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自查报告的过程,也是我们反思过往工作情况的过程,随着人们素质的发展,我们开始认识到自查报告的重要性,以下是九九范本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农民负担自查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篇1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篇2
检查组各位领导:
我乡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按照各级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对照责任状,逐项落实,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负担。全年无农民负担案事件发生。现将我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1、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在全乡市、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组干部中聘请了农民负担监督监测员,每个村民小组设了5户农民负担监测户。乡财经所设有农民负担专管员,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日常业务,组建了工作专班,在年初乡政府按农业人口人平0.2元的标准,按排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万。
2、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全年工作目标管理,乡政府与各村及涉农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将考核结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全年专题研究农民负担工作两次。加大对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农民负担“四制”制度。即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3、定期开展农民负担情况检查。于四月和六月份开展了农民负担检查,特别是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了进村入户全覆盖的核查,
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在粮食“三补”资金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村级集体机动地由村集体在申报补贴,领取资金125947.05元;二是蔬菜种植大户领取资金105337.85元;三是5户重户领取资金2153.82元,共计233438.72元已全部收回上缴。在强农惠农政策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一是家电下乡有出如户28户,虚领补贴10631.66元;二是退耕还林补贴,村集体退耕还林面积全部已入村集体帐,新屋村高泽宽的退耕还林面积15.7亩,本人已于20xx年入住乡福利院,其退耕还林资金由高明轩代领4年,计币14444元;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虚套补贴8台,计币4000元。所有违纪资金,乡纪委正在追缴。
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严格按照“五统一”和“一折通”制度,将惠农资金按时足额打入农民的“一折通”中。全乡兑现惠农补贴资金773.04万元。其中:兑现“三补”资金总额562.84万元。兑现退耕还林补助总额66.7万元。兑现油菜良种补贴1.05万元。兑现玉米良种补贴22.83万元。能繁母猪补贴11.3万元。马铃薯补贴1.57万元。牲猪补贴0.9万元。太阳能补贴12万元。沼气池补贴2.5万元。兑现家电下乡补贴75.56万元,汽车下乡补贴15.79万元。
2、加强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四制”管理。4月份,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将《xx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粮食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13000份直接发放到村、组和农户手中;打印20xx年度《xx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13000余份直接发放到户,入户率达到100%。在4月份对所有涉农收费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xx年的村级报刊订阅严格执行政策,大村1300.8元/村,中等村1204.8元/村,小村916.8元/村,均未突破人均1元的标准。全年未发生农民负担案事件。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征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让每个农民都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20xx年我乡应参合人数53585人,其中低保、优抚、孤儿等人员4840人。在基金征收工作中,措施得力,奖惩到位,政府决定用5万元奖励村级征收工作,于20xx年12月5日全面结帐,征收合作医疗基金2681150元,完成任务的100%。新农保基金征收74.98万元,完成23%。
三、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政策执行情况
1、各涉农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均按省、州、市政府、财政、物价或本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名称、标准收取,收费均使用了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对收费范围、标准、内容、政策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示。
2、罚款及滞纳金所依据法律、政策、处罚标准、所适用程序、罚款交纳方式都符合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所使用票据是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均无违纪现象发生。
3、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 “一费制” 收费,全乡中小学收费统一执行xx省财政厅、xx省教育厅鄂教财[20xx]37号和鄂价费[20xx]214号文件规定,从20xx7年秋季开始,全乡中小学免收教材费、部分课堂作业费;现在初中生不收任何费用;课外读物设专卖窗口,由家长或学生自愿购买;学前班保育费60元、课本费40元;学校不代收其它任何费用,学校无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行为。
根据鄂教体字[20xx]11号文件规定,学生自愿交保险费的,由保险公司委托经济人在学校另设窗口收取,收取标准为50元/生.年。学
校无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现象。
4、农民建房按省物价局鄂价房地字[20xx]300号收取普通证书5元/本。
5、农村电费收取执行鄂价能[20xx]216文件,居民生活用电电价0.558元/度,商业及非居民照明电价0.97元/度,非普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775元/度,农业生产用电0.475元/度,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26元/度。
6、派出所收费执行文件是鄂价费[1998]220号收取装订式户口本6元/本,插页式户口簿7元/本,集体户口簿30元/本,户口簿内芯0.2元/页,收取户口迁移证5元/证,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5元/证;国家发改价格[20xx]2322号收取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7、全面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严禁擅自提高服务价格、分解项目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的行为。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做好“一日清单”医疗服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服务次数和收费金额。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主要采取了公示栏、公示牌、价格表、价格本等方式进行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8、林业、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四、村民开展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筹劳情况
认真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20xx年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
了23个。涉及21个村,受益人口53763人,其中劳动力28969个,村民计划筹资80.64万元,筹劳289690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19.69万元,项目投资400.33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五、农民负担信访和案件查处落实情况
1、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电话号码:xxx,且举报电话畅通。
2、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并做到了接待认真,态度友善,全年接待惠农政策落实查询45件,处理45件,满意率100%。
xx市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篇3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上步完善农民负担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云南省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及上级检查验收的评分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乡农民负担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我中心学校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中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我中心学校管辖的15所完全小学及1所初级中学,部份学校因管理需要统一着装的,学校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购置校服,并只收取成本费。学生接种规定免费疫苗的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费用,接种自费疫苗以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代收其费用仅收取疫苗费。学生办理保险以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并按规定的标准统一收费。
(二)教辅资料的征订。除教育局教研室征订的资料,学校没有私自征订任何的教辅资料。作业本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三)附设幼儿班收费情况。幼儿班由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并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不是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标准全部经村委会“一事一议”决定,并由村委会代收代管用于支付幼儿班教师工资。
(四)“两免一补”,落到实处。“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要求进行发放给切实困难的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严格按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自查结果表明,我乡教育系统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上级政策,并无乱收费现象发生,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篇4
