政机关办事更快捷、更方面、更高效,对社会管理更加人性化,对社会服务更热情、更到位、更文明,社会更加安定有序。具体来说主要反映在:一是对普法的希望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方法和途径宣传,将法律规定融入法制文艺节目演出或通俗易懂、易记、易掌握的形式宣传,积极从传统普法模式向创新性现代化普法形式转变;二是期望人民调解更多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尽可能让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乡镇;期望在社区矫正监管改造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融入人性化因素,多帮助被监管对象解决生产生活难题;期望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中,切实帮助当事人调查取证,切实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律程序上维护其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三是群众期望干部职工的思想理念更加先进、作风更加优良、履职能力更强、工作质量更好和效率更高,随时能够获得更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认知度
一是组建宣传机构,引进高素质写作人才,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宣传队伍。二是抓紧建设独立的门户网站、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上开辟专题宣传栏目,办好简报信息、工作动态、刊物等载体。三是加强全系统人员宣传工作能力的培训提升,把全系统人员都培养成宣传能手。四是大力宣传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好做法好成效以及典型事例、先进人物,大力宣传本系统求真务实、便民利民、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更多地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好评。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新形象
一是把握主旨,提高认识,把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根本价值取向。首先是准确把握群众满意在司法行政工作领域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表现。群众满意度就是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和社会形象整体的评价,是对司法行政的信任、理解、支持、配合,是对司法行政的崇尚、尊重。其次是深入理解群众满意这一目标的现实意义。司法行政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干部职工作风是否转变、是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最重要的是让群众来评、看工作结果、看工作成效。再次是充分认识不顾群众是否满意,脱离群众思想的严重危害以及在司法行政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的重大意义。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谋利益,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的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立足本职,多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和热情服务,让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公平公正及时有效地解决。首先要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增强罪犯监管改造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有效性。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严打整治斗争成果,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其次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把执法活动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不断完善和创新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从我们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解答的每一次咨询、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再次要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把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社会管理的主要方向,把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改革的重点,积极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最大限度地增进群众信任感、幸福感。最后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实际问题。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工作,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提高法律素质,增强群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能力。结合平安建设工作,利用司法行政资源优势帮助群众抓好平安乡村、平安社区等基层创建活动,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拓宽渠道,贴近群众,使群众更多地了解和更广泛地参与司法行政工作 ,让群众感受到更多实惠。首先是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职责。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网站、宣传橱窗等方式深化政务公开,让群众更多的了解司法行政职责,增强参与、支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自觉性。其次是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与群众谈心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组,主动贴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征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类整理,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扩大工作成果。再次是要依托服务等“窗口”部门的工作,树立良好机关形象,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司法行政工作。从小处着手,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来访咨询。如在办公楼大厅设置科室公告牌,办事流程图等方便群众来访、预约等,避免群众重复来访,节约办事成本。最后在咨询解答中,尽可能地告知群众权利义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可以利用告知书、明白卡、宣传册等,明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途径。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一视同仁,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四、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更多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渴求
