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结束后我们一定要把自己的收获写进工作报告中,对于个人的发展而言,工作报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以下是九九范本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制度建设工作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制度建设工作报告篇1
按照教体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要求,**学区认真开展了制度的清查、梳理、废改立工作。对一些不适应科学发展的制度进行了“废改立”处理;本次清查制度322项,制度废除42项,修改完善33项,建立20项。
一、以全面梳理清查为切入点,明确废改立标准
随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风清气正、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的推进和学生营养计划等工作的开展,**学区亟需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规章制度,确保制度管好人。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了目前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完善、工作滞后等制学区发展的一些问题,对原有规章制度、政策措施、意见办法进行了全面清查和梳理。
二、以完善工作机制为基本点,落实废改立任务
(1)对内容陈旧、操作性不强,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原有规章制度予以废止。比如,《甲型h1n1值班及零报告制度》。
(2)对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作用发挥不好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如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信息上报制度》等进行了修订。
(3)对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规章制度的,我们进行了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建立起新的制度。比如,《“书香校园”活动规章制度》、《托餐点制度》。2014年,“书香校园”活动正大力推进,
各校也没有现成的制度保障活动效果;学生营养计划,也是新事物,也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措施,才能保证实效。因此,我们在充分调查、讨论过后予以完善。
三、以推进日常工作为着眼点,确保服务好师生
1、为建立健全合理、规范、全面的制度体系,结合废改立工作,我们力求从制度上、源头上杜绝教育教学不力、学生成绩提高缓慢等不良现象。我们梳理了各岗位职责,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行党员示范岗制度,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提高服务师生的质量效率。
2、借此“废改立”工作之机,我们汇编了《**学区师生手册》。该《手册》涵盖了学区全部工作范围,涉及校园安全、卫生、食堂、教育教学、考核等,把和面向师生服务内容的工作规范、行为准则、办理程序、联系电话等全部予以公布,形成制度化的手册方式,方便师生使用。
四、以科学论证为落脚点,确保内容合理程序规范
在“立”时,因工作面广,需学区多部门参与。如我们在制定《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时,就牵涉到各校德育组。我们还十分注重科学论证、充分协调、民主决策等必要程序,通过座谈会、论证会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方面意见,确保拟制定制度内容的合理性和程序的规范性,确保新制度高效实用、方便师生,增强科学性和可行性。再比如,新制定《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我们调动了各校营养计划负责人,后勤等;不等不拖,加班加点,多次举行座谈会并几易其稿,确保为学校食堂管理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我们一方面坚持规则先行,严格按章办事,任何人未经程序不得突破既有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师生的意见和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规章,拓宽意愿表达渠道,完善源头参与机制。
**学区以“废改立”为契机,切实推动了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从我们的体会来看,“废改立”不仅没有增加我们的额外工作,相反,还规范和促进和我们的工作。做好“废改立”工作,不仅是促进学区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需要,更是推进我们日常工作的迫切需要。
制度建设工作报告篇2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已在2024年底修改了学校章程,溧阳市教育局对各校修改后的章程已下达了批准执行的文件,这项工作实行5年来,总的情况较好,它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办学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为深入贯彻实施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和《溧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2024-2024)》,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常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教育系统修改制定新一轮学校章程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工作通知如下:
学校层面的建章立制,对于规范学校管理,建设法治校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意义重大,是学校日常教育管理的有效保证,更是确保学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条件。
1.制定学校章程的必要性。制定学校章程,是教育法的要求,也是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学校章程已成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依法确立其法人的合法地位并得以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章程是学校办学活动必备的自律性文件,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基础,是校内管理的依据和师生的基本行为规范。同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也是学校的权利。学校只有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文件,制定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制度,将学校各项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适应现代教育管理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确保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充分运用权利和履行义务,才能使学校依法自我约束、自我调整和自主发展,并有效接受政府机关的执法监督和检查。
2.完善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规章制度是学校经过长期教育教学实践积累进而设计为具有稳定性,受到普遍认同,以严谨的文字公之于众,能持续发挥作用的行为规范。用规章制度统领师生员工来解决学校办学活动中发生的错综复杂的问题,是文明法治社会大家所逐步形成的基本方式。学校层面规章制度的建立,使学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遵,有据可依,为逐步实现学校工作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法治化,提供了可靠的保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建设是现代学校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是学校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更是追求法治文明办学的标志。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中小学校园管理十项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导广大学校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创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各校要根据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学校章程,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学校常规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促进学校全面工作稳定发展的运行机制,并使这一稳定的机制不因为学校领导的变更而变更,不因为学校领导关注点的变化而变化,使学校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创新管理的轨道。
1.明确章程主要内容。学校章程是指基于教育法律规定的学校权利和义务基础上,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等重大的、基本的问题作出原则规定,并通过法定程序核准的学校规范性文件。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主要内容应包括总则、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学籍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附则等重要方面。各学校可结合以上内容,因校而异、突出重点、兼顾特色,科学修改制定本校的章程。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学校章程的进一步细化。学校章程修改制定后,要根据本校章程所确定的各项原则制定出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以便将章程所规定的办学方针、目标规划、方向原则、办学特色等一一落实到位。具体的规章制度应包括党团组织、职能职责、议事程序、校务公开、教育教学、教师人事、学生学籍、财务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资产管理、考试管理、安全管理、分配制度、职称职务、评先评优、校园文化、法治教育、教代会、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各项管理活动等内容。各校的规章制度要因校制宜,有自己的鲜明特色。
3.及时清理规章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几年出台和修改的《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江苏省实施t;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实施以后,依法行政、维权民主的意识和理念深入人心,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日趋重要,许多学校原有的规章制度有些方面已不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突出表现在学校原有的管理规定中,存在大量的政出多门、职责不明、程序不清等问题,有的甚至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一些学校在应对民事诉讼时十分被动,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安全稳定,影响了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声誉。因此,各校必须对本校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废止或修改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相吻合的规章制度。