近年来,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通过涉农建设用地收费专项清理,全面实行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公示制”,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工作
1、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国土资源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之一。为此,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农民建房收费进一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xx]67号)规定:涉及农民符合建房条件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只准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其标准为: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每证20元。农民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时,可自愿选择普通证书或国家特制证书并缴纳相应的证书工本费。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所有收费必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缴款,杜绝了私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不乱罚款。
加强收费监督是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局坚持不懈抓好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从局办公大楼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显著位置,我们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3个,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在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聘请了13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对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四是加大乡镇国土资源所资金投入。我局全面取消了乡镇国土资源所经济任务,实行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局全额拨付,以保证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正常运作,有效解决以前以收费养人的局面,堵塞了乱收费、乱罚款这一缺口。对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检查。
从2月底开始,我局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全县13个乡镇(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座谈、录影录像、查阅记录、调阅资料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要陪同,进驻乡镇、进村入户,对农民建房进行专项清理,清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958宗,面积105470.24平方米,督促退还原来收取了不合理收费1.58万元。
尽管我局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农村村民在乡镇规划区内建房按集体土地划拨或按国有土地出让把握不准,有的乡镇采取收取罚款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解决。二是有的个人行为或有的村组打着国土部门的名义收取建房户少量现金。对此,属于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责令清退收取的款项;对打着国土部门名义收取现金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已向所在乡镇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和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要给予经济处罚和
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进一步落实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收费工作责任制。在强化对涉农建设用地收费纪律宣传的同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签订收费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是涉农民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工作人员是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将收费工作纳入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考评。并进一步加强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督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肃追究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乱收费 “一票否决制”。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壮大增收产业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好扶贫标准以下有劳动能力人口的发展问题,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农村改革,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目前,已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准备工作,进入第二阶段确权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现场指界的一期确权公示工作。从总体情况上看,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顺利、进展迅速,目前已完成市上部署的确权工作量的85%。
二、开展农村改革试点和探索创新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各类产权抵押融资,促进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20xx年,先后制定了《xx县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xx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xx县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施方案》,完成 省市改革试点任务,为我县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打下坚实基础。
三、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种业布局。
把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把抓好茶叶、中药材、猕猴桃的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突破口,加快绿色产业、特色农业、效益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拓宽发展渠道,在特色农业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在整个农产品中的比重;打响无公害、特色和反季节”三张牌”;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目前,五宪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及黄永彬家庭养鸡场在五宪乡坪阳村流转土地700余亩用于种植猕猴桃;荥河乡流转土地2000亩,用于发展黄金茶产业;泗坪管家山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和管家山天麻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含林地)3000亩以上,建设了农业综合园区1个;雅攀高速xx出口处流转土地500亩以上,建设了农产品加工园区1个。新庙乡流转土地3000亩,正在建设高标准茶叶种植基地;宝峰彝族乡茶叶专业合作社在宝峰乡、新添黄禄村等乡镇流转土地1000余亩,用于茶叶种植和引进企业发展黑山羊养殖业。
四、积极培育扶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创建品牌农产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产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全县现有“三品”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41个。2007年前,申报的12个无公害农产品和11个绿色食品,主要以塔山公司和农技中心为主体。20xx年后,申报的14个有机产品、1个绿色食品和3个无公害产品,申报主体除塔山公司外,都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或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成为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创建农业品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的中坚力量。
五、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通过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使得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的总体目标。通过多项措施,抓住工作重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展备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4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全县各乡镇,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能等多个领域,其中,种植业65家(蔬菜11家,果树14家,茶叶18家,中药材18家),畜牧业75家,林业5家,服务业2家。在组建方式及运作上:一是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为主,规模小、社员少,技术、经济基础薄弱,管理水平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结合不紧密,抗风险能力弱;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以“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为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技术管理能力,能整合土地、劳动力资源,通过实行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营销,发挥企业连接基地与市场的作用,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三是部门牵头引办型,以“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为主,有一定产业基础、技术服务设施、管理水平和较完善的服务体系,便于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基地建设。总体而言,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产业与全县农业产业结构基本一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落实惠农减负政策促增收。
20xx年,农村公益事业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补贴资金518万元。全面落实粮食综合直补等中央、省、市、县出台的相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通过减负促农民增收。20xx年,全县农业综合补贴58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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