一是强化监管和帮教,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是一个特殊、敏感群体,这个群体的问题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实施整体联动;要有新举措,创造新载体,要根据当前释解人员的特点,在不断拓宽就业途径,教育其适应形势,转变就业观念,努力提高就业安置水平的基础上,尽可能根据释解人员的就业技能和水平进行安置。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释解人员的就业观念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引导他们摒弃好逸恶劳思想,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学得一技之长,靠诚实劳动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以人为本,积极为释解人员办实事。能够实现再就业的帮助安置就业,符合低保条件的解决低保问题,不符合低保的,予以临时救济。二是全面加强普法方式方法创新,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加快从传统普法向现代普法的转变,积极开展靶式普法、订单式普法、联合普法、文化普法、楼宇电视和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普法,加大法治县乡创建力度,管在关键点、避免形式化,切实有效开展。三是加大人民调解法贯彻执行力度,强化网络建设,全面提升调解员队伍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政府解决调解员补贴,争取设立专职调解员,大力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化解,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四是积极探索和拓展法律援助措施,积极推进“点援制”,深入总结人民满意法律援助新模式。加强法律援助义务值班解答法律咨询正常化管理,积极将疑难纠纷调解和刑事和解纳入法律援助试点,总结经验推广实施,真正实现应援尽援。五是全面坚强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他们统筹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切实履行应尽义务和职责,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六是全面加强协调沟通力度,争取人财物支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解决好司法所人员和交通工具问题。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努力解决好干部队伍待遇问题,切实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全力打造办事大厅,努力为群众办事提供良好的环境,最大限度地让群众满意。
五、全面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为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要全面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教育引导干部要时时处处用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这面镜子对照自己,始终坚持亲民、爱民、为民。经常地自觉从干部队伍自身找原因,群众观念是否淡漠了,是否缺乏做群众工作的方法、经验,是否是丧失了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优良作风,化解矛盾、处理问题是否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干部是否是浮在上面、沉不到一线,与群众打交道少了、心理距离远了,是否做到感情上与群众“心连心”,工作中与群众“面对面”,为群众办事“实打实”,向群众宣传“情牵情”,真正把群众工作做实、做好,实现人民群众满意。三是要扎扎实实办好事、办实事。首先要教育干部要经常扪心自问,将心比心,多做换位思考,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来对待,把群众的事情作为自己的事情来办理。自己在这个岗位上为群众到底做了什么,还有什么没有做到,可不可以做得更好。其次要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每个干部职工必须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接近群众,会讲群众语言,会用群众的方法思考问题,会把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与群众的需求、与当地实际相结合,更好、更有效地为群众服务。再次是要认认真真为群众更多地解决具体问题、更多地办实事,把群众工作落到实处。群众利益无小事,不但要做好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经济这件大事,也要把群众要求解决的.琐事、杂事和群众关注的“小事”办好办实。最后是要善用群众语言和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与之进行沟通,注重面对面的沟通、心与心的交流。无论是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还是宣讲法律法规,帮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都要把解决群众思想困惑和现实问题结合起来,把话说到点子上,努力解开思想疙瘩,在宣传中建立感情,在宣传中形成互信,在宣传中赢得民心。三是要全面提升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首先要强化干部职工核心价值观和社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其次加强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程序性、实体性和时效性规定,自觉从实体、程序和时效上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再次是加大对不维护公平正义的人和事的处理力度,全面促进公平正义得到最广泛的维护。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在新媒体时代引导能力。要最广泛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司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司法行政在维护稳定、社会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作出的重大贡献以及司法行政战线英雄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的“正能量”。坚决杜绝“大丑恶”事件发生。五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落实“谁拥有先进科技手段,占据信息优势,谁就掌握主动,赢得未来”的理念,牢固树立向科技要效率、人力和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理念,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科技信息化能力的培训提高。六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要深刻认识拒腐防变的重要性、紧迫性,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抓住用制度管人管事这个根本,围绕容易滋生腐`问题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预防腐`问题的发生。学会在法治轨道上用权,保持清廉本色,坚守精神高地。
司法调研报告篇3
随着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文化统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文化统计数据越发成为我们认识文化现状、研究文化问题、制定文化政策的重要依据。近些年来,全国各级文化统计工作者按照部党组的要求,紧紧围绕文化发展这个主题,依托文化系统统计能力建设工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数据支撑。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统计基础非常薄弱、统计力量明显不足、统计管理比较滞后等因素制约,文化统计工作从数据质量到文化产品,从统计基础到统计制度都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需要重点加以改进和解决。
一、近年来文化统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文化统计通过完善统计制度、优化统计软件、规范统计流程等工作,在统计制度改革、统计信息服务、统计基础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开拓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发挥了文化统计工作反映文化发展、服务文化决策、引导文化实践的作用。
(一)指标体系更加完整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飞速发展,以及网络化、信息化等新兴技术在文化建设中的普遍应用,对现行的文化统计制度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我们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在xx年、xx年和今年分别开展了三次文化统计制度的修订工作,在统计制度中增添了美术馆、动漫企业、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和产业示范基地等统计报表以及电子图书、实际拥有产权面积等统计指标,使统计制度基本涵盖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指标体系更趋于科学化、系统化,能够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当前文化发展的现状和全貌。
(二)调查模式更加多样