一要遵循基本原则。1.必须遵循法治统一的原则。各校在修改制定出台新的学校章程、完善规章制度的工作中,必须以国家和省颁布的政策法规为依据,必须与上级文件精神相一致,与上级政策相配套,不得越权错位设置行政处罚、校内处分(如公开个人隐私、变相体罚或罚款)等内容,或者设置其他违法违纪的处理条文。2.必须遵循审慎认真的原则。各校在认真修改制定新的学校章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工作中,对所有条款项目的修订都要稳妥,尤其涉及处罚的条款要特别审慎,以保证学校章程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可持续性。3.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程序合法的原则。学校应设立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起草小组,指定执笔人,初稿形成后要经校长室、党支部、各科室、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各民主党派充分讨论,再由小组集中反复修改。最后由校长向本校教代会作草案报告,在教代会充分讨论和审议的基础上予以表决,须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过。教代会形成决议后,由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公布实施。修改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须由学校教职工5人以上联名提出章程修改意见,经教代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报市教育局核准。
二要形成法治文化。新的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修改,制定时行文要既全面又简洁,既系统又层次分明,突出有效性管理,倡导人文化服务,涵盖全面又彰显特色,务必要使其形成各校的法治文化。
三要明确时间要求。各校于新学期开始前完成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修改,暑假期间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2024年秋季开学15日内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市教育局将对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进行审定,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学校章程,市局在15日内行文,经主管局领导签发实施。如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有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通知报送学校予以改正;制定程序不合法的,退回学校重新处理。报送学校在接到处理意见后,应当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送市教育局,重新按程序核准。逾期不报或整改不力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在教育系统内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学校参加本年度各类先进集体评比资格。
四要坚持按章办事。修改制定新的学校章程和完善规章制度仅仅是建章立制层面,更重要的在于如何按章办事。学校要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研讨本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集思广益,注重实践,并适时地按照法定程序,经教代会审议后进行修订,使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对师生员工的工作与学习具有激励性、导向性,充分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同时要使教职工对本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中涉及到的关于校风、校训、办学目标等重要条款铭记于心,体现在教育教学的实际活动中。学校工作人员在办学过程中如有违背、歪曲、践踏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基本原则行为,致使章程和规章制度无法实施,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将由市教育局对校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修改制定新的学校章程和完善规章制度工作,是一次对教育系统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大检阅、大动员,也是今后在教育系统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强有力的队伍,采取切实保障措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溧阳市教育??
2024年6月25日
制度建设工作报告篇3
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基本依据,制定学校章程是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奉贤区教育局以“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特色工作出经验”为目标,积极落实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法制化管理水平,为实现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现将我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情况
1.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健全领导组织、明确章程制定的重点与难点,专门制定了《奉贤区教育局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统筹规划全区学校章程建设进程,具体部署全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按照“布置、核准、完善、总结”四个步骤,有序推进全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
结合区域学校量多、面广、线长等现状,区教育局确定了符合区情的工作目标,即“到2013年7月,区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局直属单位完成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的清理,并向全区同类学校示范;2015年7月,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完成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2015年12月,完成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教育管理新格局。”
2.加强指导,科学实施
为加强对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区教育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宣传科、组织人事科、基教科、职成教科、行政许可科负责人组成。同时,设立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办公室,指定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相关工作。
在学校章程建设推进过程中,区教育局在区域层面大力开展培训指导工作,并下发《关于推进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就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从认识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加强重视;从操作上,就学校章程制定的基本程序逐一说明、统一规范;并要求学习内部层层发动,向师生、家长、社区代表等宣传章程建设相关工作,提高章程建设工作知晓度和认同度。
3.核准修订,全面落实
根据总体工作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学校章程草案,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修改、通过后,报送局相关科室审核备查。截止2015年7月15日,全区119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完成章程制定、修订工作;区教育局于2015年5月成立了专门的章程审核小组,对各单位章程进行逐一审核,并于8月30日前,将审核修改意见全部反馈给基层学校;目前,陆续收到各校重新完善的章程,预计9月30日前能够收齐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
二、工作特点
在推进章程建设过程中,区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从制定学校章程入手,面向未来规划学校发展,逐步建成“一校一章程”、“一校一制度”、“一校一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其中,牢牢抓住了“三个结合”:
一是与学校评价制度相结合,实现上下联动。要求各学校以章程为依据,加强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确保学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如解放路小学在制定完善学校章程的过程中,认真梳理了学校已有的各项制度,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对校内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并形成了最新版本的《上海市奉贤区解放路小学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确保学校制度体系的合法适当、协调统一。
二是与谋划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实现远近互动。要求各学校以学校章程为统领,根据学校管理现状,加强学校的规划制定,实现学校自主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可持续发展,为深化奉贤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如实验中学在制定完善学校章程及配套制度的过程,始终围绕“以人为本,自主发展”这一办学理念,就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改革等学校发展问题进行了科学规划。
三是与形成学校办学特色相结合,实现单一与综合推动。要求各学校以章程为依托,以“一校一品”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目标,提炼和升华学校管理特色,彰显学校办学个性。如金汇学校在修订完善学校章程的过程中,明确将“培养具有中国文化素养和现代意识的公民而奠基”作为特色办学的目标,通过“彩虹乐团”等校园文化活动的品牌打造,在乡镇学校中成功凸显学校自身的办学特色。
三、后续工作安排
良法善治,与章程建设工作相比,章程的实施更具有实际意义。因此,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除了按照预计的时间节点完成所有学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外,更为重要的就是要确保学校章程切实落实。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管理者的指导监督,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促进学校管理者实施章程、用好制度、用活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师生的宣传指导,让学校章程真正成为师生权利权益的有效保障,让学校章程真正体现其生命力所在。
以上是我区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借鉴其他区县的好做法,更好落实“一校一章程”建设工作,有力推进我区依法治校工作,努力开创奉贤教育综合改革新局面!