为进一步增强统计数据时效性,有效提升统计数据服务文化管理决策水平,xx年在现行文化文物统计制度中,增加了7张文化文物主要统计数据快速调查表,数据实行半年度报送,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艺术表演团体、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动漫企业以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内容。同时,结合业务工作需要,相继组织开展了全国美术馆、剧场等专项调查,形成了以年度调查为基础、快速调查和专项调查为补充的文化统计调查模式。
(三)技术手段更加先进
统计信息化是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便捷化的根本,也是提高统计数据时效性的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文化统计工作,完善文化统计软件功能,xx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研制开发了全国文化文物统计系统软件。该软件操作界面简洁,极大减轻了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压力,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管理水平。今年,我们还将在单机版的基础上研发网络版,将会实现数据的在线传输与储存,有效提升数据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四)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统计工作,加强文化统计管理,保障文化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xx年我们以部长令的形式正式颁布《文化统计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管理体制、统计机构、数据质量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重点对统计项目的制定和审批、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人员的设置与培训等一系列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文化统计工作,为我国文化统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五)数据质量更加准确
数据质量是文化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文化统计工作水平的根本标准。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我们在工作中采取设置审核公式、加强审核力度等措施,将数据控制重点前移到基层填报单位,并在年报数据会审过程中,采取按文化发展情况分组交叉审核的方式,将一些经济情况类似、发展水平相当的地区分为一组,相互交叉比对审查,有效地确保了各省数据的真实性与合理性,文化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统计服务更加优质
通过创新性地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和统计产品改版,形成了以《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中国文化统计提要》、《中国文化统计手册》、《中国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为主打的系列产品。这一系列统计产品内容翔实,观点明确,形式美观,可读性强,在各部门统计工作中处于地位,对文化决策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特别是《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是文化系统第一本正式公开发行的统计分析报告,引起了业内各界的广泛关注,得到了相关宏观管理部门的高度肯定,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今年,我们又在年报数据中选取部分核心指标,试编了《文化发展统计公报》,用数据向全社会直观解读文化改革发展成就,进一步提升了文化统计数据权威性和影响力。
(七)统计影响更加深远
近些年来,文化统计数据在体制改革、规划编制、经费测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文化统计工作也受到了部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近期,我们依托历年统计数据,联合国家统计局、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演艺设备协会等科研机构共同开展了中国文化发展指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我国新建剧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等课题研究工作,在文化理论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其中,《我国新建剧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还得到了刘延东同志的重要批示,极大拓展了文化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文化统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体制机制、历史沿革、思想认识等多方面原因影响,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障碍。突出表现为三个不适应:一是统计任务与统计力量不适应。随着统计工作任务的不断加大,各级文化统计部门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统计经费欠缺的问题越发突出;二是统计需求和统计水平不适应。随着文化内涵不断扩展,文化统计调查范围不断扩大,当前部分领域的文化统计数据还存在着范围不全、口径不一、质量不高的问题,难以适应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三是统计责任和统计服务不适应。当前统计服务还仅仅停留在数据年度比对分析的层面,没有对数据背后所反映出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研究,难以充分实现统计数据研判发展阶段、预测发展趋势的作用。
具体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程度不够
文化统计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进行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指导文化发展的重要依据。长期以来,由于统计观念和统计意识淡薄,一些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充分认识,认为统计工作只是简单的数加加减减,实质意义不大,甚至把统计工作定位为闲职,可有可无。
(二)队伍建设薄弱
据了解,在全国文化统计人员中,基本上均是兼职从事统计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在做好其他工作的前提下,兼顾统计工作,且不少文化统计人员工作变动频繁,专业素质欠缺,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很难保证,统计报表存在迟报、缺报、误报等现象,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
(三)业务经费欠缺
近年来,随着文化统计工作量不断增多,文化统计工作任务逐渐加大,文化统计工作专项经费不足的问题越发突出。据了解,目前统计培训、统计调研、统计监察等统计业务活动基本上均无专项预算,相应统计经费的落实也极其困难,严重制约了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数据分析不足
由于各级文化统计人员大多为非专业人员,在统计分析能力方面较为欠缺,目前的统计分析多停留在统计数据的文描述层面,深度分析、能够提出观点和建议的分析较少。而且,受编制少、软件对比分析功能欠缺等因素的限制,统计人员往往耗费大量时间在数据审核汇总上,难以抽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对数据进行挖掘,致使大量的数据失去了生命力。
(五)考核机制缺失
目前,文化统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未建立,地方各级统计人员报送数据、撰写分析仅仅凭借自身的工作责任心,容易形成报不报送一个样,早报迟报一个样,数据好坏一个样的大锅饭想法。加之目前各基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基本上均已合并,文化统计人员还要负责广电、出版和体育统计工作,据了解其他部门均已对数据报送情况、数据质量和统计分析撰写等内容开展考核评比工作,致使统计人员工作重心很难放在文化统计工作上,严重影响文化统计工作水平。
三、下阶段的工作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文化统计工作的主要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文化统计管理办法》,继续努力实施文化系统统计能力建设工程,通过建设文化单位名录库系统、文化统计信息化系统、文化统计分析监测系统和文化统计人才保障系统等四大文化统计系统建设,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新时期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文化统计工作力量