制度建设工作报告篇4
为贯彻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全体教职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及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实现我校工作制度建设的飞跃发展的奋斗目标,现将我校工作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度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在旗教体局的关心和指导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我校“强责任、转心态、变作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平台,营造了认真负责、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态度,规范教育教学工作行为。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是及时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负责人为成员的制度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乌牧场学校管理办法》,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三是对开展制度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从增强责任心、推进制度建设、完善机制和加大问责等方面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领导小组对我校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整理和登记,对原有的不适应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结合当前工作的发展形势,从新制定了《师德师风》、《教学工作》、《安全、体育、卫生》、《校本教研》、《远程教育、实验室、图书室》、《后勤、宿舍、食堂》、《财务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力求切实可行。在各项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中,涉及到人事、财务、师德师风等各方面,本着适用、可行的原
则,共建立健全了九大项、110小项的工作制度。并且做到重点制度上墙,组织教师利用业务学习等相关时段进行集中学习,以求人人负责,做到心中有数。
(三) 切实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校委会的指导下,领导小组对各项制度作了立卷归档,便于制度的废、改、立和落实查询。
二、存在不足及下步工作意见
(一)存在不足
通过近段时间的工作,在制度建设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以下不足之处: 一是个别负责人对开展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那只是文字材料,没有得到充分认真的思想态度上的高度重视。二是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还不够,检查、反馈、整改等工作中存在缺失。
(二)下步工作意见
一是要继续以彻落实相关文件方针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各项制度。坚持责任与作风并重,以制度促规范,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加大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做到责任于义务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
二是要坚持制度的落实,经常性、阶段性总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健全和完善一些不成熟的制度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制度建设工作报告篇5
制定学校章程,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法》提出的明确要求,特别是教育部新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学校章程建设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学校章程建设也是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现将全市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校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综合组:
组 长:王化学
成 员:刘新功 陈校园
第一督导组:
组 长:张文平
成 员:张玉路 张举民 负责市区和松花江片
第二督导组:
组 长:顾绍江
成 员:张树林 王学刚 负责拉林河片
第三督导组:
组 长:张小力
成 员:郭树山 郭明丽 负责北卡岔河片
第四督导组:
组 长:李晓禹
组 员:王玉春 王中凯 负责南卡岔河片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学校章程制度,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中层领导及班科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校长负责制”等相关制度的作用,把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都按照《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建立健全了各校的学校章程。一是制定了学校的性质和地位,二是按照学校章程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先进性、可操作性和个性特色的原则制定学校章程制度。三是能按照学校章程涵盖的内容制度学校章程。使学校各项工作在制度下运行,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校的目的。
市教育局将中小学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对学校工作的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在学期末开展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到榆树市级和长春市级依法治校先进校,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榆树市教育??
2024年11月25日
【第6篇】专项整治清理工作报告 市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根据《市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
扎实开展工作,目前清理整顿阶段工作已经结束。
据统计,清理整顿阶段,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603人次,车辆1240台次,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438家,其中: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238家,食品经营单位3250家,餐饮业及集体食堂1950家。检查鲜奶收购站4家,饲料生产企业16家,食品添加剂专营单位2家。
没有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
清理整治阶段卫生部门重点对火锅店、大中型餐饮企业及熟肉制品经营户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整治,依法对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不落实、台帐记录不完整的21户餐饮单位进行了处罚。
农牧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鲜奶收购站、规模化养殖厂(户)为重点进行了整治,查处案件4起,货值0.8万元。
质监部门按照添加剂使用五专要求,对辖区面粉、调味品、酒类等11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及豆制品、肉制品加工小作坊集中进行了清理整治,进一步完善了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制度。
工商部门在加大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经营户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对58户食品经营户的15个品种的食品,抽取36个批次进行了检测,没有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其他监管部门也都按照工作职能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有力的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7篇】门面和住房清理工作报告范文根据集镇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我镇成立专项工作组对集镇剩余门面和住房进行清理,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剩余门面105间,面积4545.65平方米,剩余住房234套,面积26131.29平方米。占用剩余门面40间,面积1848.66平方米,占用剩余住房23套,面积2196.5平方米。
二、清理结果
已清理出占用剩余门面6间,面积317.14平方米,占用剩余住房4套,面积470.48平方米。
三、工作措施
1、前期成立了剩余安置房和门面清理工作组,每个小组分地块分楼栋进行逐一摸底,做好记载。
2、对私自使用剩余安置房和门面群众,工作人员上门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
3、发放限期搬迁通知书。
四、下一步安排
1、结合前期摸底,组织人员入户宣传和动员工作。
2、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针对限期不搬迁群众采取强制搬迁。
3、对剩余安置房和门面采取公开竞租,并完善相关手续。
【第8篇】乡镇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报告 为切实搞好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对此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惠农资金工作有效推进,目前,我镇自查工作结束,现就自查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自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了组织领导,人员、资金、任务、政策五落实,充分调动了广大退耕还林农户的积极性,经过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共完成退耕还林9452亩,配套荒山造林4093.4亩。共5村47个组,丘块781个。
二、检查工作情况
根据《德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具体方案〉的通知》精神,镇上成立了以副镇长刘平为组长,林业站站长李勇为副组长,林业站护林人员为成员的“退耕还林自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于xx年7月10日至7月15日对全镇的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进行了自查。
三、自查方法
此次清理清查的重点内容是xx年—xx年度的退耕还林资金、天保工程资金、林业产业发展、病虫害防治、涉林基金等。
四、自查情况
通过此此次自查,共5个村47个组,丘块781个。面积9452亩,xx年—xx年度资金发放总额为了5501700元:水口村5个组,243亩,丘块16个;双流村9个组,面积2053.8亩,丘块221个;龙居寺村12个组,面积1575.8亩,丘块103个;龙泉村14个组,面积1676.4亩,丘块46个;下院村8个组、面积3903亩、丘快397个。
同时抽查退耕农户地震后的受损情况。
五、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书签定情况,后续产业分年实施情况,林木保存情况。资金兑现情况等,都以落实。
六、存在的问题
1、地震后,各村组农户都在忙着自建和永久性住房建设。没有时间和精力对退耕还林的抚育落实。
2、树种与设计有个别丘块不一致。
七、整改方案
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深入村组各农户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制定了分年实施,没整改到位的不得兑现今年补助。
1、对管护不到位的,进一步落实了管护责任,以加强对森林管护,对部分未完成抚育任务的,由村上具体负责,督促各农户在8中旬完成抚育任务。
2、对丘块变动树种的要写出书面申请交林业部门备案。
【第9篇】小金库清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小金库清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委办〔20xx〕87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二〇xx年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和清查,彻底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
按照委办[20xx]87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曾多次在职工大会上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委办〔20xx〕87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一年多来的自查自纠,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纪律严格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招商局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局机关无任何银行帐户。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建立了公开透明的财务公示制度,做到每个季度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开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工会、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局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对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四、我局没有监管使用的各种票据。
【第10篇】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告我们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经信系统涉企收费项目,对发现涉企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告篇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24?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24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24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 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24时10l装12元左右,2024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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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学校章程,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法》提出的明确要求,特别是教育部新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学校章程建设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学校章程建设也是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现将全市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校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综合组:
组 长:王化学
成 员:刘新功 陈校园
第一督导组:
组 长:张文平
成 员:张玉路 张举民 负责市区和松花江片
第二督导组:
组 长:顾绍江
成 员:张树林 王学刚 负责拉林河片
第三督导组:
组 长:张小力
成 员:郭树山 郭明丽 负责北卡岔河片
第四督导组:
组 长:李晓禹
组 员:王玉春 王中凯 负责南卡岔河片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学校章程制度,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中层领导及班科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校长负责制”等相关制度的作用,把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都按照《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建立健全了各校的学校章程。一是制定了学校的性质和地位,二是按照学校章程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先进性、可操作性和个性特色的原则制定学校章程制度。三是能按照学校章程涵盖的内容制度学校章程。使学校各项工作在制度下运行,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校的目的。
市教育局将中小学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对学校工作的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在学期末开展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到榆树市级和长春市级依法治校先进校,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教厅教育规划纲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24号)精神,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实现“到2024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的目标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县教体系统全面开展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学校章程建设是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需要,是构建现代学校管理体制的需要,是推动学校文化建设的需要,是依法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依法治校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各学校要通过学校章程编制建设,结合新的教育管理体制,认真研究学校制度建设情况,全面、认真地清理、修订已建立的学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制度要求,在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全面的整理和整合,形成一套系统的、适应学校管理和发展的中小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合法性。学校章程的内容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权威性。章程是学校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根本性制度,是一所学校一切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学校要以章程为基本依据,制定形成完整、统一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各项制度不得违背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三)稳定性。章程的内容应是学校重大的、基本的、相对稳定的事项。鼓励学校把自主创新和行之有效的教育理念及实践探索固化为制度,以此指引和保障学校创新发展的方向。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一般不入章程。一些需要细化的条款可以另外通过规章制度方式呈现。章程语言应庄重、严谨、准确、简练,避免歧义和模糊。
(四)特色性。学校章程应结合本地社会、文化特点,梳理办学历史,反映学校文脉,提炼文化精神,突出办学定位、教育理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特色,鼓励因校制宜,打造学校品牌。
学校常规管理包括办学章程、领导常规、教师管理常规、学生管理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常规、校园管理常规和后勤管理常规等内容。管理制度涉及五个层面。
⑴.学校层面管理制度。涉及到学校行政管理、德育管理、校园管理、教学管理、教育科研管理、考试评价、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及监督保障等十一个方面。
⑵.人员层面管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行为规范、教师绩效考核、教职工奖惩办法等管理规范。
⑶.职责层面管理制度。包括各类人员(校长、党支部书记、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教科室主任、总务主任、教研组长、各科教师、教务人员、电教人员、校医、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食堂管理员等)的岗位责任等职责管理制度。
⑷.工作层面规程。包括学校德育工作规程、班主任工作规程、教学常规工作规程、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等工作规程。
⑸.有关具体工作管理制度。按不同类型和情况,研究和制定包括诸如实验室管理制度、电脑上机制度、图书管理制度、教师进修制度、请假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制度、食堂管理制度、校园绿化制度等具体的制度。
?xx学校常规管理制度汇编》内容包括:
前言。
第一部分:目录
第二部分:学校基本情况简介。
第三部分: 学校章程。
第四部分:学校组织机构示意图。
第五部分:各种岗位职责、规章制度、评估考核办法等。
各级各类学校在本期内要完成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完成常规管理制度的汇编。要求编辑打印、装订成册,并连同电子文档上报县教体局监审股一式一套。
五、学校办学章程制度的报批
学校章程制度实行报批制。各学校制定的办学章程和制度汇编,须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填写《蓬溪县学校章程报批审核表》一式二份,报县教体局监审股审核后执行。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已在2024年底修改了学校章程,溧阳市教育局对各校修改后的章程已下达了批准执行的文件,这项工作实行5年来,总的情况较好,它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办学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为深入贯彻实施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和《溧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2024-2024)》,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常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教育系统修改制定新一轮学校章程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工作通知如下:
学校层面的建章立制,对于规范学校管理,建设法治校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意义重大,是学校日常教育管理的有效保证,更是确保学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条件。
1.制定学校章程的必要性。制定学校章程,是教育法的要求,也是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学校章程已成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依法确立其法人的合法地位并得以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章程是学校办学活动必备的自律性文件,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基础,是校内管理的依据和师生的基本行为规范。同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也是学校的权利。学校只有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文件,制定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制度,将学校各项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适应现代教育管理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确保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充分运用权利和履行义务,才能使学校依法自我约束、自我调整和自主发展,并有效接受政府机关的执法监督和检查。