按照《文化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一是督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加强对文化统计工作的领导,健全统计机构,并把统计数据作为规划编制、资金下拨的依据,提高统计数据的权威性;二是进一步充实统计工作人员。要求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必须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各级地方文化行政部门承担统计职能的有关业务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统计人员;三是加大统计工作经费投入。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保障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将统计培训、统计调研、统计监察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四是加强对文化统计人员培训工作。着重提高统计人员的数据加工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统计报告撰写能力,全面提升各级文化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五是建立文化统计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和量化指标,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工作,提升文化统计整体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改进文化统计工作手段和方法
一是加强调研,对文化统计的功能、组织方式、指标体系、调查方法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形成一套既满足国家和地方管理需要,又符合文化发展实际的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二是针对文化领域不同门类的特点,探索运用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科学测算等多种方式收集数据;三是拓展文化统计数据来源,加强与国家统计局、工商、税务、民政、商务等其他政府部门以及各文化行业协会、文化咨询机构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实现统计数据的共用共享。
(三)进一步加快文化统计信息化建设
一是根据文化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的目标,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尽快建设文化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缩短文化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查询、管理和发布的时间,有效提高统计数据采集效率,确保数据的时效性;二是利用网络和数据库技术,积极推进文化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全面准确掌握文化调查对象的基本状况,有效避免调查对象的遗漏和重复,确保填报单位的真实性;三是加大对基层的扶持力度,适当配备信息化设备以改善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环境。
(四)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丰富完善产品。在进一步完善现有统计产品资料的基础上,尽快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文化发展统计公报》,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产品;二是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开展全国文化文物领域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提高《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的内容质量,同时依托科研机构和各地统计人员,积极开展统计课题研究工作,提升统计分析的深度与广度;三是建立指标体系。研究建立反映文化发展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科学的测算,及时反映全国和各地区文化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统计工作的在文化决策中的地位;四是加大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纸质传媒、网络传媒等各种载体,加大对社会各界的服务力度,充分发挥文化统计信息的功能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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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研报告篇4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金明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就2012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先后视察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晋东公证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市三院司法鉴定中心、城区阳坡垴社区、矿区社会管理中心、平定县冠山镇司法所,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干警和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xxxx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的工作方向、务实创新的工作理念、夯实基础的工作重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阳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建立运行“1+6”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治阳泉”建设,全面引深“法律六进”活动,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5类重点对象的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三大治理工程”,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法治创建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全市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依法治理标兵单位3个,我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平定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城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县(区)。
规范基层司法工作,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狠抓基层司法所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基本完成了44个司法所国债投资项目的建设工作,全市70%以上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在基层司法所建设逐步实现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采取“四进四入”的方式服务基层群众,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2012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536件,调解成功率达92%,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市有5个集体、22名个人分别被司法部、省司法厅授予荣誉称号。