2.完善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规章制度是学校经过长期教育教学实践积累进而设计为具有稳定性,受到普遍认同,以严谨的文字公之于众,能持续发挥作用的行为规范。用规章制度统领师生员工来解决学校办学活动中发生的错综复杂的问题,是文明法治社会大家所逐步形成的基本方式。学校层面规章制度的建立,使学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遵,有据可依,为逐步实现学校工作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法治化,提供了可靠的保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建设是现代学校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是学校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更是追求法治文明办学的标志。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中小学校园管理十项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导广大学校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创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各校要根据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学校章程,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学校常规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促进学校全面工作稳定发展的运行机制,并使这一稳定的机制不因为学校领导的变更而变更,不因为学校领导关注点的变化而变化,使学校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创新管理的轨道。
1.明确章程主要内容。学校章程是指基于教育法律规定的学校权利和义务基础上,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等重大的、基本的问题作出原则规定,并通过法定程序核准的学校规范性文件。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主要内容应包括总则、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学籍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附则等重要方面。各学校可结合以上内容,因校而异、突出重点、兼顾特色,科学修改制定本校的章程。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学校章程的进一步细化。学校章程修改制定后,要根据本校章程所确定的各项原则制定出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以便将章程所规定的办学方针、目标规划、方向原则、办学特色等一一落实到位。具体的规章制度应包括党团组织、职能职责、议事程序、校务公开、教育教学、教师人事、学生学籍、财务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资产管理、考试管理、安全管理、分配制度、职称职务、评先评优、校园文化、法治教育、教代会、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各项管理活动等内容。各校的规章制度要因校制宜,有自己的鲜明特色。
3.及时清理规章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几年出台和修改的《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江苏省实施t;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实施以后,依法行政、维权民主的意识和理念深入人心,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日趋重要,许多学校原有的规章制度有些方面已不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突出表现在学校原有的管理规定中,存在大量的政出多门、职责不明、程序不清等问题,有的甚至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一些学校在应对民事诉讼时十分被动,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安全稳定,影响了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声誉。因此,各校必须对本校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废止或修改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相吻合的规章制度。
一要遵循基本原则。1.必须遵循法治统一的原则。各校在修改制定出台新的学校章程、完善规章制度的工作中,必须以国家和省颁布的政策法规为依据,必须与上级文件精神相一致,与上级政策相配套,不得越权错位设置行政处罚、校内处分(如公开个人隐私、变相体罚或罚款)等内容,或者设置其他违法违纪的处理条文。2.必须遵循审慎认真的原则。各校在认真修改制定新的学校章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工作中,对所有条款项目的修订都要稳妥,尤其涉及处罚的条款要特别审慎,以保证学校章程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可持续性。3.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程序合法的原则。学校应设立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起草小组,指定执笔人,初稿形成后要经校长室、党支部、各科室、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各民主党派充分讨论,再由小组集中反复修改。最后由校长向本校教代会作草案报告,在教代会充分讨论和审议的基础上予以表决,须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过。教代会形成决议后,由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公布实施。修改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须由学校教职工5人以上联名提出章程修改意见,经教代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报市教育局核准。
二要形成法治文化。新的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修改,制定时行文要既全面又简洁,既系统又层次分明,突出有效性管理,倡导人文化服务,涵盖全面又彰显特色,务必要使其形成各校的法治文化。
三要明确时间要求。各校于新学期开始前完成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修改,暑假期间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2024年秋季开学15日内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市教育局将对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进行审定,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学校章程,市局在15日内行文,经主管局领导签发实施。如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有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通知报送学校予以改正;制定程序不合法的,退回学校重新处理。报送学校在接到处理意见后,应当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送市教育局,重新按程序核准。逾期不报或整改不力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在教育系统内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学校参加本年度各类先进集体评比资格。
四要坚持按章办事。修改制定新的学校章程和完善规章制度仅仅是建章立制层面,更重要的在于如何按章办事。学校要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研讨本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集思广益,注重实践,并适时地按照法定程序,经教代会审议后进行修订,使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对师生员工的工作与学习具有激励性、导向性,充分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同时要使教职工对本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中涉及到的关于校风、校训、办学目标等重要条款铭记于心,体现在教育教学的实际活动中。学校工作人员在办学过程中如有违背、歪曲、践踏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基本原则行为,致使章程和规章制度无法实施,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将由市教育局对校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修改制定新的学校章程和完善规章制度工作,是一次对教育系统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大检阅、大动员,也是今后在教育系统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强有力的队伍,采取切实保障措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第12篇】关于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委:
根据市委要求,今年一月下旬,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的通知》(巴纪发[xx]5号)文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全面清理,至7月底初步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处理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建章立制阶段。纳入此次全面清理共计2882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市级328个,县(区)2554个。涉及清理对象65574人,其中:市级7437人,县(区)58137人。清理“吃空饷”对象150人,其中:市级13人(行政3人,事业10人);县(区)137人(属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28人),分别为:巴州区36人,南江县54人,通江县19人,平昌县28人。截止目前,返回工作岗位13人,完善相关调动或病退等手续9人,已辞职(辞退)或解聘75人,待处理对象53人(其中:市级待处理8人,县、区待处理45人)。累计涉及金额40.26万元,自查收回资金30余万元。在此项工作中,市级和县(区)部门均按照清理工作要求,积极建章立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整个清理工作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赢得群众的普遍认同和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一)认识到位,强化领导。我市清理工作文件印发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识明确,落实责任。一是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四县(区)均由纪检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转发了巴纪发[xx]5号文件,使清理工作有章可循,分别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二是深入引导,形成合力。四县(区)负责清理工作的协作部门细化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分系统包片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通过会议、电视、网络等形势大力宣传,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广泛的公开的和强有力的清理势头,为全面清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三是强化领导,严格“三问”。