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调整后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强化安全防控、安全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机制建设,创新教育手段,优化矫治模式,加强心理辅导,矫治质量稳步提高,连续九年实现“四无”目标。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实行“局、所、站”三协管,通过建立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帮教档案、坚持定期回访、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集中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市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504人,安置总人数1279人,安置率达88%,帮教总人数1349人,帮教率93%,重新犯罪率0.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连续5年实现了无脱管、漏管和重大恶性重新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保障经济稳定发展。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力人才资源,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为政府部门、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依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近3万件(其中律师办案4950余件,办理公证16300余件,办理司法鉴定6200多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77件),受援人数达35000余人,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平定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大厅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司法行政工作受重视程度不够,体制不健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明确的法律规范,严重制约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工作存在滞后性,开发区及部分县区新设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没有建立司法行政工作机构,导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社区矫正等刚性工作职能无法落实。
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利用新型媒体开展普法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仍限于“摆”“讲”“赛”“考”等传统形式,灵活性、生活化、常态化、大众化及现代化不够,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建立、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运用研究还有差距。
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人员经费装备保障不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保障水平总体偏低,基层司法所长期处于弱势地位,未能单独立户列编,业务用房存在被挤占、合用和被拆迁等情况。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专项经费没有足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基层工作人员大量流失,空编现象严重,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客观需要,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
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普遍缺乏高端法律人才,法律服务业各项业务呈分散化状态,服务领域相对狭窄,不能完全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难于做到“一站式服务”,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基层司法建设摆在战略位置,把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设施装备建设,帮助解决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中面临的资金、物资、建设用地等实际问题,为司法所配置必要的交通、通讯、文印、档案管理等硬件设备,保障基层司法工作正常开展。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社会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要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和机制创新,通过以案说法、法制文艺演出、普法讲堂等方式,借助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对领导于部、公职人员和青少年、流动人口等学法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好“1+6”工作机制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三级联创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活动,在各个区域、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广泛开展依法治理,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使法治成为全体市民的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市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高度重视民生,搞好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把民生领域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工作,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法律事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入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诉讼代理、无偿法律援助,把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司法为民新形象。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长效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思想教育、素质教育、法律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依法行政、社会管理服务和开拓创新的能力。要不断加大全市司法工作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和模范示范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司法干警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调研报告篇5
乡基本概况:xx乡位于xx市最北端,是全市的xx乡,全乡四面环水,形似孤岛。xx年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由原来的8个村调整为现在的四个村,有96个村民小组。全乡行政区划面积28.6平方公里,人口17100人,4500户,全乡耕地面积21000亩,属于人多地少的地区。
一、当前我乡统计工作的现状
1、统计人员不稳定,业务素质不高。根据国家统计方法制定内容适应适应经济体制发展形势转变的需要,乡镇统计的方法制度和统计内容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乡镇统计工作除了农业统计外,又逐步增加了综合、劳动工资、和规模工业等统计内容。国家的农村抽样调查也逐步扩大,建筑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抽样工作逐步转移到基层,各项普查工作任务直接压了乡镇统计员身上了。因此乡镇统计工作繁重琐碎可想而知。然而乡镇统计人员地位低,难以提拔,待遇差等,造成大多数统计人员不愿意从事统计工作。尽管乡里配备了统计人员,但不是专职人员,而且统计人员变动频繁,有的甚至一年几换。由于统计人员经常调换新人,而新人往往由于缺乏对综合性较强的统计工作的了解,一时难以胜任。并且新换人员往往是非专业人士,没有参加过任何培训,缺乏统计专业知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造成统计资料的遗失、统计数不能衔接、统计数据打架、瞎估冒评等现象发生,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真实性、连续性和完整性。根据(统计法)规定,要撤换统计人员,必须征求上级统计部门的意见,但实际上很少这样执行。
2、部分乡镇领导对统计工作认识不够,法制意识薄弱。乡镇统计人员形同打杂,身兼数职,统计工作往是附带性工作,统计人员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其它工作上,统计员不能专心搞统计工作,造成乡镇统计员对统计业务一知半解,不能熟练掌握统计必备的知识,难以按要求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再加上乡镇统计人员的人、财、物权在当地党委、政府,统计人员常常不得不按领导意图更改统计数据,造成虚报、瞒报、甚至造成闭门造车现象。
3、统计服务不到位。由于乡镇统计工作繁琐,报表较多;而统计人员少、兼职多、业务素质不强、统计工作附带性强等特点,统计人员无瑕开展统计优质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乡镇统计人员的工作只局限于一种简单的报表收集和初级数据整理,而忽视了统计分析和综合服务的职能,再加上统计人员地位低、待遇差,部分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缺乏工作热情,统计工作也往往局限于马虎应付,不能保证各种统计报表准确、及时上报和国家大型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往往给乡镇党委、政府造成统计服务不到位的感觉。
4、对统计的投入不足,统计办公条件差。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大部分乡镇当前存在财政紧张,不用说大型普查经费,就连正常的统计办公经费也难以保证,统计人员的差旅费、电话费都是自己垫付,更谈不上福利补助。乡镇统计人员工作繁琐、地位低、生活清苦,条件艰苦,严重挫伤了统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二、对当前乡镇统计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完善统计体制,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各宏观经济调控部门的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的要求。因此,如何切实加强和搞好乡镇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源头的真实可靠,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咨询服务,成了当前各级统计部门的一项主要任务。为做好乡镇统计工作,提高乡镇统计人员素质,提高乡镇统计数据质量,提高乡镇统计工作水平,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现提出如下思考与探索。
1、改革乡镇统计管理体制。当前政府各项政策和管理对统计数据的依赖不断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与否在很xx度上决定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我国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下,乡镇一级统计管理是直接面向农户、面向个体私营单位的,也是任务重,工作条件艰苦,统计力量最薄弱的环节。鉴于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收入来源严重不足,运转困难,必须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为此,对乡镇统计工作可以实行工商、国税等部门模式,执行垂直管理的模式,当地政府协助管理,由上级管理部门对乡镇统计人员实行三权在上的管理模式。这样不仅可以增强统计人员的专业性,而且可以减少当地政府对统计数据的干涉,从而确保第一手统计资料的真实可靠。
2、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针对当前乡镇统计的管理较为松散的现状,必须严格贯彻落实《统计法.》以及现有的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乡镇统计目标考核制度》等配套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度来规范乡镇统计人、财、物以及各项统计工作,管理和约束乡镇统计工作,逐步使乡镇统计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真实可靠。
3、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统计网络。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要搞好当前乡镇的统计工作,必须要有敢为人先、大胆创新的勇气,对当前乡镇统计工作进行大胆创新。首先要组建乡镇综合统计机构、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的统计工作。其次要整合统计资源,健全统计网络。乡镇统计工作仅靠专职统计人员是无法完成的,必须在各村、各单位指定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加强对各村、各单位的组织和协调,整合各种统计资源,形成覆盖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信息报送渠道畅通的统计调查网络。
4、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为了保证乡镇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对乡镇统计的经费投入可以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针对乡镇统计工作较为繁琐,工作量较大,而统计人员待遇却低的情况,可以由上级业务部门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提高统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要不断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这是促进乡镇统计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上级统计业务部门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对从事统计业务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初任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司法调研报告篇6
今年以来,在市局党组和xx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分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从规范行政许可、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提升队伍素质等四个方面,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实现了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突破。
一、严格规范审批过程,严把许可准入关口
上半年xx分局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545户,其中餐饮类288户,食品销售类237户(保健食品53户),单位食堂20户(工地食堂1户,机关企事业单位4户,幼托机构10户,养老机构5户);办理注销124户。档案室整档3000余份,归档2100余份。接受当面咨询及电话咨询2400余人次。在工作中做到不延误、不漏登、不错登。对于受理的各类审批事项做到随时登记,按照办件的种类进行微机录入,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
积极解决食药工作新问题。针对小作坊办证问题,分局工作人员多次调查小食品加工厂,实地学习日常监管和生产企业监管。“三小”管理条例及管理办法从3月1日起实施以来,各辖区所共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1294户。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市场秩序规范
1、做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半年来,xx分局按照上级要求共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食品及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春季学校食堂等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牡丹文化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制油炸面制品专项整治、米皮类食品专项整治、夏秋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及防控食物中毒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检查。累计检查食品经营企业5210家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570家次,婴幼儿乳粉经营企业60家次;检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20家次,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开办方17家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51家次,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28家次。