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在清理工作中坚持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总责,任务落实到人事科、计财科和监察科具体负责实施,明确提出对清理组织工作不力或主观意识造成漏报瞒报的,将严格按照“问事、问人、问责”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认真实施,不走过场。“既写在纸上,又讲在口上,还要必须落实在具体行为上”。这是此次清理工作中各级的一个共同特点,突出反映在实施清理工作的扎实推进,认真实施。一是周密部署,协同有力。南江县专门召开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凯作动员讲话,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并从部门自查、重点抽查、制定处理办法、实施分类处理等四个阶段开展全面清理。与此同时,部门适时报告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使清理工作迈好第一步。二是自查自纠,阳光运行。市县(区)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坚持分四步进行。即,首先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文件要求,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市县(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区)清理工作办公室对自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和汇总。其次重点抽查。由清理协作机关派员组成数个工作组,综合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中采取调阅单位“三定”方案(规定)、机构编制人员手册、工资表和职工签到花名册,查看人员是否在编在岗一致。第三对应处理。按《公务员法》、《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xx省人事厅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分别给予辞职(辞退)、解聘和返回工作单位上班等处理措施。第四区别对待。严格按照政策,尊重历史和现实,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情况清楚的部分人员及时处理。通过清理,全市已返回工作单位上班13人,已办理辞职(辞退)或解聘人员75人,待处理人员53人,并经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在网上和部门进行公示,使辞退人员工作阳光运行。三是敢于碰硬,严肃纪律。针对个别人员长期因故在编不在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和管理的问题,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招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以全市开展“吃空饷”清理为契机,敢于碰硬,力排阻力,共对1名行政干部、2名工勤人员和2名事业人员共5人呈报人事管理机关予以辞职(辞退),并对8名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列入待处理中,从而有效维护了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平昌县落实清理工作5个成员单位,6名分管领导和5名联络员,对8个县级部门进行督办,严格依照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认真甄别、严肃处理。在“钱”的问题上,对“吃空饷”证据确凿的人员一律清退其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在“人”的问题上,对自动离职和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擅自离岗超过政策规定期限借故未上班的,一律作组织处理。在“责”的问题上,对单位管理混乱,造成单位“吃空饷”问题严重,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及时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在“权”的问题上,严禁假借各种名义停薪留职、批假离岗和发放任何钱物,领导干部越权审批的,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诫勉谈话。截至目前,全县共清理“吃空饷”人员28名,通过深入细致的清理工作,有9名同志返回了工作岗位,1人被辞退,18人正在处理中。四是强力推进,不留隐患。通江县结合近年来清理规范财政供养人员的成功经验,不断巩固已有成果,强力推进清理工作。在清理中,他们坚持清理是基础,处理是关键的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不再追究处理。对不按期返回的,严格按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处理,清理工作始终做到高度公正,处理透明,及时准确。清理中,全县共有2人返回工作岗位,对未返回工作岗位的17名事业编制人员办理了辞职(辞退)手续。巴州区对清理出的36名事业编制人员经通知本人限期未返岗的,按规定程序全部予以辞退,且无一例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为此,各地各部门积极出主意、想办法、采措施,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一是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南江县共涉及清理对象54人,通过清理共有2人返回工作岗位,办理辞职或解聘手续16人,待处理对象27人,完善工作调配手续9人。为巩固清理成果,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和调训上派行为的通知》和《进一步规范乡镇基层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通知》。通江县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通知》。平昌县研究制定防止“吃空饷”的内控内管机制,尤其完善防止九种“吃空饷”行为的链条。进一步完善了清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以及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并着手酝酿制定其他配套制度。二是形式多样,激发活力。通江县重点对退居二线干部加强引导,破除各种思想障碍,合理使用,发挥好他们参谋指导和传帮带等作用,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做到关心、帮助、重用三同步。三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巴州区、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经委等部门积极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等入手,哪个环节把关不严或操作出错,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对清理不彻底或再次出现“吃空饷”情况的,停发在编在岗人员工资津贴,按财政预算口径扣减单位工作经费,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跟踪指导,加强监督。为使清理工作扎实推进,市、县(区)牵头机关和协作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及时给予了跟踪指导,巩固提升了清理成果。一是监督到位,指导有力。4月26日至5月6日,先后由市纪委副书记邵俊华、市纪委常委杨宗文带队,市纪委党风室主任王骞、市编办监督科长何定礼、市财政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杨希等,对四县(区)清理工作进行了巡回督查,在充分听取各地对清理工作汇报的同时,抽查了市、县(区)15个部门清理人员处理状况,实地查看了完善机制的办法措施。对清理工作责任不明、协作不力,效果欠佳的xx县4个部门进行了严肃批评,明确要求加强整改,并提出了加强改进清理工作的建设性意见,有力指导了全市的清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监督,公开公正。四县(区)和市级教育、卫生等人员较多的部门,均采取适时召开情况通气会,问题分析会等形式,对清理结果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单位职工的内部监督,确保了清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三是及时协调,督促整改。市纪委先后三次召集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工作协调会,针对清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大工作力度,为保障清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如5月7日,市纪委召集协作清理部门同志就清理发展不平衡问题进行汇总通报,对个别部门清理不到位,材料未上报等进行限期催办,对群众在xx新闻网巴中论坛上公开点名市劳动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干部吴某在外经商“吃空饷”的问题反映,责令其主管部门及时报送了材料。又如对县(区)清理出的“吃空饷”对象,迟迟得不到及时处理的问题,明确由市编办对各地情况进行督办,并分别在7月中旬再次向市清理机关报送了处理情况及人员名单,从而,确保了清理工作监督到位,有始有终,不走过场。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清理力度。一是加大调查力度,对已清理出的人员,严格按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全面妥善处理;二是市纪委12388、市委组织部12380、市编办12310为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对应清理而暂未清理出来的人员再次进行认真清理,从严查处,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在加强对临近退休人员的管理的同时,重点对原系领导干部因工作原因被免职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经商办企业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科学建章立制。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清理职责,切实搞好清理工作,尤其是搞好处理工作。市县(区)纪委要对全市清理“吃空饷”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走过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
特此报告
【第13篇】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委牵头,从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监察室、经济发展办抽调人员组成清查工作小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逐条逐个对照清查、整改,从3月20日至5月18日期间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在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现有办公楼2幢:一幢为三层综合办公楼,于2024年11月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898㎡,使用面积471㎡。其中:1、办公室使用面积236㎡(二楼办公室8间,总面积146㎡,使用人数19人;一楼办公室4间,总面积108㎡,使用人数16人。2、公共服务用房使用面积174㎡(大会议室120㎡,小会议室36㎡,档案室18㎡)。一幢为农业服务中心办公楼(征用镇公租房一楼),于2024年11月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120㎡,使用面积108㎡,科级以下干部及各科室办公室2间,总使用面积99㎡,办公人员11名,公共服务用房仓库1间,使用面积9㎡。
二、整体情况说明
根据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使用面积为10—12㎡的标准,我镇核定公务员编制30名,事业编制人员27名,共57名,标准核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026㎡,使用面积为684㎡。目前,我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018㎡,使用面积579㎡,并没有超出规定标准。我镇现有干部职工(含工勤人员)63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579㎡,人均使用面积9.19㎡,低于人均使用标准。
三、工作成效
(一)镇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用房进一步规范。原我镇书记、镇长办公室面积均为19㎡,超标了10㎡,经过本次整改,书记、镇长办公室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共同办公,由原来单独办公室改为双人办公室,整改后使用面积为9.5㎡,仅超标0.5㎡,超标百分比控制在5%。