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我局以学校食堂、养老机构、工地食堂、承办聚餐活动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为内容,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共排查登记无证供餐幼儿园33家,无证养老机构2家,针对这些单位因审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前置条件不具备的情况,积极向区政府反映,请示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对无证幼儿园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督促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承办聚餐活动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严格执行报备制度,督促企业按照“自查表”开展自查,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3、扎实开展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今年是xx市国家卫生城市到届复审年,按照复审迎检工作总体安排,3月9日我局召开迎检推进会后,首先对辖区食品“三小”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前期共排查登记食品“三小”单位434家,根据排查情况分类汇总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然后以9个农贸市场为中心,逐步向外延伸,确保全覆盖,重点解决食品“三小”单位无证经营、健康证明不全或过期、无量化分级、“三防”设施缺失、前灶后厅、卫生环境差等问题。截止目前,我局印制并发放食品安全公示栏1700余个,督促“三防”设施整改500余户,督促“前灶后厅”整改200余户,督促消毒柜、卫生环境整改400余户。通过规范,我辖区食品“三小”单位基本全部持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率达到90%以上,公示栏均上墙,并亮证经营,“三防”设施基本具备,环境卫生明显好转。
4、抓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源头管理。针对辖区1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局制定了《2017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级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上半年以来,分局结合工作方案,以调味品、肉制品、豆制品、饮料、糕点等作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等作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等作为重点部位,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认真开展了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6家,抽检30批次,全部合格。根据《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1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均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了整改。
5、持续开展“透明厨房”建设工作。今年4月,分局专门印发了《xx区“透明厨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以公开厨房环节、加工过程、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存储状态等重点环节为内容,通过视频技术、透明展示、厨房开放日活动、阳光公示等形式,继续深入推进“透明厨房”建设,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按照xx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进度表,截止目前,xx辖区已建成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6家,剩余1家正在筹备中。
6、开展保化安全专项检查。按照上级工作要求,xx分局积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化妆品经营专项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联合区食安办、办事处社区等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整治化妆品经营者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针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行为、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排查出xx分局辖区42户涉嫌会销商户,将名单移交汇报区食安办。累计检查保化经营企业800余户次,抽检保健食品18个批次、化妆品50个批次,立案3起。
7、系统开展抽检工作。我局明确食品抽检工作由专人负责,按照市局及xx区政府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安排,坚持靶向性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今年上半年共抽检样品317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52批次,餐饮62批次,生产环节30批次,流通环节73批次,截止目前,食用农产品30批次,流通环节55批次仍在等待检验结果。在已经检测完毕的232个批次中不合格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个批次不合格,餐饮环节食品2个批次不合格,都正在核查处置中。
8、扎实处理投诉举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以打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为目标,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运行机制。上半年受理、处理的(110联动、123
31、连线政府、百姓呼声、信访、xx区政府交办等)投诉举报314起,职业投诉信函、信件43起,共计357起。投诉办结率100%,诉求人满意率100%。
9、积极推进案件办理工作。分局举办案件办理业务知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上半年以来,全局审核稽查案件19起,组织分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13起,已结案19起,申请xx法院办理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起,实际罚没入库金额共计282463.76元;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9起。荣获“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荣誉”称号。
三、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升食品安全共治水平加强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分局组织辖区不同行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累计开展培训4次,培训从业人员400余人次。
营造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浓厚氛围。分局深入农村、社区、集市、学校等基层一线,向群众、学生和各类食品餐饮经营户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同时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今年来,利用“12331”、“525护肤日”等活动载体和重要节日,通过设立咨询举报受理点、散发宣传资料、摆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7次,制作各类展板20余块,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1200余人次。在xx日报、大河报、xx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宣传发稿60余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
1、全面开展人员培训。分局抽调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省局和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知识储备。今年3月分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业务技能培训。5月份组织新入职人员22人开展了为期2天的入职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培训105人次,人均学习36个课时。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分局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活动,积极推进机关制度建设全覆盖。通过每月“主题党日”、政治学习以及开展“三会一课”等形式,提升党员向心力,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积极参加市局和xx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开展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半年来开展活动5次,参与志愿者30余人次。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局紧盯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大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全局中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是要队伍建设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本着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探索和建立科学监管机制,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8年7月18日
司法调研报告篇7
春化镇人大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春化镇是全市最偏远的地区,交通闭塞,经济不发达,基础设施薄弱,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面临着非常大的压力。但是,在市人大和镇党委的领导下,我镇人大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平安”春化为目标,围绕镇党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我镇各项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春化镇共有市人大代表7人、镇人大代表45人,从去年开始,我们不断拓展思路,结合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人大各项职能。
一、认真学习和总结经验,营造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结合人大工作的深入发展,我们把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积累的新做法、新经验及时宣传好、推广好。今年是新农村建设实施的第二年,我们通过前期制定的发展计划,把握住新时期农村发展的迫切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向广大农民宣传发展生产,树文明新风,组织代表参观先进村屯的新农村建设的情况,动员代表认真带头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
二、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参与新农村建设各项活动的意识。 去年初,镇人大主席团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镇党委、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建议。建议
认为,新农村建设应从群众基础好、热情高的村屯抓起。镇党委、政府采纳了这一建议,把基础建设搞得比较好、经济发展潜力大的上草帽村、五道沟村作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为加强其他各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镇人大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参观了上草帽、五道沟两个试点村,认真学习了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为各村如何深入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样本。今年,我们根据情况,带领市人大代表和部分镇人大代表检查了西土门子、桦树、小六道、东兴镇等几个重点村,与村干部一起召开了座谈会,交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参观检查和学习,代表们鼓足了勇气,增强了干劲。
三、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织代表对镇里的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视察。近几年来,我镇为建设新农村,创建和谐社会,争取到了很多重点工程和实事项目,但部分百姓对工程质量问题讨论很多。我们组织代表着重对中土门子水泥路(投资90万元),五道沟自来水(投资30万元),桦树村自来水(投资35万元),小六道堤防(投资12万元),上草帽水泥路(投资38万元)等10多处工程的视察,重点关注工程质量,要求施工部门严格关把,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太平沟自来水工程(投资30万元),视察时发现供水量不足,而且水质混浊,不适宜饮用,就责令其返工。
积极对镇村开展的各项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近几年来,我镇工程招投标20多次,镇人大都对整个过程进行了监督,每次招
投标要求按规定程序进行,防止暗箱操作,人大监督起到了较好作用。
四、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参与到镇村两级各项决策中去。
1、新农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党的中心工作。镇人大为配合党的中心工作,从加大监督力度着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我们组织代表深入农村、走访代表、村干部和群众,搞好调研工作,摸清全镇20个行政村的基本情况,代表们针对在调研和视察中了解到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集思广益,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例如,代表们发现有些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缺少规划,缺少资金,缺少人才,农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人大主席团归纳代表意见后,决定听取镇政府对中心村规划工作情况报告,建议党委、政府制订出台建设新农村的奖励政策。镇党委采纳人大的建议,很快出台了对经济薄弱村的扶持政策,加大了帮扶力度。为鼓励农村干部提高工作积极性,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工作与干部年终考核挂钩,加大了考核奖励幅度。
2、组织人大代表积极献计献策,为新农村建设好服务。镇人大近年来为着力配合党的新农村建设,加大监督力度,组织人大代表担任农村经济顾问,为新农村建设献计献策、出资出力。到07年6月底止,为新农村建设献计献策二十多条,为新农村建设出了一份力,成为我镇人大工作的新亮点。
五、认真履行职责,督办好代表议案建议。
督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手段。近两年人代会上,我们都收到很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时交政府相关部门办理。近年来,镇人大跟踪督办了《农村基础设施》、《科教文卫发展》、《产业化调整》、《人民内部矛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代表议案建议,通过开展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办、调查视察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努力发挥好人大代表的议政决策和模范带头工作。今年已有四件议案建议已答复完毕,同时,镇人大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镇政府办理情况的报告,推动了全镇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
六、加强领导,促进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镇党委不断提高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人大的工作汇报,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重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等。这是党委实施对人大工作领导的重要内容,党委的支持,是人大的各项监督工作和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能够及时完成的关键所在。
今后,我镇人大将进一步创新监督理念,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增强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切实把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解决实际问题,推进我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春化镇人大
200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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