(二)整合科级领导干部以下办公室用房资源,将原先的农保办公室搬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原社会事务办公室搬至农保办公室,整合出18㎡的原社会事务办公室作为保安值班监控室,加强镇大院人防技防力量。整合后,提高了便民服务工作的效率,有效利用了公共服务用房资源。
【第14篇】2024环境保护局关于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县清理办公用房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xx〕17号)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xx〕101号文件)及中共临泽县纪委、临泽县监察局转发《中共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填报办公用房情况表和平面图的通知》(县委办发〔xx〕10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泽县城建环保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泽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修建的,项目于xx年由张掖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张发改投资〔xx〕37号),xx年4月由甘肃沙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并于xx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667.2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约620平方米)。其中,县环保局共分摊建筑面积为2395.07平,实用面积为1271.26平方米。县环保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省财政厅xx年下达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200万元(甘财建〔xx〕511号)、xx年下达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50万元 (甘财建〔xx〕54号);按照当时项目申报及资金承诺要求,下剩资金均由地方政府予以配套解决)。
二、县环保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1.县环境保护局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6人,设办公室、农村自然生态股、开发污控股。目前,局机关除4名科级领导干部外,使用其他人员6人(含3名股室负责人,会计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临泽县环境保护局下辖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2个副科级建制单位。其中: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参公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5人,大队除监察大队长、副大队长2名科级领导外,现有环境监察人员3人、援助大学生1人;县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4人,实有监测及管理人员7人,尚缺监测站站长1人。经对照清理,县环境系统共有编制15人,现有人员23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4人,科员17人。经核算,环保局分摊该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2395.071平方米,占临泽城建环保大楼总建筑面积的31.24%。其中:我局所占的六至八层建筑面面积为1943.364平方米;负一层储藏室2间共40.32平方米,2个停车位共77.6平方米;按照环保局大楼建筑面积比例共分摊设备层、大厅等公共面积为333.787平方米。经自查清理,按照实际编制15人计算,控制标准办公用房面积应为108平方米。清理结果显示:目前我局实际使用各类办公用房面积为1271.2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为354.78平方米;其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916.48平方米(含监察、监测业务用房面积),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情况发生,但确实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对照规定标准共清理出超标面积198.78平方米)。
三、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环境保护局6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187.92平方米。其中:局长李云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7.8平方米、副局长宋国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7.26平方米、副局长马军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8.34平方米、副局长顾文宏办公用房面积为37.8平方米。县环境监察大队2名科级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为18.36平方米。
四、自查结果分析
一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xx〕97号)和省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9月份,我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除人员规模相差甚远外(不少于20人),按照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监察大队办公(人均不少于8平方米)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面积应为490平方米。为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我局按照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做到了以满足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及装备建设来提升我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水平,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察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二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全国环境监测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和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10月底前,我县环境监测站已建成并取得监测资质,开展监测业务工作。目前,我县环境环境监测站也是人员规模相差甚远(不少于10-12人),按照西部地区监测站标准化三级建设要求,监测站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人均不少于15平米。为尽快建成我县环境监测实验室,年内,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考核指标,我局按照和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以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准来提升我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已于10月底前取得监测资质,目前已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填补了我县无法开展项目环境监测的空白。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测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三是对照(中办发〔xx〕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经过我局认真清理,我局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符合发改部门批复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没有经营、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情况;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规定。
四是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将公有房屋物权证变更或转移到下属单位;也不存在将公有房屋转变为经营性用房,更不存在隐瞒和少报办公用房面积;但确实存在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98.78平方米的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适时做好单位自查、核查确认、整改落实、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按要求时限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集中清理腾退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用房资源,切实做好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制度建设工作报告篇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确保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实现教育部提出的“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杨浦区教育系统于2015年3月启动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至2015年10月章程制定工作基本结束。根据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部署,我系统开展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杨浦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主要特点有:
一是组织保障。区教育局于2015年3月成立了由局长直接领衔的“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领衔的“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小组”和市区专家组成的“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专家小组”,以保障章程建设的高质量、高效率。
二是理念建构。依据“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是学校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教育职能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学校制度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一指导思想,按照“分类指导、试点先行,逐步推广”这一工作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依法立章,开展章程建设工作。
三是分段推进。我系统将全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其中2015年3月~2015年4月为部分试点阶段,共选取了15所试点学校,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全学段,涉及公民办两类;2015年5月~2015年10月为全面建设阶段,有15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完成章程制定工作。至此,杨浦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基本全面完成,共计167所学校,包括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162所及其他教育单位5所(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杨浦区业余大学、杨浦区少年宫、杨浦区少科站、杨浦职业技术学校)。
四是形态完整。即工作覆盖块面广,基本全纳;开展培训力度大,分类分层;执行程序规范强,依法合规;建设过程指导实,浸润互通;专家评审核准严,科学谨肃;后续思考推进深,扎实落地。
五是成效显现。通过本次自查,我们认为杨浦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总体情况比较理想,能充分对接杨浦整体教育综合改革的项目推进,能深度融入现代学校教育治理结构的重构再造,能有效保障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建设的目标达成,引领杨浦学校的依法办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统筹安排,分步推进,做稳章程建设基??
1.试点先行,奠定工作基??
杨浦区学校章程建设的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加以推进。一是学习宣传阶段。在2015年3月~4月期间,我们确定了试点学校和专家组名单;召开了启动会议,解读区域层面实施方案,邀请专家作如何制定章程的专题辅导;各试点学校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工作方案。二是起草制定阶段。在2015年5月~10月期间,各试点学校起草了章程初稿,专家对学校进行浸润式互动指导,尤其在办学特色、课程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板块作了基于校情的着重指导;召开了专家指导会,就各校章程初稿及审稿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作了交流研讨;各试点学校修改章程,专家跟踪指导,形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稿。三是组织审核阶段。在2015年11月~12月期间,各试点学校开展了章程建设交流研讨,形成可复制的成功经验,为后续推广做准备;召开了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审议,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送审;受杨浦区教育局委托,杨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试点学校经过修订的章程进行评议审核,确定上海财经大学附属中学等15所试点学校的章程均符合相关要求,于2015年3月31日杨浦区教育局二〇一五年第六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全部予以核准。四是总结汇编阶段。2015年1月~4月期间区教育督导室对章程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将15所学校(幼儿园)的章程文本汇编成《学校章程从这里先试——杨浦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试点学校章程汇编》一书供基层学校参阅借鉴。
试点工作各阶段任务目标的落实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2.全面建设,执行法定程序
在顺利完成章程建设工作试点的基础上,为了统筹规划全区学校章程建设的进程,区教育局于2015年5月15日出台了《杨浦区教育局关于印发t;关于开展杨浦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杨教〔2015〕38号),全面部署全区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
我系统于2015年5月正式启动面上所有学校的章程建设工作,历时一年的建设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全面推进:2015年5月为学习宣传阶段,2015年6月~9月为制定核准阶段,2015年10月为总结督查阶段。在各阶段中,各学校均根据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明确章程制定的方向、程序和时间表,并组建成立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章程起草工作小组,积极开展章程起草工作;专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引领、指导学校拟定符合学校实际、具有学校特色的章程;章程草案起草完毕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形成章程正式文本,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区教育局核准,已由区教育局二〇一五年第十七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核准工作结束后,形成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总结,迎接市教委对各区县教育局开展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专项督查。
在全面建设过程中,我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充分依照相关法律条令,每一个环节均符合法定程序的规范要求,确保此项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严肃性,为下一步的依法办学、依章办学夯实了法制化基础。
(二)研训一体,深入指导,做实章程建设过程
1.分层培训,细化目标任务
在章程草案起草前,我系统在今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五场区域层面的分层专题培训。一个层面是由国家督学杨国顺主任和虹口区教育督导室的郑万瑜主任对全系统校园长进行培训;另一个层面是由区教育局和区教育督导室分别组织了三场全系统法人代表、工会主席和执笔人的区级培训,明确职责任务与具体操作细则。在此过程中,强调了公民办两类学校的特质,并进行了分类培训。同时,在章程草案起草前和起草过程中,学校层面均认真组织全校师生通过专题讲座、法规学习、范本解读、集体研究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学校章程的宣传、学习、培训和研讨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形成了共同的价值取向。
2.浸润指导,增强互动交流
在章程制定过程中,过程管理和指导的效度直接决定了章程文本的质量。我们将152所学校按学段和性质划分为五大组,五位专家分别深入到每组中,熟悉了解各校校情,对每一所学校的章程初稿或以书面意见或以面谈辅导的形式进行了浸润式的指导。在形成章程修改稿后,专家继续跟进,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对最后形成的送审稿,专家予以了评价。在面对面的三轮互动交流过程中,充分显现了过程指导的有效性。
(三)依法合规,凸显个性,做亮章程建设特色
1.基于法规,规范章程文本
科学、规范的章程文本是章程建设的基础,因此章程的制定与核准在学校章程建设中显得尤其重要。我系统严把章程文本的核准关口,特邀市区教育专家先后三轮对每一份章程的初稿、修订稿和送审稿进行了仔细的审核。在基于法规条令的基础上,专家们从章程的基本格式、文字要求,到章程每一条款的表述等,都逐一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学校按照认定意见认真修改。共性意见将章程制定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和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章程“序言”的表述;“校务委员会”的功能定位;附则中“立、改、废、释”的确定;“题注”的标明;具体的规章制度不应列入章程文本等等,确保了章程文本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尤其是我们将章程初稿的审阅时间提前至各学校教代会召开之前,避免产生已形成教代会决议之后再行修改的不规范,以确保教代会审议通过章程的严肃性。
2.尊重校情,凝练特色亮点
“一校一章程”本为校而立,应避免千校一面,过于雷同。为了减轻章程的同质化倾向,除了市教委的章程模本以外,我们将62所经教育部核准的高校章程逐一分别提供给152家单位参考使用。在章程编制过程中,除去基本要素外,我们充分尊重各校办学实际,要求各学校对办学特色、课程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板块作了基于校情的个性化表述,凝练出各校的办学特色和个性特质,努力体现“一校一章程”。
(四)依章办学,自主发展,做强章程建设实效
1.完善体系,加强制度建设
学校章程建设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石,是现代学校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章程作为学校的“基本法”,统领学校全局工作,保障学校自主运行,在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中居于龙头地位。杨浦区教育系统各学校章程的制定完成,使各学校对进一步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有了更为前瞻和适切的思考。学校普遍认为,章程对内是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基本依据,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意志和行动准则,对外则是办学主张和规则的纲领,是塑造学校自身形象的宣言,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章程建设促使学校要不断完善学校教育治理结构,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2.规划跟进,提升实施成效
纲举才能目张,章程确立后,与之相配套的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管理制度、学校评价体系、学校特色建设等都成为章程实施的重要载体和基本构成。区教育局基于以上认知,拟于2016年全面启动各学校发展规划的论证与认定工作和各学校规章制度建设的专项督导,努力提升章程的实施成效,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教育治理结构,推动学校依章办学,自主发展。
(一)存在问题
1.高校、部队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问题
在本轮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中,由于杨浦区情使然,复旦大学附属的中小幼单位、区域内部队所属的蓝天幼儿园等和市教委直属的中福会幼儿园均未纳入工作范围,交通大学附属中学依照教育局的部署走完了制定的基本阶段流程,但最后未送审。固然有这些学校属性的问题,但对照教育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这一要求的指向来看,尚有改进和提升的空间。
民办学校因归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类,办学章程有民政局规定的统一模本。本次我系统的章程制定虽与区民政局有所接洽,但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了教育版本和民政版本两种模式,是否会影响民办学校的年检和资质审定,尚不得而知。目前,民办学校的章程仍由民政局核准,教育局负责备案,但如何平衡协调,体现出行业特点是后续推进过程中要有思考和对策的。
2.建立依章办学长效机制的问题
相对于章程制定来说,章程实施是一个更系统的、长期的、日常的、动态的过程,也是凸显学校办学自主性和个性特质的过程。章程的文本如何发挥立体的效能,成为学校制定规划、健全制度、完善评价、促进发展的重要纲领?章程的文本如何在保持基本要素的基础上,根据教育战略的调整、教育规律的变化和学校办学的实际不断修订、不断完善?章程的实施成效如何通过有效手段进行评估和检测?这些都是后续推进过程中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
(二)后续思考
1.重塑学校教育治理结构,让章程建设成为学校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章程的制定充分反映和凝练了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无论哪种办学性质的学校,都要进一步确立学校章程在学校办学中的“基本法”地位,发挥章程的纲领性作用,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由管理走向治理的战略定力。
2.健全现代学校制度体系,让章程建设成为杨浦整体教育综合改革的制度保障。章程的确立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起点,目标指向更重要的是制度体系的完善。需进一步发挥章程和制度的管理作用,将制度真正转变为学校的管理文化,转变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转变为学生的成长需求,使杨浦的整体教育综合改革具有实施效力。
3.建立章程实施长效机制,让章程建设成为学校文化建设和内涵品质的有效助力。章程文本的制定具有阶段性,而将其内化为学校办学行为的过程却是长久的,更需要章程实施的长效机制予以保障。需进一步建立起长效的章程运行、监管、评估、保障和完善机制,提升教师、学生等各相关主体的理念认同和价值追求,在依法办学、依章办学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提升办学内涵品质,使章程拥有生命活力。
1.学校章程建设及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报告
2.学校章程建设及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情况报告
3.2016体质健康自查报告
4.关于学校章程建设及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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